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不瘦】钟爱的好联赏析(之三百八十一)(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

诗词名联,即上下联出自同一诗词作品,两句正好对偶,自然成联。

上联: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
下联: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上联: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
下联: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

上下联都是出自魏晋时期诗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


【作品背景】

《声无哀乐论》是三国魏末音乐美学论著。该文存《嵇康集》全卷的第5卷。《嵇康集》现有鲁迅校本(据明吴宽丛书堂藏钞校本而校以各本)、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以明黄省曾嘉靖乙酉年仿宋刻本为底本而以别本及诸书引载者校之)。又有吉联抗《嵇康·声无哀乐论》译注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和蔡仲德注译本(载 《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仅讨论了音乐有无哀乐、音乐能否移风易俗,还涉及音乐美学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即音乐的本体与本质问题,音乐鉴赏中的声、情关系问题,音乐的功能问题等,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更重要的是,它是嵇康的政治哲学文献。用嵇康的话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作者简介】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谯郡铚县(今安徽宿县西南)人。与魏宗室婚,曾任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司马氏当政后,长期隐居于河内山阳县,与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友善,常在竹林游宴,世称“竹林七贤”。嵇崇尚老庄,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释私论》)。学识渊博,喜好辩难清谈,工诗赋文论,擅弹琴,所奏《广陵散》声调绝伦。相传作有 《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合称《嵇氏四弄》,及 《玄默》、《风入松》 等琴曲。其 《琴赋》被誉为音乐诸赋之冠。因反对司马氏篡夺魏室权力,遭钟会构陷,于景元四年(263)被司马昭杀害,时年40岁。


【音乐美学】

音乐本身的变化和美与不美,与人在情感上的哀乐是毫无关系的。嵇康认为人的情感上的哀乐是因为人心中先有哀乐,音乐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的。嵇康大胆反对了两汉以来把音乐简单等同于政治,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甚至要它起占卜作用等方面,是有着进步意义的。并且他所看到的音乐形式美、音乐实际内容与欣赏者理解之间的矛盾也是前人所未论及的。《声无哀乐论》反映出的主张音乐脱离封建政治功利的音乐思想与主张“礼乐刑政”并举的官方音乐思想,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音乐美学思想两大潮流的源头。

嵇康崇尚自然,倡“越名教而任自然”,实际上是对司马氏篡权的隐讳抨击。嵇康天资高妙,诗文俱佳,才藻清俊,他的四言诗和论辩文为后世所激赏。嵇康还擅长抚琴,尤精《广陵散》,后人有着丰富神奇的联想和追忆。他高超的古琴演奏技巧和独特深刻的理论素养,使这篇《声无哀乐论》成为中国音乐史上的重要著作。

嵇康音乐思想的核心观念就是“声无哀乐”,意谓音乐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感情则纯粹主观,所谓“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者并无因果联系。《声无哀乐论》通过“秦客”和“东野主人”层层推进的八个回合的辩难,表现了嵇康对传统乐论“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等诸多论点的反对,他认为音乐之声生于天地自然,只有演奏者艺术水平的高低善恶,其本身并不含有政治教化作用,最多只能娱人,所谓“欢放而欲惬”。嵇康肯定郑声之感人,认为“是音声之至妙”,但又指出其导致人们“惑志”、“丧业”,不如雅乐之可以移风易俗。而雅与郑、正声与淫声的区别关键在于雅乐中存在着一种“平和”的精神,此和的精神来源于自然之“道”,“平和而无哀乐”,嵇康“声音以平和为体”的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形成的。至于嵇康的思想基础,有的学者认为是唯心主义的(如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有的学者(如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认为以唯物论为基础,其观点矛盾和不彻底处则杂有唯心论的影响,我们认为后者观点较平允。因为嵇康诗文中的“自然”、 “元气”、“太素”等并不是神秘的不可知的精神本体,其中包含着一种可以追寻的理路,这也是嵇康不茫从“俗儒妄记”,崇尚“道法自然”的原因。

嵇康诗文,鲁迅曾有辑校,后人陆续有所注解校释,以戴明扬《嵇康集校注》较精善。今即据人民文学出版1962年版戴本录出《声无哀乐论》。


【原文】
《声无哀乐论》
【魏晋】嵇康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 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译文】

  有秦客向东野主人发问道:听说前人有这样的说法:“太平时代的音乐安宁而快乐,亡国之际的音乐哀伤而怀思。”太平和混乱是政治上的事,却在音乐上得到应和,所以哀伤怀思的感情就体现在金石上,安定快乐的形象就表现在管弦中。另外孔子聆听韶乐,了解了大舜的德行;季札听音乐,知道了各国的风气。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前辈贤人从未怀疑过。现在您却以为声音没有哀乐,这是什么道理?如有好的见解,请说出来让我听听。主人回答说,这个道理沉埋已久,没人愿意发掘阐发,所以使得历代的人都搞乱了名实,现在承蒙您的启发,我就来粗略地说一说它的道理。

  天地共同运作,万物借以生长,寒来暑往,五行因此形成,表现为五色,发出为五声。声音的产生好比是气味散布在天地之间。声音的好和不好,虽然会遭遇到浑浊混乱,但是它的本体却是自己原来的样子,不会有什么变化,怎么会因为别人的爱憎、哀乐而改变性质呢。等到各种音调会合在一起,声音和谐,这是人心最高的愿望,情欲集中的所在。古人知道情感不能放纵,欲望不可穷极,所以就借着他所享用的音乐,常常加以节制,使得人们哀怨而不至于伤心,快乐又不至于过分。人们根据事物的性质给予相应的名称,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称号,例如哭泣就称为悲哀,歌唱就称为快乐,这是一个大体的情况。然而孔子说“音乐啊,音乐啊,难道只是指钟鼓之类的乐器吗?”同样道理,悲哀呀,悲哀呀,难道指的只是哭泣吗?由此说来,玉帛之类的礼品不是诚敬之心的实体,歌唱哭泣也不是哀乐的主宰呀。怎样才能说明这一点呢?各地的风俗不同,歌哭所表示的意思也不同,假如打乱了来使用,有的人就会听到哭泣感到高兴,有的人则会听到歌唱觉得悲哀,然而他们心中有哀乐之情却是一样的。现在用同样的哀乐之情却发出了千差万别的声音,这不是说明了声音和感情的关系是不固定的吗?然而声音和谐地组合在一起,是最能感动人的,辛劳的人歌唱自己的遭遇,快乐的人用舞蹈来表达他们的快乐。心中有悲痛之情,就会说出哀伤激切的话,把话组织起来就成了诗,把声音组织起来就成了音乐。人们一起歌咏,围聚在一起倾听,内心被和声打动,感情受到悲苦的语言的感染,叹息还没有止息,就已经泪流满面了。悲哀之心藏在心中,遇到和声便发泄出来,和声没有形象,但是悲哀的内心却是有主宰的。以有主宰的内心,借着没有形象的和声然后发泄出来,他所感觉到的,也只有哀伤而已。他哪里知道“大风吹着万千孔穴,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都是孔穴自己发出的,却不关大风”的道理呢?风俗的流播于是成了政事的反映,所以史官要弄清政治教化的成功和失败,考察一国风气的兴盛和衰退,抒发感情,讽刺统治者,所以说“亡国之音哀伤而怀思”啊。喜、怒、哀、乐、爱、憎、惭、惧,这八种情感是老百姓用来接触外物传达感情,区别物类的名称,是不可乱用的。味道用甘苦来称呼,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因为甲品德好而喜欢他,因为乙愚蠢而讨厌他,那么喜欢或者讨厌就应该是属于我的感情,贤和愚就应该是属于对方的品性,难道可以因为我喜欢那个人就称他为喜欢的人,我讨厌那个人就称他讨厌的人吗?我喜欢这种味道就称之为喜味,我怒恨这种味道就称之为怒味吗?据此说来,客体和主体有不同的功能,他和我就应该用不同的名称。声音本来就是以好和不好作为主体,跟哀乐没有关系;哀乐本来就是感情受到激发以后发露的结果,与声音无关。误配的名实全都分离,问题就可以看清楚了。况且季札在鲁国采集诗歌,考察礼制,以此来辨别风雅,哪里只是根据声音来判断优劣呢?又孔子聆听韶乐,感叹音乐与德行一致,所以赞叹,哪里就一定是仅凭声音才知道虞舜的德行,然后赞叹呢?现在我粗略地说明一个方面,也可以了解一个大概了。

  秦客诘难说,诚然,各地的风俗不同,唱歌哭泣表示的意思也不一样,然而人们哀乐的感情却不能不表现出来。内心受到触动,声音便从心中发出,虽然寄托于别的声音,借寓在余响里,善于听音乐的人总还能听懂,不会让音乐中的感情错过。从前伯牙弹琴,钟子期就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下人敲磬,子产就知道他内心悲哀;鲁国人早晨哭泣,颜渊知道他与儿子分别。这几位哪里是从固定的音符中得到智慧,在曲调中受到验证呢?内心悲哀神色就会发生变化,感情悲伤声音就会变得哀切,这是自然的反应,不可缺失,只有精神清明的人才能精通。善听音乐的人不会因为声音众多感到困难,不善听音乐的人也不会声音单调就感觉容易。不能因为没有遇到善听音乐的人就说音乐没有可以听懂的途径,看到各地风俗的多变就说声音中没有哀乐。您又说:贤德的人不应该用爱来称呼,愚笨的人不应该用憎来称呼。然而这也是因为有了贤德才会引起别人的爱,有了愚笨才会引起别人的憎,只是同一个主体不该共用两个名称啊。哀乐的产生也是有缘故的,这是声音使我悲哀,声音使我快乐。如果哀乐确由声音引起,那声音中有哀乐就是实实在在的,怎么能将名实分离开来呢?

  您又说,季札采集诗歌,考察礼仪,以此来辨别风雅;孔子感叹《韶》乐与德行一致,所以赞叹不已,这是什么话啊?况且师襄演奏乐曲,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师涓奏乐,师旷从中听出了亡国之音,哪里是讲明诗意后才下判断,演习礼仪后才作评论的呢?这都是直觉领悟,用不着等到积累了平日的见闻就已经能判断好坏了,所以前代史书当作佳话记载下来。现在您凭借着浅陋的见闻,用您的见识为标准来作判断,这不是抹杀了前人精细的见识,辜负了夫子神妙的体察吗?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虽然歌唱、哭泣所表示的意思千差万别,但善于听声的人总能够听懂,不用借助于固定的声音,也无须用曲调来验证,钟子期一类人就是如此。这是因为虽然内心悲哀的人表面上说说笑笑击鼓跳舞,内心喜悦的人表面上捶胸哀叹,却仍然不能控制外表,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用假象来欺骗旁人啊,您却认为这已经说明声音是不固定的,仍说是声音中有哀乐啊。

  您又说,季札听音乐借此了解各国的风俗,师襄奏曲子,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照您这样说起来,那就是文王的功勋品德和风俗的盛衰都可以体现在声音里;声音的强弱也可以传递到后世;师襄、师涓的灵巧又能在将来得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三皇五帝的事迹就不会在今天断绝,哪里只会残留寥寥几件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表现文王的曲子就会有固定的曲调,《韶》、《武》的音乐也有一定的旋律,不会搀杂着其他的变化,奏出别的调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先前您所说的声音与感情没有固定的搭配,钟子期听音乐触类旁通的说法,就说不通了。如果声音和感情的关系是不固定的,钟子期触类旁通的事真的是有的,那么说孔子识别精微,季札善于听乐,就是虚妄不实的。这都是俗儒随意乱记,想要让天下人迷惑声音的道理,不说音乐的道理不过如此,只是让人觉得音乐神秘难懂,恨不得当下就遇到善听的人,羡慕古人而自叹不如,这就是他们用来欺骗后人的方法啊。依类推理辨别事物应该先求得自然的道理,道理确定以后,再借古义来证明它。现在您还没有在心中求得这样的道理,却只是依凭前代的记载作为言谈的根据,照此推论下去,恐怕就是最精于算计的人也是无法掌握的啊。

  您又诘难说,哀乐的产生如同爱憎是由贤德和愚笨引起的,这就是说,音乐使我悲哀,音乐使我快乐;如果哀乐真由声音而起,那就说明声音中是有哀乐的。色彩有好看的和难看的,声音有好听的和难听的,这是事物本身的属性。至于爱还是不爱,喜欢还是不喜欢,人们感情的变化,心理对事物的反应只限于这一点,但都与内心的感情没有关系,只是接触到外物之后形成的。至于哀乐却不然,本来是因为碰到事情,预先郁结在心中,只是借着和声而发泄出来;所以前面已经说明了声音与感情并不固定,现在再借这个话题来确定它们的名实关系。不是说哀乐借着声音发泄出来,就像爱憎是由贤德和愚笨引起的一样啊。然而和声感动人心如同美酒激发感情一样。酒以甘苦为属性,而醉酒的人却用酒来发泄感情。人们见到有人借音乐来发泄自己的悲欢,就说音乐是有哀乐的,其荒谬就像不能因为看到有人借酒宣泄,就说酒中有喜有怒一样。

  秦客诘难说:通过观察气色来考知内心,这是天下通用的方法。人心变化于内,神色相应地表现于外,这是明显可以看得到的,所以您不怀疑。声音是精气激发的结果,内心受到感触而发生波动,声音便随着内心变化而发出。内心情感有强有弱,声音也就有高有低。神色的变化和声音的变化都表现在人的身上,为什么对声音反映内心这一点却偏偏要怀疑呢?既然喜怒哀乐会表现在脸色上,那么哀乐也应该体现在声音中。声音本来就是有哀乐的,只是不懂的人听不懂罢了。至于钟子期一类人,虽然遇到不固定的声音,却依然能聪颖地独自领会。盲人即使站在墙壁前也仍然一无所见,而离娄站在百尺之外却能把细毛看得清清楚楚,据此说来,人们视力的强弱的确不一样。不能以盲人的视力为标准,怀疑离娄明锐的视力。用一般人的听力,去猜疑钟子期的听力,把古人的记载统统说成是虚妄不实的。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内心受到感触而发生波动,声音便随着内心变化而发出,内心情感有强有弱,乐曲也就有高有低。哀乐之情一定体现在声音里,钟子期之类的人虽然听到了不固定的声音,却能听懂其中的意思。如果一定要按照您的说法,那么浊氏和质氏的致富,伯夷、叔齐隐居首阳山时的饥饿、卞和的冤屈、伯奇的悲哀、蔺相如的满怀愤怒、陈不占的恐惧,这些形形色色的情态,假如让他们每个人各唱一首歌,一起来弹几声琴音,那么钟子期这样的人一定会听出各自的情感了。您的意思是说,听声音的人不会因为乐曲的多少改变思路,考察感情的人也不会因为声音的大小觉得有什么不同,只要是同一个人发出的声音,就能识别其中的意思。如果声音是从地下发出的,那么师旷这样的人也应该会吹动律管来考核它的声音,判断南风是否强劲,区别雅声和郑声的淫荡和雅正吗?

  吃辛辣的食物而流泪与大笑而流泪,烟熏眼睛而流泪与悲伤难过而流泪,同样都是流泪,如果让易牙来品尝,一定不会说高兴的眼泪是甜的,哀伤的眼泪是苦的,这是可想而知的。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肌肉汗液一受到挤压便流了出来,与高兴和哀伤没有什么关系,好像是过滤酒的布袋筛子,虽然榨酒的工具不同,但酒味却是不变的。声音也是从身体中发出的,为什么偏偏就包含着哀乐的道理呢?况且《咸池》、《六茎》、《大章》、《韶》、《夏》,这些都是先王最好的音乐,是用来感动天地鬼神的。如果现在一定要说声音没有不体现主体,传达他的感情的话,那么最好的音乐就一定不能托付给盲人乐师,一定要圣人亲手演奏,这样才能使雅正之音得以保全。”舜命令夔敲击石头,各种声音和谐鸣响,天神和凡人其乐融融。”据此说来,最美好的音乐虽然由圣人创作,却不一定圣人亲自演奏。为什么呢?因为声音有自然的和谐,却无关人的感情。和谐的声音是成功于金石一类的乐器,最美的乐声也是从管弦乐器中得到的。纤细的毫毛本身还是有形体可以被观察的,所以离娄和盲人的目力高下可以据此判断,假如用水来增加水的话,谁还能来加以区别呢?

  秦客诘难道:虽然各种比喻都有缺陷,足以招致非难,然而基本的道理应当还是可以说明的。像介葛庐听到牛叫就知道它的三条小牛都成了牺牲;师旷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风不强劲,楚军必失败;羊舌母听到小儿的啼哭就知道他长大后将倾败家室。所有这些事例都见效于古时,所以都见于记载。据此推论,那么盛衰吉凶没有不包含在声音里的。现在假如还把这些事都说成是虚妄,那么从前的记载都要成为废弃之物,毫无用处了。如果说这就是通达的言论,那是不够妥帖的。如果您能说明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显示出所以如此的原由,如果论点和事实都说得通,我希望能再聆高论。

  主人回答说:我以为能举一反三的人,只要能懂得意思是可以忽略言辞的,所以我前面的论述就简略而不详尽。现在又有劳您反复发问,我怎敢不充分地表达我的意思呢?鲁牛能知道它的小牛连续成为牺牲,为三条小牛的丧生而伤心不已,满含悲怨多年,向介葛庐诉苦。这是因为牛心与人心相同,只是跟兽的外表不同而已。但这样的事又是我所怀疑的。况且牛不是人类,没有相通的途径,假如鸟兽都能说话,介葛庐秉性不同独能听懂它们的语言,这是因为他懂得了它们的语言,进而和他们来讨论事情,这就好比译者传译不同的语言,这不算是因为考察声音才了解他们的情况,那么就构不成非难我的理由。如果说有智慧的人只要接触外物就能通达理解,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话,那么我们姑且先来讨论容易理解的事。请问:圣人刚入胡地是不是就应该会懂得胡语,诘难者一定会说,懂得的。那么怎么解释他掌握胡语的道理呢?我愿借您的诘难来确立一个判断认识的标准。也许是与胡人接触而懂得了他们的语言吧?还是吹律管来校验它们的声音呢?还是观察人的气色因而了解他们的内心呢?(如果是观察气色来了解内心的话),那么了解内心根据的是气色,虽然不说话,人们仍然是会知道的,了解内心的途径可以不必通过语言。如果是通过吹律验声来了解人的内心的话,那么如果对方心里想着马却误说成鹿,那么考察的人就应该由口说的鹿知道他心中想的是马。这说明内心没有配合语言,语言不足以表达心意。如果是与人接触而懂得了对方的语言,那么这和小孩子跟老师学习语言,然后懂得对方的意思一样,那又算什么聪明值得夸耀呢?语言不是自然一定的东西,各个地方风俗不同,同样的事物称呼不同,只是随便用一个称呼作为事物的标志罢了。圣人通晓道理,所以说自然存在的一切都可以寻出它的理路,无论多么细微的东西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一定会这样:)假如道理不通,那么虽然是很近的东西他也是看不清楚的,所以域外之言是不能勉强懂得的。以此类推,介葛庐听不懂牛鸣难道不是明明白白的吗?

  您又诘难说,师旷吹律管,知道南风不强劲,多暗示楚国失败的声音,但这又是我所怀疑的。请问师旷吹律管的时候是楚国之风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楚风距离晋国有千里之遥,律管的声音到不了楚国。如果是正好认出了楚风来到了律管中呢,那么楚国的南面有吴国、越国,北面有魏国和宋国,如果看不到它的源头,又怎么能认出是楚风呢?大凡阴阳二气相互激荡,然后形成风。气与气互相感荡,碰到大地才发出风来,怎么会风在楚国形成却跑到晋国来了呢?况且律吕分四季之气,季节到了气就发动,音律应和,灰也移动,这都是自然的因果联系,不需要借助人来发生作用。上生下生,这是用来协调五声的和谐,安排刚柔位置的方法。然而音律有一定的声响,虽然冬天吹中吕,它的音还是丰满而没有减损。现在用晋人的气息去吹没有减损的音律,楚国的风怎么能进入律管与晋人之气一起变化呢?风没有形状,风声和音律不相通,那么验证事理的地方(晋国)与声律无关,事情难道不是这样吗?该不会是师旷见多识广,自己知道胜败的迹象,想要稳固众人之心,就假托神秘,如同伯常骞答应许景公长寿吧?

  您又诘难说:羊舌母听到小孩啼哭,就知道他长大后会败家。那我再要请问:羊舌母是怎么听出来的?是因为神妙的心思领悟了隐语才明白的呢?还是因为曾经听到小孩的哭声像这样的粗大而不祥,今天的哭声像从前的哭声一样,所以知道他会败家呢?如果是神妙的心思领悟了隐语才明白的话,那就不符合声有哀乐的道理。虽说是听小孩啼哭,却不是从小孩哭声中得到验证的。如果因为过去听到的哭声不祥,就认为现在的啼哭也一定不祥,那是用甲的声音为标准来考察乙的哭声。声音对于人心,犹如形体对于人心。有形貌相似而内心不同的,也有形貌不同却内心一样的。何以见得呢?圣人内心的道德都是一样的,但他们的形貌却各各不同。如果内心一样却形貌不同,那又谈什么观察外形来了解内心呢?况且嘴巴激发气息发出声响,与箫笛受到气息发出声响又有什么不同呢?哭声的好还是不好,并不由小孩嘴巴的好坏决定,就像琴瑟的清浊不取决于演奏者技巧的高低。内心能辨别乐理,又善于评论,却不能将箫管演奏得流畅顺利,这就像盲人乐师虽然精通作曲,却不能把乐器演奏得悦耳动听一样。乐器不借助巧妙的盲人乐师而优良,箫管也不因为聪慧的内心而更流利。那么内心和声音明显是两回事。既然这确是两回事,那么想要考察感情就不应停留在观察外貌上,了解内心也不须借助于声音。考察者想要通过声音来了解内心,这不是不得要领吗?现在晋国的阳舌母没有经过考察验证,一味相信昨天的声音,用来证明今天的啼哭,这岂不是偶然碰对了前代的一件事,好奇的人便跟着称扬吗?

  秦客诘难说:我听说失败的人不以逃跑为羞耻,这是为了保全自己。现在我心里还不满足,再要从其他方面来加以诘难。现在心情平和的人听到筝笛琵琶的声音,就形态浮躁,心情激动;听到琴瑟的声音,就形态安静,内心悠闲。同样的乐器中,曲调每有不同,听众的感情就随之变化。奏起秦地乐曲,听众就会赞叹羡慕,慷慨激动;奏起齐楚之音,听众就会情思专一;奏起悦耳动听的乐曲,听众就会欢快放松,心满意足。心情随着乐声的变化而变化,这样的事例是如此之多。如果烦躁和宁静是由乐声引起的,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把哀乐排除在外,只说音乐是至和之声,没有什么感情不能被触发,把大同归于声音,把众多的变化归于人的感情呢?这岂不是只知道一方面却不知道另一方面吗?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琵琶、筝、笛令人烦躁激越。又说,曲调每有不同,听众的情感便随之变化。这确实是常常让人感觉到的。琵琶、筝、笛,声音短促而高亢,变化多而节奏快。用高声统领快节奏,所以就使人形体烦躁,心情激越。这就如同铃铎之声让人警觉,钟鼓之音令人惊心,所以有人说“听到战鼓声,就怀想指挥官。”这是因为声音有大小,所以会让听众有激烈或安静的感觉。琴瑟这种乐器,声音悠长而低沉,变化少而声音清。音低沉加上少变化,如果不凝神静听,就不能充分领略清和之音的至美,所以听众便会形态宁静而内心安详。曲调不同就像不同乐器发出的声音。齐楚的曲调大多沉重,所以听众的感情便专一;旋律变化少,所以听众的思虑便专注。好听的曲子汇集了各种美妙的声音,会聚了五音的和声,它的本体丰富而作用广泛。因为汇集了各种美妙的声音,所以听众的心便受到各种情况的牵制;因为会聚了五音的和声,所以听众便欢乐放松,志得意满。然而这些乐曲都是以单调、繁复、高亢、低沉、好听、难听作为属性的,而听众的感情则以烦躁、宁静、专一、放松作为反应。这就好比人们在都市游览观赏,就会随意观望,心情放松;聆听乐曲,就会静心思虑,容貌端庄。这就是说,声音的本体完全在于节奏的快慢。听众感情对乐曲的回应,只限于烦躁和宁静。(这一段中嵇康用两类事例来说明“躁静由声”的道理。乐器的特性和曲调的旋律都会使听众引起不同的感受,这里心对于声的反应是被动的,那么能不能据此进一步推论说,哀乐也是由声引起的呢?嵇康的回答是否定的。“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接收者受到音乐的感染只限于躁静这种接近于生理反应的现象。这里要思考躁静与哀乐同样都是属于欣赏者的心理感受,二者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

  曲调常常不一样,听众的感情对待曲调的变化,就好像滋味不同嘴巴总能辨别一样。滋味虽然很多,但都是美味;曲调虽然多样,但都是和谐。美味有甘甜,音乐有和谐。然而乐曲的情调,全都止于和谐的声音。品尝美味的嘴巴,全都止于甘美的味道,哪里会有哀乐之情容留其间呢?然而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每个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把内心情感宣泄出来。如果内心平静和谐,哀乐适中,那就没有什么需要首先发泄的偏重之情,所以得到的感应就只是烦躁或宁静。倘若有感情需要发泄,就是预先有感情占据内心,就不是平静和谐的心态。据此说来,烦躁、宁静是音乐的功效,哀乐是听众感情的主使,不能因为见到声音有躁静的反应,就说哀乐也是由声音引起的。

  况且声音虽有强烈和宁静,却各有一种和谐。和谐所感发的情感没有不是从自身发出来的。何以见得呢?宾客满堂,酒喝得尽兴时奏起了音乐,有人听了高兴得欢笑,有人听了悲伤得哭泣。这不是演奏的曲子把悲哀递给那个人,把欢乐送给这个人;音乐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听众却有欢乐悲伤不同反应,这不是同《庄子》中讲的大风是同一的,但从各种孔穴中发出的声响却是千差万别的道理一样吗?音乐正因为不包含喜怒,也就不包含哀乐。所以才能让听众的欢乐和悲哀一起呈现。假如借助不固定的声音,汇聚成统一的音乐,它所表达的都有一定的意思,那又怎么能统领各种思想,引发各种不同的感情呢?由此说来,声音以平静和谐作为自己的本体,却能感发不同的思想感情;思想感情以所等待的外物为主,受到感触便发泄出来。这样的话,音乐与内心感情实在是两条不同的道路和轨迹,是不相交织的,怎么能把音乐的太和境界和哀乐之情搞在一起,把虚名加在哀乐之情上呢?

  秦客诘难说:您说强烈和平和的音乐各自有一种和声,和声所激起的感情没有不是从自身发出的,所以喝酒痛快时弹琴,会有人感到快乐,有人觉得悲哀。这是说偏重之情先积存在内心,所以内心快乐的人听到哀伤的音乐会将欢快之情发泄出来,内心悲哀的人听到欢乐的曲子也会将悲情流露出来。音乐本来是有确定的哀乐的,只是声音感化人比较缓慢,不能在仓猝间对听众发生作用,替换掉原来的感情。所以偏重之情接触到外物就发露出来,使听众中怀有悲哀和喜悦的人会同时产生反应。虽然哀乐二情同时表现,但对声音中包含哀乐的道理又有什么损害呢?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哀乐本来就有一定的声音,只是偏重之情不能一下子被替换,所以内心悲伤的人听到快乐的声音会感到悲哀。即使像你所说的声音有一定内容的话,那么如果重新演奏《鹿鸣》,这是快乐的曲子,如果让悲伤的人听到,虽然乐曲感化人缓慢,只是不能让他变得更高兴罢了,怎么会反而增加他的悲哀呢?就像一把火炬的火,虽然不能让屋子温暖,但也不应该再增加寒冷呀。既然火不是增加寒冷的物品,那么乐曲(《鹿鸣》)也就不是增加悲哀的器具。在厅堂上演奏曲子,听众中会同时感到欢乐和悲哀,实在是因为“至和”之声诱发了听众积存的感情,所以才使受到外物触发的感情得以充分地发泄出来。

  您诘难说,偏重之情遇到外物便流露出来,所以使得哀乐之情同时得到反应。说到哀伤,有时是因为见到死者生前的坐几和手杖而流泪,有时是因为看到了死者生前用过的车子和穿过的服装而悲哀,只是为人死物在而感伤,为事迹显著人却离世而痛心。悲哀之情所以积聚都是有来由的,并不是头碰到地就会产生悲哀,面对筵席就会流下眼泪,现在没有坐几、手杖来触发感情,听到了和声就掉下眼泪,这不是和声所引起的感情无不出于自身的吗?

  秦客诘难说,您说喝酒畅快时弹起琴来,听的人有的欢快,有的悲哀,想要说明这个道理,所以我回答说这是因为偏重之情受到外物触动而发露。现在且让我凭心而论,再用实际效果来验证。人心不快乐就悲伤,不悲伤就快乐,这是情感的大致情况。然而哭泣是悲哀的极点,笑声是欢乐的表现。聆听齐楚之曲的人,只看到他们脸上有哀伤的表情,却从未见到他们露出欢笑的容貌。这一定是齐楚之曲是以哀伤为本的,所以听众都对乐曲作出相应的反应。哪里只是因为乐曲多沉重而少变化,才导致听众精神专一,思维集中呢?如果听众真的哭泣了,那么音乐中有哀乐就完全可以肯定了。

  虽然人的感情受到哀乐的感发,但哀乐的程度却各不相同,再说哀乐的极致不一定都有同样的表现。小悲哀只是容貌上有变化,强烈的悲哀就会哭泣,这是悲哀通常的表现。小快乐只是神色喜悦,极度的快乐就会发出笑声,这是快乐的道理。为什么这么说呢?亲人安宁,自己就会快乐而放松,无拘无束。等到处在危急的关头,勉强能过得去就算是成功,那么即使高兴也不会手舞足蹈。据此说来,这时的手舞足蹈还比不上先前的自在安闲,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至于笑容虽然出于欢快的心情,却自有形成的道理,并不是响应声音的器具。这是因为快乐虽然应声而起,实际上却是自己得到的。悲哀之情受到感触,以流泪作为表征。流泪因为容貌发生变化容易被人们发现,自在安闲是精神宁静,在外表上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人们只注意到他们容貌的变化,却看不出不变神色中的内心情感;能够区别外在的变化,却不能体会他的内心感情。然而欢笑不体现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难道只是齐楚之音吗?现在不到悠闲的内心中去寻找快乐,却因为听音乐时没有现出笑容就说齐楚之音悲哀,岂不是只知道悲哀,却不懂得快乐吗?

  秦客问道:孔子说过:“改变风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了。”如果照您所说,所有的哀乐之情都不包含在音乐中的话,那么改变风俗又靠的是什么呢?另外,古人谨慎对待靡靡之音,抑制淫荡的音乐,所以说“要摒弃郑声,远离花言巧语的小人。”然而郑卫之音……,敲击鸣球来协同神和人的关系。请问郑声、雅乐风格盛衰的极点在何处?风俗的改变又是通过什么途径才取得?希望听到您的指教,以解除我的疑惑。

  主人回答道:人们所讲的改变风俗这种情况,一定紧承在社会衰弱之后。古代的王者,上承天命治理万物,一定尊崇万事简单易行的教导,实行清净无为的治理。君王清静无为地身居高位,臣民恭顺地居于下位,潜移默化,天人和谐安宁,干枯的万物都沉浸在雨露中,宇宙群生都沐浴在幸福中,扫荡尘土污垢,人民安宁快乐,各自追求幸福,默默遵从大道,人们胸怀忠义,却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和谐之情充满心中,安详之气流露于外,所以用唱歌、跳舞来宣泄感情。然后再用辞采来修饰它,用风雅的音乐来宣扬它,用乐曲来传播它,用“太和”之音来激发它,引导他们的精神气质,养成他们的感情,顺应他们的情性,把它们引上正途并使它们明显起来,使他们的内心与理一致,情感与音乐互相应和,沟通融合,以成就它的美。所以欢乐的感情体现在乐器里,光明正大的感情表现在音乐中。如此推广开去,那么各国都受到感化,如同花草茂盛,秋兰吐香,没有约定却大家共同信守,没有商量却大家同心协力,默默地相爱,就好象展开了锦绣绮罗,真是光彩夺目啊。大道的隆盛,没有比这更兴旺的了,太平的事业,没有比这更彰显的了。所以说“改变风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方法了。”然而音乐作为本体是以人的精神为主的。所以没有声响的音乐是老百姓的父母啊。至于各种音调汇集,人们爱听的那种曲调,也都总称为音乐,然而风俗的改变,却不是依赖这种音乐的啊。

  声音和谐地组织在一起,这是人的感情所不能克制的。所以古人知道情感不可放纵,便抑制它泛滥;知道欲望不能断绝,便引导它走上正轨。(按,这又在无形中走向了声有哀乐论)所以制定了可以奉行的礼节,创作了可以引导感情的音乐,使得嘴巴不充分享受天下的美味,音乐不穷尽美妙的声音,找出首尾的适合部分,寻求聪明和愚笨的中间点,确立标准,让远近的风俗一致,享用却不用光,这也是用来凝结忠信,表示内心不变的方法啊。然后学校教育也紧紧跟上,让乐器与礼器并存,舞蹈与礼节一起使用,雅正的言论与美妙的音乐一起发出。使人要听到这个音乐,必定会听到这样的言论;要观看这种舞蹈,必定会尊崇这种礼节。礼节好比是宾客主人见面,先行升降之礼,然后再应酬往返。在这种情况下,说话的分寸,声音的节奏,作揖谦让的礼仪,举动的度数,都要互相配合,合为一体。君臣在朝廷上使用,平民在家庭里使用。少年时学习,到年长仍不懈怠,内心安宁而坚定,一天天地改掉缺点,走向善良。然后用敬重之心来对待,用稳重的态度来坚持,时间虽久却不改变,然后教化成功。这又是先王使用音乐的本意啊。所以朝觐宴会聘问设宴,美好的音乐一定是有的。所以国家的史官采集反映风俗盛衰的诗歌,交付给乐工,用乐器演奏出来,使说话的人不会以言获罪,听到的人能够引起充分的警戒,这又是先王使用音乐的本意啊。

  至于郑声,是音乐中最美妙的。美妙的音乐打动人,犹如美女迷惑人使人丧失志向。沉溺于游乐美酒,容易抛弃正事,如果不是非常杰出的人,谁能抵御这种诱惑呢?先王担心天下沉溺于享乐而不返回正道,所以具备了八音,却不亵渎这种声音;保有太和之声,却不穷尽它的变化;捐弃曲折细微的声调,使人们欢乐却不过分,犹如祭祀仪式上的大羹不用五味调和,不穷尽鲜美的滋味。至于那些平庸浅近的音乐,声音并不好听,又不是人们喜欢的。假若统治者离开了正道,国家丧失了秩序,男女私奔,淫乱没有节制,那么风气因此发生变化,风俗因为爱好而形成。崇尚他所向往的,那么人们就会肆意乱来;喜欢做他们习惯的事,那又怎么批评他们呢?他们依托声音,配上乐曲,拉长了声调,真诚的内心被语言所打动,内心被和声所感动,风俗一起形成,因此就用郑声来称呼它。然而被指称的音乐,其中并没有淫荡邪恶。淫荡与端正同出于本心,这样雅声和郑声的本体也就可以看出了。


【注释】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1】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2】,识虞舜之德;季札听絃,知众国之风【3】;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训,请闻其说。”

【1】治世二句:《礼记•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2】仲尼闻《韶》:《论语•八佾》云:“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韶》相传为舜的乐。

【3】季札二句:吴国的季札出使到鲁国,欣赏评价各国音乐的故事。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1】于名实。

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2】音声之作,其犹臭【3】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4】,哀乐改度【5】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钟。古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因事与名,物有其号。哭谓之哀,歌谓之乐。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6】?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哉【7】?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8】。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夫喜怒哀乐,哀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则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则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9】,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后叹美耶?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1】滥:失。

【2】五行三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色:青、赤、黄、白、黑;五音:角、徴、宫、商、羽。在五行学说的系统内,它们一一相对应。

【3】臭:气息。

【4】操:操弄。这里用作动词,指曲调。

【5】度:度量、律度。

【6】然乐二句:《论语•阳货》云:“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意谓玉帛和钟鼓只是礼乐制度的表象而非实质。

【7】岂复句:《庄子•齐物论》云:“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郭象注云:“自已而然,则谓之天然。”此句意思是天气吹煦,生养万物,使各得其性而止。嵇康之意,乃谓声音至高无上的境界是天籁,出于自然。

【8】是故四句:《毛诗序》云:“国史明胡得失之迹,赏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

【9】又仲二句:孔子听到《韶》乐,叹美其艺术完整、统一。此据吉联抗说,参其所译注之《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版)。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馀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钟子知其所志【1】;隶人击磬,而子期识其心哀【2】;鲁人晨哭,而颜渊察其生离【3】。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者,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为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起,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耶?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4】;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5】。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6】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耶?”

【1】昔伯二句:《吕氏春秋•本味》云:“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

【2】隶人二句:《吕氏春秋•精通》云:“钟子期夜闻击磬者,而悲,使人召而问之曰:‘子何击磬之悲也?’答曰:‘臣之父不幸而杀人,不得生。臣之母得生,而为公家为酒。臣之身得生,而为公家击磬。臣不睹臣之母三年矣……是以悲也。”隶人,指以罪而入官家充徒役的人。

【3】鲁人二句:《说苑•辨物》云:“孔子晨立堂上,闻哭者声音甚悲。……回曰:今者有哭音,其音甚悲,非独哭死,又哭生离者。……孔子使人问哭者。哭者曰:父死家贫,卖子以葬之,将与其别也。”

【4】且师二句:《韩诗外传》记载孔子学琴于师襄,“持文王之声,知文王之为人”,云:“洋洋乎,翼翼乎,必作此乐也。黯然黑,幾然而长,以王天下,以朝诸侯者,其惟文王乎?”

【5】师涓二句:《韩非子•十过》载卫灵公将到晋国,至濮水之上,夜闻鼓新声者,遂召师涓听而写之,后来演奏给晋平公听。“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师旷曰:‘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水之上。”子野是师旷的号。

【6】综:理,辨。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钟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哀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后世,襄涓之巧又能得

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馀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钟子之触类,于是乎踬【1】矣。若音声之无常,钟子之触类,其果然耶?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自。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叹息。斯所以大罔【2】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道。理已足,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3】耳。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以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谓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4】。”

【1】踬:窒碍不通。

【2】罔:诬。

【3】恐巧历不能纪:《淮南子•览冥》云:“天地之间,巧历不能举其数。”高诱注云:“巧,工也。虽工为历术者不能悉举其数也。”历术,古人计时之法。

【4】其见二句:吉联抗注云:“这一句的前半句与后半句文意反背了,或者是前半句‘见’上脱‘不可’,或者是后半句‘见’上衍‘不可’。”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1】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耶?夫喜怒章于色诊【2】,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钟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矇瞽【3】面墙而不晤,离娄【4】照秋毫于百寻【5】,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庸【6】之听而猜钟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1】较:明显。

【2】诊:验。

【3】矇瞽:通指瞎子。有瞳仁的是矇,无瞳仁的是瞽。

【4】离娄:古代传说中视觉最敏锐者。

【5】寻:古代以八尺为寻。

【6】中庸:这里指平庸。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钟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1】,首阳之饥【2】,卞和之冤【3】,伯奇之悲【4】,相如之含怒【5】,不占之怖祗【6】,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钟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音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出,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7】,知南风之盛衰【8】,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9】,熏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10】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汁,踧笮【11】便出,无主于哀乐,犹簁【12】酒之囊漉,虽笮【13】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14】,此先王之至

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者也。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15】,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16】,必须贤人理其管弦,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17】。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以水济水【18】,孰异之哉!”

【1】浊质之饱:《史记•货殖列传》云:“洒削薄技也,而郅(《汉书•食货志》作质)氏鼎食;胃脯简微耳,而浊氏连骑。”

【2】首阳之饥:《论语•季氏》:“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

【3】卞和之冤:《韩非子•和氏》记载楚国卞和得到玉璞,献给厉王、武王,反而以欺诳之罪被砍去双脚。“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4】伯奇之悲:《水经•江水》注引扬雄《琴清英》云:“伯齐至孝,后母谮之,自投江中……扬声悲歌。”

【5】相如之含怒:指“完璧归赵”之事,典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6】不占之怖祗:刘向《新序•义勇》载:“齐崔杼弒庄公也,有陈不占者,闻君难,将赴之,比去,餐则失匕,上车失轼。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占曰:‘死君,义也;无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闻战斗之声,恐骇而死。”怖祗,惊怖恐惧。

【7】设使二句:意谓假使声音从地下发出,那么师旷这样的人大概又要拿起律管来吹,从而考察它的音。下,地下。

【8】南风之盛衰:《左传》襄公十八年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

【9】噱:大笑。

【10】狄牙:又叫易牙,春秋时齐桓公的幸臣。以善烹调得宠于桓公。

【11】踧笮:踧笮二字义同。踧通蹙,迫也。

【12】簁:筛酒的竹器。

【13】笮:压漉之义。

【14】《大章》《韶》《夏》:传说中分别指尧、舜、禹的乐。

【15】象其体而传其心:象征演奏者的本性而传达其思想感情。

【16】瞽史:周代指乐工。

【17】舜命三句:《尚书•舜典》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击,敲击。拊,拍击。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18】以水济水:《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论和同之理云:“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1】;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知其丧家【2】。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其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1】若葛二句:《左传》僖公二十九年载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其音云。”牺,牺牲,用于祭祀的整头牲口。

【2】羊舌二句:《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姑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耶!夫鲁牛能知历牺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鸟兽皆能有知,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解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入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耶?将吹律鸣管,校其音耶?观气采色,知其心耶?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

趣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耶?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耶?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必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1】。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2】,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3】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4】,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损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耶?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博物多识,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5】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耶?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耶?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籥纳气而鸣耶?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籁籥调利,由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籥不因慧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得之于考诚,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1】律应而灰移:《后汉书•律历志》载候气之法云:“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

【2】上生下生:此音律相生之理。参前《吕氏春秋•音律》注。

【3】刚柔:吉联抗云:“可以看作音律的高低,亦可以看作是全音的稳定性和半音的不稳定性的代名词。”

【4】冬吹中吕:古人以十二律配合十二月,仲吕(即中吕)应孟夏四月。

【5】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刘向《说苑•辨物》载齐景公为露寝之台,因恶枭鸣声而不往。柏常骞请禳而去之,后枭果伏陛耳死。“公曰:‘子之道若此其明也!亦能益寡人寿乎?’对曰:‘能。’公曰:‘能益几何?’对曰:‘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公喜,令百官趣具骞之所求。”嵇康认为此事虚妄,所谓“托以神微”。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1】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2】声则叹慕而慷慨,理齐楚【3】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4】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1】厌:同餍,满足。

【2】秦:泛指今陕西一带。

【3】齐楚:泛指今山东、河南一带。

【4】弄:小曲。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所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钟鼓骇心。故闻鼓之音,则思将帅之臣【1】。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2】,

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役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专散为应。譬犹游观于都肆,则目滥而情放;留察于曲度,则思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近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耶?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耶?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

【1】故闻二句:《礼记•乐记》子夏云:“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

【2】间辽而音埤:嵇康《琴赋》云:“间辽故音痺。”戴明扬注:“间者,谓岳山与左手取音处之间隔,去岳愈远,则音愈低。……琴之间隔最远,故能取痺下之音也”。埤,卑也,低下之意。

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重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因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声音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耶?”

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感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1】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耶?犹一爝【2】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另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3】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无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1】《鹿鸣》:《诗经•小雅》篇名,古代多在举半“乡饮酒”礼时演奏。

【2】爝:火炬。

【3】机杖:《礼记•曲礼》:“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此处机同几,小桌子。杖,手杖。机杖与下文舆(车舆)服(服饰)对文,指亡故的亲人生前用过的东西。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也。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应其度。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耶?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之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而笑,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怡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1】,则挷患拔琛?】。由此言之,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行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变,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耶?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1】仅然后济:《战国策•秦策》云:“仅以救亡者。”高诱注:“仅,犹裁(才)也。”意思是勉强挨过来。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则移风易俗果以何物耶?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慆【2】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3】。然则郑魏之音【4】,击鸣球以协神人【5】,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移易,奚由而济?愿重闻之,以悟所疑。”

【1】移风二句:语见《孝经》。

【2】慆:悦。

【3】放郑二句:语见《论语•卫灵公》,意思是废弃淫冶的音乐,远离逢迎的小人。

【4】然则郑魏之音:此句下有脱文,各本并同。

【5】击鸣球以协神人:《尚书• 益稷》云:“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1】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成,穆然相爱。犹舒锦布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协,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不可绝,故因其所自。故为可奉之礼,致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2】,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3】亦随之变。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4】。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醡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5】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诫【6】,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盘【7】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8】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9】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10】。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而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11】,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1】就:成。

【2】检:法度。

【3】乡校庠塾:泛指学校。《礼记•学记》云:“古之教者,家有塾,乡有庠。”

【4】使丝三句:丝竹指乐器,俎豆指礼器,羽毛指舞容,揖让指礼容,正言指礼,和声指乐。

【5】持之以:“以”字下脱一字。

【6】是以五句:《毛诗序》云:“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又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7】耽盘:二字同是逸乐之义。

【8】流:淫放。

【9】捐:限制。

【10】犹大二句:意思是祭祀用的肉品不调以咸菜和味道,因为它不以五味调和为贵。大羹不和,语出《礼记•乐记》。勺药之味,司马相如《子虚赋》云:“勺药之和具。”郭璞注云:“勺药,五味之和也。”

【11】淫之与正同乎心:吉联抗云:“同下疑脱一字,或是‘出’字,或是‘系’字。”


【赏析】

《声无哀乐论》是中国古代重要音乐美学著作。全文约7000字,文中通过作者自设的秦客 (俗儒的化身)与东野主人(代表嵇康本人的观点)之间的八次答难,阐述了 “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全文重点阐述的是音声能否表现哀乐情感的问题。嵇康提出“声无哀乐”的命题,使辩难集中在音声能否表现哀乐情感;音声与人的情感处在怎样一种关系中,音乐与政治盛衰,风俗移易的关系等音乐美学的重要问题上。其论证,大致围绕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哀乐之 “名”“实”。嵇康在答难第一部分谈到:“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是说音声只有好听与否,而与人的哀乐情感无关;所谓哀乐,是人内心之情先有所感,然后才在听乐时表露出来,至于情因何而感产生哀乐,与音声无关。音声中既无哀乐之 “实”,也就没有哀乐之“名”,故曰“名实俱去”。嵇康又说 :“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认为人的悲哀情感只是受到和谐音声的感召,才被引导出来。人所感受到的,只是自己内心的悲哀而已。所谓“和声无象”的真实含义 即是 “声无哀乐”。

  2.关于音声之“无常”。嵇康根据音乐审美的特殊现象,提出 “音声之无常”的观点。他说: “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 嵇康以不同的民族、地域由于审美习惯、文化心理方面的差异与哀乐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说明音声与情感表现之间没有必然的、确定的对应关系。他又从“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这一重要的音乐审美现象,说明音声与情感之间的 “无常”关系。

  3. 关于音声之“自然之和”。这是嵇康论证“声无哀乐”观点的基本理论依据。他说:“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又说:“曲变虽众,亦不同于和。”他认为“和”既是音声的自然本质属性,又具有自身的运动形式。具“自然之和”属性的音声,与哀乐情感无关。

  4. 关于“心”“声”关系。嵇康在答难第四部分提到:“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认为谐和的音声是形式上感觉的东西,并不能替代和说明人的内心情感。他答难第五部分针对 “心”“声”关系,提出音声 “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专散为应。”并说“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认为音声虽然不表现哀乐情感,却能在情绪上引起“躁静”、“专散”的心理反应。至于人听音乐所引起的情感体验,嵇康认为是由于心志所俟。它先存于心中,只是由于 “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因此比喻为“犹酒醴之发人情”,说明并非是“声使我哀,音使我乐”,而是哀乐 “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关于音乐审美中哀乐情感的产生,嵇康是以音声的 “发滞导情”作用来说明的。

  5. 关于音乐 “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嵇康对音乐移风易俗社会功用的认识,是建立在他“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认识基础上的。认为风俗移易之本不在“声”而在于“心”。在音乐审美上,他否认由声以知心。但是他承认在音声触发人心的基础上,心志对言词所表达的情能有所感,所谓“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他还谈到“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其言,将观是容也必崇其礼” ,“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壹成,因而名之”,认为是人的内心情感被歌词所打动,心绪接受和谐音声的感染,从而对人的生活产生影响,这就称作“移风易俗”。

  嵇康 “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其《琴赋》中被具体化了。他谈到,“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认为 “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 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 的审美态度,“丽则丽矣,然未尽其理也。推其所由,似元不解音声;览其旨趣,亦未达礼乐之情也。”这里反映他求 “平和之乐”的审美理想。他又谈到琴的审美:“是故怀戚者闻之,则莫不憯懔惨凄,愀怆伤心,含哀懊咿,不解自禁;其康乐者闻之,则覗愉观释,抃舞踊溢,留连烂漫,嗢噱终日;若平和者听之,则怡养悦愉,淑穆玄真,恬虚乐古,弃事遗身。”这些表明嵇康是从其琴乐审美实践的角度来谈其“声无哀乐”思想的。其音乐美学思想还与当时哲学上的“名教”与“自然”之辩; “言意之辩”;求自然之理以正名实的思辨方式以及他的自然哲学观有联系。

  嵇康所力图证明的审美态度,反映了一种摆脱两汉陈腐经学的束缚,在“自然”中追求个人精神解放这样一种审美旨趣。这同他“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社会政治思想是相一致的。《声无哀乐论》一经产生,便打破了两汉经学的沉闷空气,曾在当时及其后思想界引起巨大反响。王僧虔称其书在南朝为 “言家口实”( 《南齐书·王僧虔传》)之作;刘勰亦称之为“师心独见,锋颖精密”(《文心雕龙》)。确切地说,《声无哀乐论》所反映的嵇康音乐美学思想,代表了魏晋时期音乐艺术上由传统儒家功利实用审美态度转向崇尚自然、注重个人内心情感体验以及尊重艺术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审美倾向。它至今仍给音乐美学的研究以有益的借鉴与深刻的启示。



备注:
1)图片来自网络,有异必删;
2)部分诗词释义及赏析资料选自《古诗文网》、《搜狐网-古琴人》和《作品人物网-古籍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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