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女孩,最怕的就是这种自我感动

今天想给大家讲几个特别“痴情”的真实故事!


故事一:


痴情男A在某书店偶遇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孩,当时没有要联系方式,之后A感觉非常后悔。


为此,A辞去工作,甚至不惜不上班、借钱生活,只为蹲守书店等待再遇到那个女孩。


然而近50多天的等待无果后,A开始印发了寻人启事继续寻找,但也是石沉大海。


最终,A来到北京市东城法院起诉女孩,他希望用这种方法逼她现身。

02


故事二:


日本一46岁痴汉B,因为一次邂逅,喜欢了一个女孩整整20年。


为了能了解到女孩更多,他开始跟踪偷窥对方;

通过翻女孩丢的垃圾,知道女孩的姓名和电话;

他为了听女孩声音,经常电话骚扰她;

他想要见她时,会无数次地徘徊在她家门口.....


虽然后来他被警方抓捕了。


但是整整20年,女孩都活在了惶恐不安的生活中。

而这种不安,也成为了她至今难以消除的阴影。


03


故事三:

痴情男C迷恋上了一个女主播。


他每天都会给女主播发邮件,早晚各一封。每封邮件的开头都是:“女神舔舔舔!”或者“老婆舔舔舔!”


邮件上,他把女主播想象成自己的女朋友,无时无刻都在意淫和女主播的日常,还放话说“我们今年一定会结婚的。”


更可怕的是,他为了离女主播更近,辞了工作,卖了老家的房子,长期蹲守女主播所在的城市,各种跟踪骚扰她。


有次E跟着上了女主播同航班的飞机,一个一个座位找到她,然后拍了拍她的头,一直对着她笑……


女主播的朋友们知道后,就想劝E放弃,结果E非但不听,还威胁他们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一定会找机会将他们都杀害分尸,扔进黄浦江里。

04


故事四:


痴情男D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上了同校的女同学,但女同学对他一直没有好感,D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定可以感化她的,于是苦苦追缠了女同学11年。


后来女同学离开家乡到上海工作,没想到D也跟了去,还每天跑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女同学选择了冷处理不搭理D,希望有一天会醒悟自己消失。


事实上,女同学已有稳定交往的对象,并且打算结婚。


在女同学宣布和男友结婚后,D非常愤怒,觉得自己被“劈腿”了,于是他拿刀在女孩工作地点外埋伏。当女同学一出现,他就上去再度告白,在被再次拒绝后,情绪崩溃的他拿出刀,怒刺女同学5刀。


最终,女同学因为失血性休克而没能抢救回来。

05


故事五:


痴情中学生E恋上了同校的一16岁的女孩,女孩多次拒绝,但是E就是穷追不舍。


为了躲避E的追求,女孩的母亲想了很多办法,从转学到休学,可惜都未能阻止E的纠缠和骚扰。

实在没有办法,总不能一直呆家里耽误学业吧,所以在休学了一段时间后,女孩就重回学校读书,结果不到一个月悲剧就发生了。


E因求爱不成,将汽油泼向了女孩,并点火将女孩烧成重伤,焚烧时,E竟还在不停叫嚣“去死吧”。

女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

花季少女,一夕之间,就这样被毁了容。


06


以上5个故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案件”更为合适。


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什么感想,是不是觉得特别可怕,背后发凉。而事实上这样的案件并不是少数,只是因为篇幅所限,才找了这5个。


回到文章标题,我不禁想问:什么叫痴情?


是A男通过起诉逼迫女孩现身,是B男疯狂监视女孩20年,是C男花式表白女主播,是D男发疯捅死心上人,还是E男求爱不成泼硫酸……


我想这些都不是吧!


痴情,痴后面还有一个情字。


而他们“单恋”的行为只是一方的私人情感,是他个人的私事,爱情都算不上,又何来痴情。


可笑的是他们往往还都是戏精,心里那些苦大仇深的戏码演的越多,越觉得自己伟大深情,哪怕给受害者带来了莫大的痛苦,也依旧高举着尖刀。


他们借着爱情的名义躲避追责,感动自己,也企图感动全世界。


他们从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们偏执到自己的意识不到自己是偏执,还以为自己是痴情。

07


前天的文章《不要和苦苦追求你的人在一起!》争议很多,说实话,这个效果我真的没有想到,我原本以为会引起共鸣,引起大家注意的。


然而文章发出后,有好几个留言都是说我所列举的都是个案,是以偏概全,还有的说我恶意揣测别人,因为他们觉得那种追求是很真诚的,甚至还有人直接开骂,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首先,我承认那些苦苦守候一个人,一生只爱一个人的人痴情男儿确实是有,但那个男人就不是个案了吗?(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我写过《真的有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男人吗?》)


其次,我文章所说的苦苦追求,之所以加上“苦苦”二字就是说明他用了很多手段了,而且纠缠了很多年了。这种人和那种默默守护的人是一种吗?他要是可怜的话,被他纠缠的女生,是造了什么孽?


再次,追求别人,个人觉得时间应该在三个月到半年左右是正常的,最长不超过三年吧!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人家还是不喜欢,还是拒绝你,那真的就是不喜欢了,不喜欢就是不合适,就算你们最后在一起,那也是因为被感动的,不是因为爱啊!


最后,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有的觉悟是,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东西,你努力了,坚持的时间长了,就会一定可以得到的!我还喜欢了王俊凯十年了呢!请问王俊凯认识我吗?如果按你们这样说的话,是不是刘德华当初就应该娶那个为爱痴狂的杨丽娟呢?


有些喜欢有些爱,你自以为很伟大,甚至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殊不知在别人的眼中就是像黏在头发上的口香糖那样那么恶心!(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我写过《屌丝有资格追女神吗?》)


最最后,我想说:少看点言情小说,多关注下社会新闻,毕竟那才是现实世界!


当然,如果你还是不服,欢迎来留言区怼我!


(Ps:既然选择来怼,就请整理下思绪,怼得精彩点,那种出口成脏的留言,我是不会精选出来的,因为那种来刷存在感的键盘侠不配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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