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要不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家长都觉得,房子最后总是要给孩子的,在买房子时直接把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加上去,就可以在将来避免缴纳高额的遗产税。

这种想法我非常理解,但我的建议是:先不要加

原因有三

第一 未成年人拥有产权的房屋,父母不能随意处置。

我国法律有对未成年人财产的保护措施。一旦加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屋,父母就不得随意转让,赠与,抵押。并且只有在证明了是为了子女利益的时候,才可以有权处置子女名下房产。比如需要证明是为了孩子出国留学,为了给孩子治病等等。即使是在子女成年后,父母也需要经过子女委托,授权,才可以处置。

第二 子女成年要买新房时,将视为二套,甚至限购。

我们拿上海的购房政策举例:假设您的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正要购置新房。那不好意思,随之的首付比率按照二套就需要7成,贷款利率都有可能要上浮(2011年1月31日前的共有产权除外)。并且由于是二套,超出人均60平的部分,还要被征收房产税哦

第三 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夫妻在买房后婚姻破裂,通常情况都是夫妻双方产权各半。但通常孩子一定会判给其中一方。但由于孩子也是共有产权人,那财产分割时就会出现,无孩子一方1/3 ,而有孩子一方2/3的情况。这样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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