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喜欢上了图书馆。

许久没有去买书了,书店各色花里胡哨的畅销书,吵吵嚷嚷的电视屏幕,摞得象千手观音般张牙舞爪的新书,以及形形色色拥挤不堪的人群,都极大地考验着我的身心。往往是耗费了整个下午在书店里晃,却找不到一本自己想要的书,或者说是找不到想要的那种感觉吧。现在书很贵,往往一本不怎么样的书经过华丽的厚厚的铜板纸和喧宾夺主的精装封面的包装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所谓的读者的宠儿,所谓的作家们的摇钱树,价格自然也就跟着扶摇而直上兮。对于我这种精打细算的人来说买这样的书先是有种心痛掉肉的感觉,后是一种牙痛掉牙的感觉(气愤时倒抽凉气抽的)。

痛定思痛,花了百元大洋办了张借书证,与书店说声拜拜了您哪就转移阵地。带着那个我视之为生命的笔记本和一支喝得饱饱的钢笔,在有着高大书架的图书馆里悠闲地晃晃,就耗费掉了大把的时间。图书馆很静,静到你以为时间在这里停止了流动。眼睛忽然定住,因为不经意间看到一角牵挂已久的色彩,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惶恐地想猜测那到底是不是自己“众里寻他千百度”的那本书。踮起脚尖,手指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够到一本自己一直很想要却一直买不到的书,心里便传来快乐的海潮扑打岸边礁石的声音,凉凉的细腻的喜悦一层层漫上来,晶莹地闪烁成整片明亮的沙滩。果然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啊。诚惶诚恐地把书捧在手里,眼珠子便粘在了上面,一边快速地翻阅一边贪婪地享受着那旧旧书页间溢出的书香,整个人沉溺在书本里无法自拔。恍惚中人影在脚边快速地移动,阳光渐渐收回了橙色的触角,头顶上忽然天光大亮——惨白惨白的日光灯把我的影子投在所看的地方,留下淡淡的一道痕迹。我心下一惊,茫然四顾,原来天早已黑了。

有时并无此般幸运,找书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意外的惊喜,手指缓缓地在写着大文豪名字的书脊上移动,感觉到书香在指尖缭绕凝聚成一股灵气,于是也飘飘然起来,仿佛自己成了点石成金的仙人了。在一堆书中眼尖地找到一本熟悉的书是本事,而在一堆陌生的书中快刀斩乱麻毫不犹豫地选出一本而那本恰恰又是适合自己的类型更是一种本事。令人沮丧的事实证明,我并不具备后者的强大能力。往往耗掉两三个小时的一本书看到最后才反应过来这书真是太烂了,于是愤慨地写个条子夹在书里:“此书无聊,不值一看!”把书放回去时也有了些凛然的味道,仿佛做了件什么为民除害的大事。这做法固然可爱,但回头想想也有不妥之处,下回去寻此书想把条子收回,可那本书就此神秘地失踪了。沮丧地回忆起书里的内容,竟觉得某些地方也有可取之处,于是愈发地想念起它来。经此一折腾,对那本所谓的“烂书”也有了些许带着愧疚的好感。由此看来,它比那些堂而皇之地占据着畅销书榜位子的某些书,实在是可爱多了。真正的看书不是把一本公认的好书看成一本烂书,而是把一本公认的烂书看成一本好书。这么说也许有些偏激,但至少目前我是这么固执地认为,并且更加固执地认为图书馆是一个能把烂书变成好书的地方。

挑到想看的了,便抽出抱在胸前,移动到后面一格的书架,继续寻觅猎物。花花绿绿不同字体的书名在眼前迅速闪过,让人感到愉悦的真实。就象快乐的主妇在超市里挑选食材并周密地安排好今晚的食谱,脚步踩出有节奏的鼓点。很快地选好了沉沉的一摞,有些吃力地捧到桌前。我总是一个人独占一整排的阳光,冬日的阳光本来就不灼人,再加上隔了厚厚的玻璃,只剩些温柔婀娜的剪影,轻盈温暖地覆盖在身上。阅览室在3楼,但图书馆楼层较一般房屋高,大概就是在普通楼房的5层左右。这个高度是观看世界的绝佳角度:不太近,看不到每个人确切的真实表情和具体动作;也不太远,没有人被浓缩成小蚂蚁而失去了观看人间的意义。这样俯视着看这温暖且嘈杂的都市,看每个人神态安详,步履轻盈地来来往往,看楼下庞大而无声的世界勃发出冉冉生机,手边是心爱的书和笔,于是便心怀虔诚和感激。上帝去休假了,暂且让我来看一下他所守护的人间。这么想着,一些对那些柔弱生灵的爱意如爬山虎在雨后滋生出蓬蓬的绿叶般在胸腔内蔓延开,偶尔让我当一回神,真好。

带来了本子和笔是为了防止我看书后产生的严重失语症而准备的。如果看完书有什么感想没出说或半路卡壳急得脸红脖子粗,会让我心神不宁,感觉太对不起这书的作者了。摊开本子,哗啦啦写得很顺溜,象没关好的自来水龙头,就那么一直淌下去。亢奋时只听见整个世界绽放出嫣然花朵的声音,和自己轻柔如羽毛的呼吸声,整个世界单纯而宁静地被剥离出真实的轮廓。这个时候的自己,已经这冬天的一切融为一体,通过审视写下的文字,我审视着内心深处的那个陌生的自己,她还保持着最纯净的样子,有着粲然的笑容和明亮的双眼,于是我放下心来。是啊,这是一个很容易迷失自己的世界,纸醉金迷的诱惑,灯红酒绿的麻痹,已经让很多人失去了敏感脆弱的神经和天赋。只要在心里能找到那个纯洁得一尘不染的自己,心就会很柔软地塌实下来,就像长途跋涉的旅人在绝望的黑暗中发现几点昏黄的灯光。找到家了。回家了,给人继续向前走的力量和勇气。只要知道这里还有我的家,还有属于我的一片永恒的天空期待着我回家,不管前面是什么我都可以勇敢走下去。

天光逐渐暗下来,金红色的光线忽而转成浓郁的玫瑰红,投影在笔尖接触纸页的地方像一枚娇嫩的花瓣。我用手去拂,它却狡猾地收回去了。

喜欢图书馆,那种可以寄存心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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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的文字了,现在看着觉得有点好笑,有点中二,又有点温柔和不明的感动。2008年1月,刚刚过完了十八岁生日、准备艺术类的单招,背着画板穿梭于寒风中的江南。

何以当时还有空闲去图书馆呢?已经忘了。当时看的什么好书,什么烂书,自然也是了无痕迹,如同春风吹春水,春雨落春池。

彼时的女孩还是很可爱的,特别是重新看完这篇文字之后。我有点想抱抱她,告诉她最终你还是考去了想去的学校,却没能变成想要成为的人。十年后她还是去图书馆,借来大部头的专业书,或是流连于哲学书架边上望着那些又陌生又熟悉的名字发愣。

或者我们的人生终将走向思索,又或者唯有以安静的思考与自己交流,才是图书馆存在的根本意义。

我依然喜爱图书馆,喜爱文字,喜爱阅读,喜爱写作。年近三十的现在,我希望重新喜爱上思考,或者喜爱从来没有爱过的自己。

浪费掉的浪漫时光,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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