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公平,也得签字?——售楼处的故事

    经过上次的接待冲突,经理终于嗅到到售楼处剑拔弩张的味道,叫了我和矢一起去办公室谈话。这次血肉横飞的牺牲,只是想要一个公平。所以案场接待制度应运而生,当我们看到条款时,情绪像点爆的炮竹,一发不可收拾。

    早上经理把几页规章制度放在前台,我顺手拿来逐条看起来,不看还好,一看各种疑问,纳尼?不公平的条款都赤裸裸写出来了啊!

    让我很震惊的是有一条模棱两可的写到“涂改来访登记罚款20元”,鉴于笕之前有恶意造假的情况,立马就让人联想到她会不会再次造假。涂改?什么情况算涂改?插入一行,造假也算涂改的方式啊,为什么不写清楚,就是为了再出现这种情况,好为她开脱啊。

    还有迟到早退方面的惩罚力度大大减轻了,那是因为每天迟到的人就那两个,以前开会定的迟到三次停接客户的,现在连个影都找不到了。

      其次在接待顺序上,竟然把公司福利单全收到自己手里。以前按顺序接还能接到一两单,现在都收走了,要他指定一个人接,呵呵,何来的公平?他指定的就那一两个人!

      当我们拿这些疑问去问经理的时候,他一脸不耐烦的说,先把字签了,遇到问题时再来找我!

    我和绛面面相觑,内容都没好好看就让签字?有疑问也要自己憋着?

    呵呵,这和签订不平等条约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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