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天写作计划|第119天,“远方的召唤”

我最爱的城市,北京。


小时读老舍先生的《北平的秋》,随作者感慨到,“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

在这篇短文中,老舍先生写到了北京的胡同、北京的香山红叶、北京的集市和北京秋之美景相互呼应,景色恬静、气候清爽、民生安乐,一派活色生香的橙红与湛蓝,仿佛听到了信鸽的呼哨,什刹海小贩们的叫卖,远眺到了故宫飞檐一角和颐和园的白塔尖。

北京给我的印象,一直是红墙、金瓦、天安门、长城等这样的首都和古城形象。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时在电视上看到的生活在北京的人们,脸上那种特有的自信和从容。

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可以考到北京去,感受一下这种自信和从容。虽然这个梦想没有实现,可后来,先后有三次机会呆过北京。

第一次,是在和我先生谈恋爱时,他去北京出差,我也跟着去了北京。这次的北京之初体验,可以说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我们当时借住在先生的老同学家,这个同学当时已经考上公务员,留在了北京工作,买了单位的福利房,装修得非常个性,家里还养着一只波斯猫。她当时刚刚失恋,和我聊起她的前男友时,还一脸的不舍。而我当时心里在想的却是,我好羡慕她,可以生活在我向往的城市,还有这么漂亮的房子,房子里有羽毛装饰的大吊灯。

第二次,是因工作原因去北京挂职了半年。这次的北京之行,可以说是一次深度体验和感受。每天工作在这里,生活在这里,一到周末就去参加各种展览和活动,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国家美术馆转个遍。还去拜访了在北京的几位朋友,她们有的已经落户在了北京,有的还在默默打拼中,有的则和我一样属于暂时的“过客”,但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喜欢这座既保留了传统又极具时代感的城市。

第三次,是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我去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一周。我去学习的时候,正值毕业季,校园里装点着离别祝福的自拍板和热血的SLOGAN,人文学院门口的大草坪上,几个穿着硕士服的姑娘们在拍照,我大着胆子走过去,借了一顶硕士帽子,也拍了一张“毕业照”,算是圆了自己来北京上学的梦。在人大,我还有两个“奇遇”,一是有幸赶上了艺术学院王水清老师的画展,并且得到了她本人的签名画册,和她合了影;二是有幸遇到了我的发小儿,这才知道她是完成了西藏大学版画专业的博士论文答辩,来人大参加一个为期两周的国际交流项目!多年未见,原来真的有小伙伴完完整整地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成为了一名画家!

北京,如老舍先生所言,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同时更是一座充满无限可能和力量的城市。我爱这城市,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再来!


#和潇洒姐写作100天#day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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