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市场里唐突的总监
我和季明远的重逢,始于人潮鼎沸的人才市场。
那时我还是一个连工作都没有着落的大学毕业生,拿着一沓单薄的简历,在汹涌人群里挤得灰头土脸。
眼见一沓简历快见底了, 也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正儿八经的跟我聊上几句。并且就在刚才,一家心仪公司的HR,几乎在我转身的下一秒,头也不抬的把简历扔进了废纸篓。
我立马心疼得直掉眼泪,那可是一块钱一张打印出来的啊,一沓下来总价约等于我一个星期的饭钱。而我正在发愁下个月的生活费。
终于最后一张简历也丢出去了,我留在这座城市的底气所剩无几。
没了底气的我难过得穿山越海,仰着头流着泪在人群里缓慢的逆流而上,寻找出路。人才市场的大门就在前面的50米,我却分明看见这座城市正在一点一点的朝我关上了门。
或许是眼泪流得太明显,对面有人看着我“啊”了一声。我赶紧低头擦了擦眼泪,不想把狼狈挂得太招摇。
那个叫出声的男人,随即跟我擦肩而过。
不过下一秒,他又折了回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丫头,不要哭了,工作嘛,找找还是有的。
遗憾的是,陌生城市里的陌生安慰,不仅不能让人心生温暖,反倒多了几分戒心。我没有应答,而是继续往前挤。
那个男人没有死心,一路跟在后面,直到我们都从人群里撤了出来。
这时我才认认真真的打量眼前这个唐突的陌生人。
无框眼镜,面容干净,穿着西装的身材,修长挺拔,眼镜后面的眼睛,透着一股世俗的精明,这不是一个二十几岁的人该有的眼神,约莫我是遇到了一个老男人。
果然,这个男人递上的名片,上面写着,某某建筑设计公司总监季明远。
对于职场还没有混过的小白,虽然理解字面上的意义,但我没有惊喜只有惊吓。因为从天而降的从来不会是馅饼,而是石头。
我一边假意收下名片,一边飞快地想着,我一定是遇到了连名片都印得人模狗样的高级骗子,下一秒会不会被突然捂了嘴巴拖进传销的小黑屋?
戒备森严的我,没有给他下一个攀谈的机会,就转身跑掉了。
2.在知识渊博的大楼里再次重逢
无业游民的日子,过得真是难捱。在网上投了一堆杳无音信的简历后,我从只容得下一张床和一个桌子的出租屋里钻出来,混进了地铁二号线。
肩膀上的背包,行色匆匆的步伐,波澜不惊的表情,我轻易地把自己伪装成这个城市里从容的一份子。可是天知道,我脚上的鞋还是大学时买的白球鞋,背包是地摊上淘来的仿冒货,连带着表情也变得东施效颦。
我在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穷得干干脆脆。我只好告诉自己,物质上的贫穷才不会打倒我,我要做一个精神上富得流油的好姑娘。
于是追求精神富有的我,拐进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书城。有多大呢,有着大把时间的我还特意数了数,上上下下共计八层楼。
这可真是一座用书堆起来的山啊。
出乎意料,即使是正常的工作日,这里依然人山人海,沸腾喧嚣。看来是我错了,脚下的这座城市不是徒有其表的繁华,它还有知识渊博的里子。
我在知识渊博的大楼里,假意翻着一本一本的书。可现实是我连一本书的钱都掏不出来,手里的一大把零钱要拿去填饱肚子。此刻的我还无法逆天的从马斯洛的第一层需求,直接跨到最高层。
低头翻到第五本书的时候,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叫的一声。
很奇怪,声音里传达的不是恼怒而是惊喜。
“真巧啊,又碰到你了,我们真有缘分。”
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天在人才市场遇到的季明远。
我随即把嘴边的道歉收了回去。
季明远捧着一本厚厚的《建筑史》,摘下眼镜,把脑袋伸到我的眼前,很不甘心地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当然记得,骗子总监季明远嘛。
我撇撇嘴,没有答话。
季明远把《建筑史》放下来,从身后挑了一本《管理学》,夸张地在我明显晃了晃说:“你再想想,两年前是不是认识一个读MBA的人?”
我的大脑开始检索。
“哦,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在我们学校读MBA的怪叔叔!”
恍然大悟的我,同时也记起来陈年旧事里的一桩算不得多耀眼的桃花运。
3. 一桩陈年旧事里的暗桃花
那时我还是个读大二的穷丫头,对的,从开始到现在我都穷得很彻底。我每天不是奔波在学校的教学楼,就是奔波在学校的办公楼。
为了挣生活费,我申请了教师助理这份勤工俭学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的名头挂的是教师助理,但大部分时间做的还是端茶倒水扫地擦玻璃的活儿。
那天我正在闷头拖地的时候,被一头撞进来的季明远踩住了拖把。
他赶紧跳开,连连说对不起。那时的季明远没有戴眼镜,也没有穿笔挺的西装,眼神有着和这座校园还算相符的清澈,加上一身休闲的衬衫,让我误以为他是我们学校某个院系的研究生学长。
在这么诚恳地道歉下,我反倒很不好意思,赶紧泡了一杯茶给他,毕竟他是来找老师的客人。
低头喝着茶,他突然抬头看了看我,很突兀的问我:“这么好的年纪为什么不去谈恋爱,跑来干这么辛苦的活。”
我擦了擦汗说:“家里给不出生活费,我要自己挣钱啊。还有这里的工作即稳定又安全,好过每天大老远去做家教或者商场促销。”
季明远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只是很长一段时间里,眼神都有意无意地落在我的身上。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被别人盯着看的时候,后脑勺也会长眼睛的。
看就看吧,反正又不会掉块肉。我坦荡荡的继续把手里的拖把舞得风生水起,直到老师走了进来。
从老师和季明远的交谈中,我才知道,季明远并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而是来我们学校念MBA的职场中人。
关键从老师的口中,一直热情地叫着季总季总。
懵懂的我,直接把季明远划为了老男人行列,虽然目前没有双下巴和大肚腩的油腻,但是季总这个德高望重的头衔还是把我们分到两个世界,以至于我接到季明远递过来的名片的时候,都没有仔细看上一眼。
名片这种东西,只有身份相当的时候才派得上用场,如果身份悬殊,就只代表着一种不想失了礼数的客套。
回到宿舍后,我就把客套的名片扔到了抽屉的角落,然后彻底忘了它。一个月后,季明远给我发短信的时候,我几乎没办法想起来这个人到底是谁。
原谅我,季明远给我发短信的那天,我正在厕所里捧着手机。突然而至的短信让我茫然了很久,不晓得这个生号的主人,为什么这么自来熟的邀请我去吃学校的食堂。茫然的代价就是手一滑,手机掉进了马桶里。
那时候,手机还是奢侈品,是花了我半年的奖学金买来的。
我顾不上再去思考这条莫名的短信,忍着从胃里直往上翻的恶心,徒手从马桶里掏出手机,然后箭步冲到外面的太阳底下,把手机当被子晒。
万幸,晒了一个星期太阳的手机又活了过来,不过后遗症是有几个按键不太灵光。
那时每天忙成狗的我没有很多的朋友,更没有需要煲电话粥的男朋友。手机对于我,只是个让自己显得不要太落伍的证明。所以我没打算也不可能去换一个新的。
而那天季明远的第一条短信也被我顺理成章的遗忘了。
季明远的第二条短信在两个星期后,钻进了我的手机。
这次他又在询问我,是否可以一起去学校边上的饭馆吃顿饭。
我把上次的茫然贯彻到底,我问他是谁。
很快第三条短信来了,满屏都能看到季明远的恼怒和不甘。
我是季明远啊,上次在老师办公室那个,我不是给过你名片了吗?
对于一个靠拖地赚钱的穷学生,季明远的恼怒对我没有一点震慑力,相反我只是平静的回复了一条,不好意思,我忘记了存号码。今晚我还有课,不能赴约。
怪叔叔喊自己吃饭,总觉得哪里不安全。安全意识极强的我,再后来的一次又一次的短信里,平淡而不失客气的全部婉拒了。
这并不是我的假意矜持,而是以季明这种身份的殷勤主动,远远超出了我对异性追求的理解。以至于我觉得,这个男人只是太过无聊了,无聊得想找另一个人陪着一起吃饭。
来来回回的几次后,大半年的时光被拖过去了,也拖到了季明远的毕业。
交上毕业论文答辩的那天傍晚,季明远顺道拐到我们的教学楼门口。
彼时,我正在教室上自习。季明远突然发短信说他现在人就在外面,希望能见我一面。
这种直接杀过来的架势,让我觉得继续躲着就真的有点不像话了,所以只好出去了。
我一走出教室门口,就看见季明远那张笑意盈盈的脸。
那天的夕阳很磅礴,晚霞铺满了半边天,夕阳下的季明远光芒四射。
当然不止是季明远,那天夕阳下的每个人,都会看起来别具风情。所以季明远看我的眼神也变得意味深长。
他突然脱口而出:“你真的好漂亮啊!”
很遗憾,这样直截了当的赞美,没有激起我的半分感动,相反让我多了几分被轻薄的嗔怒。就像大街上,突然被别人叫美女一样的毫无意义。
但我还是不失分寸的微笑着,看着季明远继续口若悬河。当他说今天是最后一次来学校的时候,我竟然如释重负。这个男人,终于不会再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的这个老问题了。
不知不觉天完全黑了,四周开始涌出下课吃饭的人潮。
季明远最后一次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语气有点不容商量。
可我的回答依旧很坚决:“无功不受禄,吃饭就算了。”
季明远的眼神明显暗了下去,表情变得有点愠怒和失望。不知是不是突然想明白了,我这个冥顽不灵的硬石头确实是撬不动了,季明远突然说了一声再见,就转身走了。
这时两旁的路灯全部亮了起来,把季明远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寂寥,寂寥得让人有点忧伤。但很快,人潮把我推到了食堂,食堂里飘香四溢的饭菜,把本就淡淡的忧伤冲得毫无痕迹
4.谋了一份不太光明的工作
两年后的今天,当眼前的季明远不甘心地盯着我的时候,我突然有点理解他当时的失望与愠怒,也明白当年的季明远是真心想和我扯上关于爱情的一点关系。
我终于朝他点了点头。
季明远确信我是记得他后,开心得原形毕露,立马阔气的指着眼前的书山说,喜欢看什么跟我说,我买给你。
这气势像极了,霸道总裁指着满屋的衣服鞋子对灰姑娘说,想买什么随便挑,整座楼都是我的,包括你。
当然阔气的季明远长得并不像土豪,身上熨烫妥帖的衬衫把他衬得更像一个王子,而我这个真的灰姑娘,有点动心了。
但是动心不代表没有底线,我说过我在精神世界里家财万贯,怎么会轻易被几本书折腰?
我硬气的像简•爱站在罗切斯特的面前,扯着我虽然贫穷但是站在上帝脚下我们是平等的闲话。
季明远笑得快要撒手人寰,扶着墙说,我可不是罗切斯特,至少我没有结婚啊,更没有藏在阁楼里的小三小四。
暗藏的心虚被拆穿了,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转身想跑,季明远却一把拽住我,从我手上抢过手机,输入了他的手机号,并且为保万无一失,他还用我手机当面打通了他的手机。
这一连串动作结束后,季明远心满意足地看着我,眼神里写着,小样儿,这次看你怎么跑。
季明远当然不知道,两年前和两年后的我,可是有了质的飞跃,心里的小算盘正打得啪啪响。
现在一穷二白的我迫切需要一份从天而降的工作,而眼前这个叫季明远的男人或许可以帮到我。
还有啊,我既不骗财也不骗色,只不过利用了季明远的一点点的念旧和好感来为我排忧解难。看,我的底线还是守住了。
那天回去后,季明远迫不及待地找我聊天。我也世故圆滑的把自己的处境兜了个底朝天。我想但凡有点怜香惜玉的男人,都会伸手帮自己一下吧。
那一年,短信正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微信开始横行天下。捧着手机的我,无需再担心因为话费超标而被突然停机,然后和这个叫季明远的命中贵人,聊得热火朝天。
热火朝天的结果是,季明远真的把招到了他们公司,并且给了我高于市场价的薪水。这一切来得太快太不真实,以致我收到Offer的那天,使劲地掐了掐大腿。
5.逃离爱情是非之地
季明远的建筑设计公司是在市区的一座敞亮的大楼里,里面来往的都是光鲜亮丽的白骨精和西装革履的精英男。
我的出现像是很不和谐的插曲,惹得收我报道的HR都毫无掩饰地面露惊诧。并且因为我的文科专业和建筑毫无关系,最后被安排做了一个小小的行政,每天负责发放文具,购买办公器材,统计加班等简单工作。
简单的工作让我有着大把的时间,看着季明远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一起晃悠的还有一个叫Annie精致姑娘。
她是设计部经理,也是季明远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的八卦是前台Sophia告诉我的,她还添了些细枝末节。
听说,Annie是季明远爸爸的朋友的女儿,她和季明远从小一起长大。简单地说就是,在双方家长眼里,这两个人是从穿开裆裤就定下来到媒妁之言。况且无论从家世背景,生活经历还是双方的优秀程度,两人都是板上钉钉的良缘。
听到这里,是不是有种偶像剧的狗血?霸道总裁身边总会出现恶毒的女二,然后横在灰姑娘面前干着各种棒打鸳鸯的勾当。
可现实是,我不认为自己是好命的灰姑娘,季明远也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Annie更是单纯可爱的邻家姑娘,毫无心机地拉着我们公司仅有的几个女孩,每天胡吃海喝。
这剧情走向有点扑朔迷离,而我也毫无期待。
自从成了季明远的下属,我每天除了战战兢兢的把工作做到滴水不漏外,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好几次Annie好奇地问我怎么就能成为季明远的空降部队,我都打着哈哈说,自己是季明远的同校师妹的朋友,季明远是念着这点八竿子远的旧情,才收留了快要饿死的我。
这句话半真半假,不过也不重要,我和季明远的那点旧事,除了说出来会招惹更多是非外,没有半点好处。自然有事无事,我也不会胡乱去招惹季明远,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
可是低调的我,挡不住季明远有意无意的靠近,他会在自己点外卖的时候,帮我也捎上一份;会在出差的时候,点名要我陪同;甚至早上遇见的时候,会热情洋溢的说声早安。
时间一长,关于我和季明远的传闻就多了起来。其实作为当事人,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听到季明远说过关于喜欢我之类的告白,他的暧昧忽近忽远忽冷忽热,令人捉摸不透,但就是这种捉摸不透,愈发让谣言传得来势汹汹。
终于,Annie找我了。
没有预想中的你死我活,Annie很冷静地告诉我,季明远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如果不趁早收手,遍体鳞伤的一定是我。
其实,如果Annie是个刻薄恶毒的姑娘,或许会激起我的斗争欲,可是她一脸真诚冷静的样子,让我一下子泄了气,连同有点旁逸出来的小心思也息了鼓。
我点点头说,我会离开的,来避免未来殃及池鱼的横祸。
我提离职的时候,季明远第一次暴躁的不肯签字。他咬着牙说,我就怕你会因为我的打扰而被迫离开,所以我已经尽量克制自己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留住你?
我摇摇头说,不要试图留住一个不该出现的人,这样会把真实的世界打乱。
那天我把辞职信放在他桌上转身的时候,季明远第一次说,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应该知道。
可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没有意义,即使季明远真的是情深似海,也撑不起我们的未来,还有我的自尊心。
6.走过路过,也要故意错过
离开季明远后,我因为有了大半年名企的工作经验,很快在另一家公司找到了相同的行政工作,工作之余,我开始考研。
生活又开始忙忙碌碌,我几乎用光了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扑在书本里。偶尔也会点开季明远的朋友圈,看到里面转发着一些酸溜溜的情诗。
"这里荒芜寸草不生,后来你来这走了一遭,奇迹般万物生长,这里是我的心。这段话也可以倒着读。"
"当黄昏靠岸,码头格外悲伤。"
"我有一千种一万种想见你的理由,却唯独少了一种见你的身份。"
看到这里,即使我的心里打上千千结,也只能轻轻的叹口气,继续爬行在书山题海里。
季明远以他三十五岁的年龄,把距离克制得刚刚好,而这些小文艺的情话,是他唯一可以跳跃身份无视现实的通道。
可现实是,我和季明远不仅有着12岁的年龄差,还有着这一生也追不平的阶级差。
有一天深夜,借着脑子的混沌,我问了季明远一个出格的问题。
你为什么喜欢我。
季明远回复说,其实我自己有时也糊涂了,我到底是喜欢你的倔强,还是喜欢你的迷糊,甚或是因为你身上有着太多跟我的截然不同的特质。反正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有了念念不忘的冲动,这应该就是爱情吧。
这个答案中规中矩,但让一个三十五岁的大叔说出更多百转千回的情话,也是有点为难他了。
毕业的第二年,我考回了母校公费研究生,也迅速打包离开了这座城市。而这些都未通知季明远。
研究生的两年,我依旧是一边东奔西跑的兼职一边埋头学习,唯一不同的是,因为这几年互联网的崛起,让兼职变得不是那么困难。甚至我只需要用上自己看起来还不赖的文笔就能换来一个月的生活费,再加上研究生的补贴,日子过得还算平顺。
平顺的日子里,季明远也以缓慢而清晰的速度从我的生活里撤退了。一个再有耐心的人也扛不住这样毫无指望的等待,我心平气和接受了这个结局。
7. 我想过心平气和的日子
在季明远渐行渐远的时候,同系师哥周哲挤进了我的生活。
他有着和我一样的穷,一样的跟这个世界对抗的硬气。
他对爱情的表达不会像季明远那样阔气的指着书山让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他只会在我忙到没有吃饭的时候,悄悄递上一份自己做的荷包蛋面,在我大姨妈来的时候,体贴的泡上一杯红糖水,甚至情话也都是涨红了脸才来一句,那个,我能做你男朋友吗?
我点头同意了,他立马开心地拉着我说,今天刚发了工资,走,我们一起去吃大餐。
要说我对周哲的喜欢源自哪里,应该归结于我潜意识里对生活平等的追求。我不愿意做一个只能仰望的人,这样脖子会酸,心会累。我更愿意在周哲蹩脚的爱情里,做一个心平气和的女人。
简•爱最后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不也是命运把罗切斯特变成一个独臂瞎眼的丑陋男人,才让简•爱以付出的方式接纳了他。童话从来只敢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作为结局,是因为婚姻里的一地鸡毛会让人不再相信童话。
研究生毕业的那天,我又收到了季明远的消息,是一张他和Annie的结婚照,照片里Annie穿着摇曳的裙摆,拖地的头纱,戴着我这辈子都挣不到的珠宝,身边站着曾经在我世界里探头张望的季明远。
这才是众望所归的结局。
我把照片飞快地删掉了,而身边的周哲正满头大汗的帮我把一堆一堆的杂物打包进箱子。
慢慢地,我的房间一点一点的空下来,周哲的房子一点一点的变得拥挤,就像周哲对我爱情的掠夺,也是一点一点的把我从季明远那里挖过来,塞进自己的心里,然后把两个人的日子挤得热火朝天。
此刻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周哲正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
面条柔软绵长,像极了往后一生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