关于又一次八天八夜网暴事件的小日记

本来昨天就想针对凤凰娱乐的“十问”作出个人回复,并反诘十问,但一直忙于琐事,等安静地空闲下来已到了晚上,网上已有这两个广为传播的内容了,大致内容上跟我想说的一致。现好不容易热度下去了,暂且不表。

那么再私下默默复盘一下事件的几个主要关键点吧。理性讨论,不吐不快。

首先,AO3的问题。

此次网暴的最重要原因在于AO3被墙,导致粉丝反击。但事实上,真正看过AO3的人有多少,被洗脑的路人又有多少?AO3今日已澄清,并未被墙,也未对中国区关闭通道,只是刚好赶上网络问题打不开,内容并没有清空,今日已能正常浏览。这种停车场被墙原本就是常事,隔一阵就得换批停车场也是常事!而跟风怒骂的大批人士,从头到尾可能压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网站,或者只是听说了是个获得过雨果奖的同人文网站。但将它视为粮仓的人自己清楚,为什么只能去外链看那些内容,不要说什么茶花女之类的也有过*描写,看的内容跟名著比,那还真是不配!无论国内国外,正常文学作品中的*行为,与SQ作品中的*桥段,都是绝对有天壤之别的!

其次,下坠的问题。

网暴事件中,一直质问肖战为何放任粉丝对老福特进行举报,而没有作出任何制止。老福特与微博是两个不同属性的圈子,圈地自萌,井水不犯河水是不成文的规定。说肖战粉丝越界去老福特开战的,都完全没有了解过事实的真相。下坠的作者失灵,先将老福特上的有色同人文,引流到微博,并且出售非法出版sq作品,这是作者本人都明知要蹲大牢的明罪!而此事肖战应当如何回应?难道他应该反对粉丝看不过别人用他的名字写同人HS作品,反而支持一切创作自由?哪怕此创作本身是违规犯法的??

同人作品无罪,非法SQ有罪。作为明星,已经在别人恶搞侵犯他的名字、肖像权的时候,不能发声表态,只能无视听之任之以示大度,但心里看到未必真的舒服,但凡有点同理心的套在自己身上想想就知道,如拿来不当得利,是完全可以起诉的事件。

再次,肖战粉丝的问题。

此次挑事的粉丝确实有问题。经她以往言论及此事件中的态度来看,PPH的可能性极大。肖战在此事中有错吗?有,但不能全说是他的错。他错在哪?错在不应该默认行业潜规则——粉丝行为,偶像买单!为何全网攻击“偶像失声”?因为他说什么都是错的,不管怎么表态,表什么态,都是会被炒起更高热度,只会被痛骂到更惨!

粉丝行为偶像应该买单吗?不应该!!因为这本身就是个不良的行业潜规则,而大家都不敢对之发声反对!与其让偶像为每个粉丝的言行负责,不如国家颁发实名上网制管用。正是因为不实名制,一群不知是魔是鬼的键盘侠都可以随意地不负任何责任地在网上肆意妄为,而耙子们却丝毫不可能有一丝反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未成年人应该由他们自己的家长负责,成年人应当对自己负责,而不能说由他们喜欢的人为他们负责!一个偶像有几千万粉丝,他们的父母都无法控制他们的不当言行,偶像本人哪来的权力为他们负责?他又如何能负起起这个责?

不要说什么偶像只能与粉丝共担美誉却不能共担耻辱。偶像本身,就是在大众眼前展现他的引人积极向上的美好一面,就是为了真善美,他只能引导粉丝去做正能量的事情,这是公认他需要做,也是他应当做的事情。所以他的粉丝因受他的影响,做过的有益的好事,粉丝们当然也愿意计到他的头上,于他于粉丝自己,大家都觉得开心而光荣。然而千人千面,每个人亦有阴暗的一面,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而把自己作的恶,也变成是喜欢的人的错,是他引导失职,是他没有教育到位。更何况,他一夜爆红,那些所谓的粉丝,真的都是真爱他的粉丝吗?有多少黑粉,PPH,有多少资本一早埋下的棋子?他如果能分辨得出来,就不至于有今日了!但他又如何能分辨,即使福尔摩斯再世,也看不过来几千万粉丝的皮下真容吧。

流量不是原罪,没有后台的爆红流量,挡了不知多少人的路,截了不知多少人的利益,这才是原罪。我甚至不明白为何近年新出了流量这样的词汇,莫名自带一股不屑的贬义。无论演艺界还是各行各业,大家不都是从无到有,从萌新小白开始,一路慢慢成长的吗?所谓流量,不也是他们入行不断努力学习,努力积累,然后有朝一日终于出了一部被许多人喜欢的作品,一下子大幅圈粉,成为当红“流量”的吗?跟本行业甚至其他各行各业已成名的前辈又有何不同?而又有多少知名前辈晚节不保,多少知名前辈对外端着人模人样的姿态,其实就是个衣冠禽兽?对于这些年轻的后辈自恃一种老子不知见过多少过江之鲫,你算的哪根葱,你们终究太嫩了火候差远了的部分前辈们,到底是出于对青春的妒忌还是出于对现下年轻粉丝们都不再追随你们、旧的粉丝们都已淡忘你们的妒忌呢?

综上,他自身没有做错任何事,但经历了一场切切实实伤筋动骨的网络暴力。哪怕刚好遇上他亲人过世,也许他忙于家事无暇旁顾,都会被认为是卖惨洗白,这真是人性的耻辱!容不得一丝真实的人性存在吗?!网暴他的这群人,跟部分脑残到处引战的XFX又有何区别!

想想蓝湛的那句名言真应该作为至理裱起来挂在墙上每日自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与所有路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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