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绯红之火

想知道一切是怎么回事?千百年的历史,岂是三言两语说得完的,仔细听好了小女孩。我叫兰特尔,两百年前来到这个世界。来的时候也有人给我讲故事,多到很多我都记不清了,只知道旧王朝斯利安成立之前,都是原住民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血神创造了人,太阳神给予了人们阳光和希望,魔神让人们拥有智慧……

你相信写给小孩听的神话吗?就算这个世界真有神,在那场浩劫之后,大抵神都已经死了。比较靠谱的说法是,太阳在某个时间,大概是六百多年前,斯利安王朝的末期,毫无征兆地远去,旧世界毁于严寒,直到燃烧的魔晶再度温暖这个世界,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

我们自称流亡者,他们则称我们为老爷。听说是因为旧时代的贵族和我们一样,有着异色的瞳孔,还能操控魔法。我们和他们的区别,大概就是不生不死。如果灵魂是真实存在的,而非精神意志的抽象描述,那这大概是我们与他们的本质区别。没有童年,没有衰老,肉体也只是一副空壳,死后就会消散,然后灵魂再去某个地方,形成新的肉体。于是在他们眼里,我们是不死的怪物,于是我们是不可战胜的,于是……从最开始,大约六百年前我们就征服了这里。

从严寒中活下的人屈指可数,旧世界的记载残缺不全,相对完整的只有一本薄薄的《斯利安史》,由“最后的红玫瑰”所写,记录了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王朝,极盛时疆土和现在的联盟差不多。为了抵御北方的恶兽,他们借神力修了一座山墙。奇怪的是,那堵被称为神山,横断克洛斯平原的屏障留了下来,损坏的部分也很快被修补。因为破了一个洞,所以就要修好,但这堵墙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对北边一无所知的我们,肆意挥霍着与生俱来的神力。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愈发狂妄,自封为神,战火不息,生灵涂炭。

直到一百年前,北方集结的反序者攻破城墙,向我们亮出黑色的,能够割碎灵魂的刀刃。就算仅有一把,也足以一斩千击,所向披靡,将我们早已忘却的恐惧,重新深深植入心中。我不知道那场战争算谁赢了,反序者让联盟结束了内战,联盟挡住了反序者的进攻。但反序者的人权理念深入人心,那一战过后,真正厉害的流亡者几乎都死在了那把斩魂刀下,剩下的大部分老爷,已经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

重新统一的联盟有新的秩序,尽管我们还是受益的一方,但也如同遍体鳞伤的老虎,和繁衍不息的野兔们活在同一片林子里。人们将新秩序之后的七十年称为黄金时代,相应的将过去的五百年叫做黑暗时代,而我们却愿将之称为游园时代。

我是兰特尔,是兰特尔公会的会长,公会里都是些追忆着游园时代的倒霉鬼,当然我也一样。我们不是草菅人命的恶魔,只是渴望那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日子。黄金时代三十年前结束了,因为联盟的统治者,人们口中的联盟王失踪了,到现在联盟已经名存实亡。

太阳还在远去,而魔晶也总有一天会烧完。十年前斯托克斯与斯利安的中间地带,失去了联盟法律的庇护,成了无数赏金猎人的逐梦之地。老爷们说,这大概是最后的游园了。


“一大早就支个椅子坐在门前,想什么呢?”亚伯打断了我的冥想,抬头一看,阳光都已经透着门缝照进来了,把屋子里的水晶挂饰弄得一闪一闪的。

“说了多少次了,把门口的黑布拉上。”

“昨天海伦娜拿走了。她说你的房子窗户都没有,再裹黑布就和葬仪屋没两样了。”海伦娜是这里的前台招待,赏金公会不可或缺的角色。

“真是的,本来今天也不开业。”今天公会里只有我和亚伯,还有“保安”沃瑟夫,穿着黑色的墨菲斯托大衣,坐在黑暗的角落,寡言少语。

“如果我也走了的话,你们能一天都不说话吧。”亚伯走到前台,海伦娜不在的话,只能喝到亚伯泡的山楂茶。

“那你倒是找点有意思的聊啊!你不是去了西边玩了一圈吗,回来不闷不响的,该不会连个女人都没遇到吧。”

“我不去酒馆的。而且乡镇的女人哪有城里的漂亮,别被那些流浪诗人骗了,再说就算遇到中意的,多半也是伪装的‘魔精’猎人,骗财骗色,盯着你的裤裆不放。”亚伯将泡好的两杯山楂茶端了过来,浅紫的水晶杯里装着咖啡色的茶,上面浮着山楂碎和冰块,倦怠的早晨来一杯再合适不过。

“不过我遇到了个有趣的女孩,是老爷的孩子,她想要逃走。”

“然后呢?”

“记得上次我和老毛子喝酒吗,他整了瓶很烈的酒,混了黑石草进去,据说能让老爷睡死过去。我便存了几小瓶。”

“那是从月光林原买来的。”沃瑟夫抱怨着酸舌头的山楂茶,这也是让他开口的方法之一,大多数时候他都在闭目养神。有时他开口甚至会结巴,会给人一种不善交际,喜欢用拳头说话的印象,有他在刺头儿会少很多。“本来输的人要喝的,结果亚伯耍赖了。”

“我找到替罪羊了。我把那药给了小姑娘。”

“天呐。”沃瑟夫愣了一下,“你给她干什么?”亚伯摊了摊手,我插了句嘴问:

“你怎么确定是老爷的孩子?” 

“她的眼睛。”亚伯打开他的坚果盒,拿出榛果和蓝莓干一同嚼着,“平时和普通人一样,可好像生气的时候,会变成蓝色。”

“不可能。”与老爷交合怀胎的结果只有两种,自然流产,或者死亡。即使以命换孩子,也有很大概率夭折。

“我知道,但也许真有这样的母亲。我没见那女孩的母亲,或许她知道自己身体里有她父亲的魔力,如果有一天他想要回来,就会把她杀掉,所以她肯定会想方设法逃跑。”

“是她和你这么说的,还是你自己想的?”沃瑟夫问道。“我喜欢你的故事,亚伯,不管是真的还是编的。”

就算是真的又怎样呢?如果是收养的孩子还好一些,如果真的是老爷的种,介于老爷与普通人之间,只会被当做异类,魔力则是定时炸弹,只是早晚的问题。想要变成老爷,就像想长出翅膀一样荒谬,如果我是普通人,我会想要成为老爷吗……没有如果。我这样想着,将杯子微微仰起,冰块挡着底下的茶叶,红色的果肉和褐色的茶渣顺着透红的山楂汁流入口中,折磨着我的舌尖。老实说,他做的饮料酸得离谱,但却能让人上瘾。杯底的冰块将阳光散得四分五裂,红棕的大门变成了花,中间是橙黄的花蕊。

而现在那花蕊却撑破了边,青色,黑色,浅黄色沾在冰块的边缘,我将水晶杯稍稍放下。杯里堆在一起的颜色清晰可见,井然有序地排在我的眼前——灰色短卷毛,灰黑的眼睛,细长的三角眉,右边有一颗棕黑的泪痣。丹凤眼,翘鼻头,粉红的嘴巴小小的。上身是淡青色的绒衣,衣领下面被一个弯曲的十字扣卡着,外面套着黑莓色的风衣,刚好盖到她的大腿。黑绒裤,棕色的棉布马靴。像一个久置的人偶,上面沾了一层灰一样,我能闻到斯托克斯的那股带锈的尘土味。

“早。”

大概不出两句,她就会知道自己走错了店,卖木头娃娃的就在旁边。但亚伯的表情耐人寻味,于是我便耐着性子等了下去。

“我叫风语。尤达镇的赏金猎人。”她手里还拿着一张带金边的卷轴。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亚伯紧张地看了我一眼,得到的反馈只有哈欠。如果我翻了个白眼的话,她马上就会被请出去。表演吧小女孩,老爷的好奇心可没什么保鲜期。

“你们又不是什么地下组织。”风语侧了下头以表疑惑,“问了几家店的老板就找到了。蓝道尔是家卖农具的,而兰特尔公会……就在我眼前。”

“她就是你说的那女孩?大老远的从尤达找到这里了!”沃瑟夫瞪大了眼睛,往前一凑,实际上他看得很清楚,而风语应该根本看不到黑暗中的他,只能听到一个略显浮夸的声音。“是灰姑娘。你看错了,亚伯。”

“你们的招待在哪?”她自打进门就只看了我一眼,现在她在看空空如也的柜台。真是的,我明明在她的视线中央啊。是因为自己的样子有些邋遢吗,头发可能稍微乱了些,但我的脸应该足够驾驭这种发型了。老爷降生的时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容貌,绝大多数人都会成为理想中的自己。岁月蹉跎,但也不至于完全吸引不到她的注意吧。还是她在刻意回避?这样无聊地猜来猜去,很快就没有意思了。

“今天她休息。而且我打赌她忘了摘牌子,不然你也找不到这里。”

“那么小的牌子啊,不仔细看都看不到。那你们的会长是谁?”亚伯和沃瑟夫不约而同地看向我,而她的眼神绕了半天,最后才回到正中间。“你?”

“怎么,不像?”

“怎么说呢?有一种贵族老爷家浪荡不羁的大公子,趁老爹不在,坐他位子的感觉。”她的比喻让亚伯忍俊不禁,沃瑟夫一言不发,用他的大眼睛瞪着风语。而那时的我,对在老爷面前俏皮的普通人没有什么耐心。毕竟只见了一面,连话都没怎么说过,能对她有多少了解。

只是块相似的剪影罢了。

“送客。”

“什么?”沃瑟夫横到了她的面前,这下她看得清他那铜铃般的大眼和粗鼻子了。她在凡人女孩里算高的,但在两米多的沃瑟夫面前也只是个小女孩。今天不营业。亚伯朝她使了个眼色,但她没懂。

“那明天呢?”

“换个地方玩吧,小丫头。”沃瑟夫板着脸说。

“别叫我丫头。”她有些恼火地将左脚抵在门上,“是因为我不是老爷吗?那样的话你们为什么不在门上写个禁止黑眼睛的入内。”

“那是违反联盟法的,小姐。”亚伯说。

“还有你!明明是你让我来的,现在却轰我走。三个男老爷这样对一个凡人女孩,这就是联盟所说的老爷风度么。” 

“你手里的黄金书是哪来的?”我问道,“能拿到这种委托都是很老练的赏金猎人。你看起来不像是新人,但也没那么老练。”

“偷的。”她坦诚得出乎我的意料,还说迷药是亚伯给的,看起来亚伯比她还要紧张。毕竟这样违背了公会的规矩,不允许借任何私人关系引荐猎人和委托者。别的公会可以,这里不行。

“可以给我看一下吗?”沃瑟夫看了我一眼,我点头示意他退下。风语走近了一点,将卷轴单手递过来,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展成平整的一张纸。

一把太阳神殿里的断剑被偷走了,三百年前南北大战时的遗物。赏金一万元,一元又能换一百铜币。一百万,一笔不小的买卖,也绝不是她能接的委托。

委托回到她的手里,重新卷了起来,带着我给她的忠告。“放弃吧。”

“什么?我知道我一个人做不成,所以才来找你们,公会不应该把我的委托贴出来,然后组成小队吗,哪有公会不接赏金猎人的活的?”

“这是张私人委托,如果你转成公共委托,很可能不仅没有小队,还会有其他竞争者。而且黄金以上的委托,我还没见过哪个没有老爷的小队敢接。就算你找到了合适的队友,你也分不到多少钱,前提是到时候你还活着。再退一万步讲,偷了那把剑的人去了卡米勒的柏格姆林镇,估计早就转手卖掉了。现在那里是无人区,你有把握活着回来吗?黄金委托的期限是一个月,在此期间你想去哪里都行,玩够了就回你的小镇吧。听明白了吗,小女孩?”

“我就知道,和乡里的赏金公会一样,一点都派不上用场!”她愤愤地转身离去,连门也不带一下。

“亚伯。” 

“为什么要我?”亚伯嘀咕着,摆弄好他的牛仔帽。

“可是你坏了规矩,负责到底吧。”那时我对她知之甚少,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每一个微小的决定,都能左右她的命运。后来才明白是她彻头彻尾地改变了我,如同耀眼的蓝色恒星,将流浪的星尘轻松捕获。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亚伯点上一支细烟,与风语对坐在露天的茶铺。在她看来,会长不在的时候亚伯自然了很多,他请了风语一笼酱肉蒸饼和煎肉丸,还有一壶略苦的红茶。

“按你说的方法呗。”风语昨晚起就没吃饭,但在亚伯面前她尽可能地细嚼慢咽。“结果却没有巧克力茄,只有一个巧克力发色的怪人,还一脸自己无所不知的样子,呵!”

“他不懂女人的。”亚伯笑道。“况且你找的时间也不合适,正好撞到他心情最差的时候。”

“你可没说。再说咱也没那个时间等。现在黑托利亚肯定知道了,一定会来抓我的。而且你告我的地址是错的,要不是我嘴麻溜多问了几句,就被你骗过去了。”

“但至少给的药不假,不然你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吗?我也有难处,谅解一下。”

“也是,咱还得向你道谢呢。”风语想掏出卷轴,看了眼路上的行人又将它塞了回去,盯着下落不停的雨发呆。每逢下雨,尤达镇的街道如同融化一般,搅入泥泞的旋涡,将泥点子沾在每个人身上。而这里的雨水刷过黑白矮楼,落在街上又沾了灰的颜色,到她的手心却只留下清澈的一辙。

“这里……真的和尤达差别好大。”

“这可是全联盟最繁华的城邦。直通各个城邦,法师,游侠,教士,商人,学徒,士兵……在这儿看到什么人都不为奇,我可以带你到处转一转,不过我怕你看多了,就不愿回去了。”

“回哪?你以为我是离家出走的小孩吗。我要去柏格姆林了,也许下次,你能带我转转。”她希望黑托利亚在骗她,她并不重要,对他来说只是件可有可无的玩具,这样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来找她。

“小姐,你知道柏格姆林在哪吗?”亚伯在桌上比划了几下,指出一道长长的线。“兰特尔没有骗你,如果你去那里,和自杀没有什么差别。”

“兰特尔?你们的会长吗?他瞧不起咱,从头到尾都没好好看过我一眼,每个动作都带着不屑,我偏要去!再说,群魔乱舞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去那里的赏金猎人多了,凭什么就觉得我不行。虽然咱确实不算老练,但也不是一碰就碎的花瓶子,就这样直接否定别人也太过分了……”

“我就问一个简单的问题,风语小姐。如果你的敌人会魔法怎么办?”

风语说出一半的豪言打结了。她的自信都是建立在实力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魔法,即使面对黑托利亚她也觉得自己有胜算。只要没有魔法……她灰色的眼睛,已经注定魔力只会灼烧她的肌肤,而非输进她的身体,给她超越凡人的力量。最后灰心丧气的她眼中啜着泪水,恶毒地咒着自己。

“你当初应该让我喝瓶毒药,好一了百了。果然凡人就是凡人,离开老爷屁也不是。”

“就算老爷也很难做到。离家出走什么的,一般人多半只是想想,少数人做到一半会放弃,还有几个人会失败。大概一百人中只有一个能做成吧。可小姐你做到了,既然都到爱德华了,何必还惦记这委托?”

“没钱啊。来的路上把钱都用光了,然后来了爱德华人生地不熟的,又找不到你说的地方,赏金公会也不给我办牌子,吃了两顿饭就没钱了......都怪你亚伯先生,你不知道我找了多久。虽然很感谢你给的药,但既然帮人就帮到底,再给我些盘缠吧,小小的建议之类的也好。”风语抓住他的袖口,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茶水洒了出来,烫在她的手背上又让她咧了咧嘴。

“天杀的兰特尔,你是巴不得我死。”他小声嘀咕着,在兜里翻了半天,掏出几枚金币和两个小袋子。“锦囊妙计的故事听过吗?”

“啥?”

“你的老爷没给你讲过灰世界的故事吗?罢了,就是三个你用得上的宝贝。第一个就是给你的药水,第二个遇到会魔法的老爷时拆开,第三个万不得已再用。”

“让我猜猜,第二个应该是抑魔粉,第三个呢?”她准备打开锦囊一探究竟,亚伯赶紧制止住她。“你拆开就等于直接用了,别犯傻。”

“那你至少得告诉我是什么东西吧,到时候用不明白可咋办呢。”

“你拆开的时候就知道啦,我骗你又有什么好处。”

“什么啊……”风语欲言又止,看到几枚躺在旁边的金币转忧为喜,“不过还是谢谢你,亚伯先生。”

“可不要后悔,卡米勒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不会后悔。”她斩钉截铁地说。

“听着,小家伙……如果你活着回来了,一定要在周五的时候来。海伦娜在的话你一定能吃到巧克力茄,我敢保证那会是你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巧克力茄......我不是很在意那个啦。但我怕下次来又被他赶出去,你要是会长就好了。”

“我吗?我是当不了会长的。他也不是铁石心肠,信我。这锦囊的第三个是他特制的,你开的时候就知道了。”

“哦?突然给会长说好话了……不过咱打心眼觉得,他不坏,和我见过的坏老爷不一样。可别让他知道这句话!”

“我送你到城外吧。”

“不用了。我骑着马,从城边的小道很快就出去了,我记得路。谢谢你,亚伯先生!真的万分感谢。还有,我喜欢你的帽子,戴着看起来很酷。”

她眼中的蓝色,真的只出现了那么一瞬。也许她真的能创造奇迹,如果不是老爷之子的话。亚伯想。

你可能感兴趣的:(1绯红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