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成性的背后,隐藏着一段深沉的爱情

英国二十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毛姆一生创作了二十部小说,每一本都是畅销款,其中《人性的枷锁》是拥有最大读者群的虚构作品之一。不过,他自己最得意和喜欢的作品,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寻欢作乐》,他认为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

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茜·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相信很多读者和我一样,初次认识毛姆是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他成功塑造了一个中年证券经纪人,抛家弃子,毅然追求自己的画画梦想的故事。在理想与现实间该如何抉择,毛姆给出了漂亮的回答,它成为许多追梦者的励志书。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思特里克兰德说:“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才没有耐心成为她所要求的帮手、伴侣、陪同呢。”而且毛姆的风流韵事中,男性是他的主流,所以许多人说毛姆歧视女性,可事实并非如此。

一贯以刻薄讽刺著称的毛姆,在《寻欢作乐》中,一反常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表现出极度的温柔与赞美。

整个小说在现实与回忆中相互穿插。故事的开始是因为一位老作家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希望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能提供帮助。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发现作家的前妻罗茜才是故事的女主角。

可萝茜·甘恩这个女性形象,却颇受争议。有人骂她是一个荡妇,甚至有人说她是公共娼妓,也有人称赞罗茜是善良天使,有人说她是风流女神。

不管怎样,罗茜以其独特性存在于中外文学作品中。《寻欢作乐》既是遗忘,也是治愈。

01毛姆把他最爱的女人写进书里

据英国著名传记作家赛琳娜·黑斯廷斯在《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一书记载,毛姆最开始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可是在他向心爱的人求婚时,却遇到了拒绝,尔后才与第一任妻子结婚。

这个让他见过就迷恋一生的女人就是苏·琼斯。

毛姆带着昂贵的钻戒和礼物,前往美国芝加哥向苏·琼斯求婚,苏·琼斯当场拒绝了。她说:“如果你想和我上床,可以,但是我不会嫁给你。”

其实在大家眼里,苏·琼斯并不是一个好女人,她与身边的男性好友都上过床,其实毛姆知道这点儿,可他不在乎。

在这场爱恋中,毛姆以失败收场,这个打击对他来说是巨大的,为了忘记,他把对苏·琼斯的爱,写进书里。

苏·琼斯就是《寻欢作乐》中罗茜的原型,是毛姆唯一求婚的女人。

好的婚姻让人幸福,坏的婚姻让人变成哲学家。

毛姆没有成为哲学家,他却以此书写成文字,以小说和剧本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美国作家亨利·米勒说:“忘记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把她变成文学。”书写即遗忘,可惜的是,毛姆一生也没有忘记苏·琼斯,而罗茜却成为经典。

02毛姆笔下的罗茜

《寻欢作乐》的写作背景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当时的人们等级观念重,牧师的地位高于生意人,酒吧女郎更是让人不耻。

他们为了使自己在别人面前显得更富有、更有身份而装模作样,生活在一个尊严的假面具后面。

女士们不到下午不露面,一露面就穿着整齐的午后服装;他们自己过日子有严格的经济计划,你不可能随意去拜访他们,吃一顿便饭。即使他们家里遭到什么灾难,他们也把头抬得高高的,似乎满不在乎。

罗茜,不仅是酒店女招待,与前去喝酒的男人拉拉扯扯,还与有家室的生意人乔治·坎普相好,最后嫁给了一个管家的儿子德里菲尔德,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耻于与他们交往,觉得他们名声坏。

可是在阿申登眼中,罗茜热情大方,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她的仪态带有一种使人丢掉任何戒备的坦率,使人感到很自在;她的微笑那样纯真开朗,带着调皮的神情;她对于过去的经历也从不遮遮掩掩,好像当个侍候人的侍者是世界上最普通的事。

罗茜美吗?当然美。

有的人美是像玫瑰花般的惊艳,有的人美是像牡丹花般雍容大方。而罗茜像一朵夜间开放的银色花朵,只愿为月亮散发她的清香。

罗茜是闪光的,但不像太阳而像月亮那样淡淡的闪光,她那淡金黄色的头发和皮肤给人不是金色,而是一种新奇的月光般的感受。

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气质,那样纯洁,那样奇妙,如泉水般清澈。她站在那里像一个善于爱他人的少女,天真无邪地把自己投入情人的怀抱,那样地纯真无辜,因为她是在完成自然的使命。

美是一把双刃刀,既是她的资本,也是男人诱惑她的条件。正如玛丽·安所说:“她比大多数人都受到更多的诱惑,而且我敢说,很多责怪她的人,如果有机会的话,不一定会做得比她好。”

但貌美的罗茜并不轻浮,这是一个天生为爱欲而生的躯体。她说:“为什么不为你所能得到的而高兴呢?还是及时行乐的好;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部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可以计较的呢?”

这不是毛姆为罗茜辩解,而是对苏·琼斯的理解与接纳。一个人该过怎样的生活、怎么过,与别人无关,与自己内心的笃定有关。

03风流背后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只要是说起爱情,人们自然会联系到忠诚。一般观念认为,如果你真爱一个人,那么你就得为他守身如玉。忠诚度越高说明爱得越真,甚至有一票否决制,暧昧、出轨这是不被允许的。

可是,著名拉美作家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书中阿里萨等待费明娜50余年的时间里,与622个记录在册的女性发生关系,仍被认为是爱情经典。

所以说爱情其实有多种形式,没有好坏之分,只看你自己喜欢哪一种。

与阿里萨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罗茜身上,她拥有众多地下情人,包括阿申登。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无法想象的事是,在孩子去世的那天晚上,罗茜依然跑出家门,在外混了一夜。

这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丑闻,是荡妇。特拉福德夫人直接说她是一个公共娼妓。这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看法。

这也许就是毛姆把书名取为《寻欢作乐》的原因吧。可是,谁会去思考风流背后却是一段深沉的爱情呢?

虽然苏·琼斯只是一个三流演员,还同身边的男人都有扯不断的关系,可是毛姆仍希望与她共白头。

即使过去了五十年,毛姆依然清晰记得当年苏·琼斯拒绝他求婚的全部过程,这是他最深的伤痛,也是他刻骨铭心的爱恋。

在阿申登看来,风流只是罗茜的天性。罗茜的风流背后,隐藏着她对乔治·坎普深深的爱。

她的一生,真正爱过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乔治·坎普。一开始因为乔治有家室,还有他的地位,罗茜从没想过将来有机会和他结婚。

可是某一天,当破产的乔治问她是否愿意跟他一起逃走时,罗茜没有犹豫,她不想让过惯了舒服日子的乔治一个人身无分文地去过流浪生活,而她不怕干活。

人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在罗茜眼里,乔治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她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去受苦。

到了异国他乡,他们隐姓埋名的生活,很幸福,从结婚到乔治去世,两人从未吵过一句嘴。乔治也凭自己的能力,为罗茜的余生提供了丰足的保障。回忆这一切,70多岁的罗茜仍面带昔日那种孩子气和调皮的甜美微笑,这是幸福的微笑,这是心满意足的微笑。

艾里希·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说:“爱本质上应是一种意志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完全承诺另一个生命的决心。”

罗茜将性和爱分开,她并非贪图男人的钱财,也不将此作为控制男人的手段,更没有因此换取某些筹码,只是纯粹地享受此时的快乐。真爱则不在乎身份、地位和钱财,甘苦与共。

毛姆在书中的最后,让乔治与罗茜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应该是他的美好愿景吧。在这里,书写不是为了忘记,而是一种治愈,是毛姆对那段尘封爱恋的释然。

人类在脱离自然界、成为社会人之后,不再能和自然界达成和谐统一,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深深的孤独感。

为了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人类开始寻找爱情,渴望着爱与被爱。人们渴望与周围人建立长期、充满爱心的关系,这是人类的本性。

而爱最重要的是两人的完全接纳、彼此尊重和相互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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