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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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但凡是文化名人,大都会抛弃自己的发妻,另寻新式女子。而林语堂,却恰恰是个例外。

林语堂的初恋是陈锦端,他待陈锦端极好,但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贫穷,在那个看重门第的年代,他与出身优渥的陈锦端是不相配的。陈父出于对女儿的幸福考虑,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而陈锦端当时也没有反驳父亲,两人就这样不欢而散。

陈父见林语堂对自己女儿非常真诚,便心生愧疚,他想到了一个主意补偿林语堂,就是把隔壁邻居家的女儿廖翠凤介绍给他。当时林语堂的心里只有陈锦端,而廖翠凤对他来说无足轻重。

林语堂学问好,又出去留过洋,这让廖翠凤芳心暗许,当时廖翠凤的家庭也比较富裕,廖母是不答应此事的,廖翠凤却说自己不高兴做阔太太。

后来林语堂终于看清楚,自己爱情的失败在于陈锦端的软弱,和陈锦端形成对比的是廖翠凤的坚定,廖翠凤终于慢慢走进他的心里。1919年,廖翠凤和林语堂结婚。他们去横渡太平洋的轮船上共度蜜月,林语堂对廖翠凤说:“我们把结婚证烧掉好不好?”这让廖翠凤一愣,他随即又说:“结婚证只有离婚时才用的上,我们又不打算离婚,要它做什么?”廖翠凤在心里暗自高兴。他们的婚姻被彼此经营的很好,他们有三个女儿,名字起得非常诗意,分别是太乙、相如、如斯。林语堂把他们看做京华烟云中的三姐妹。当时,文化名人大多抛弃旧家庭的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后,廖翠凤担心他会“一朝发达弃糟糠”。语堂看出了枕边人的心思,安慰她:“翠凤,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1969年是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五十周年。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上面铸了“金玉缘”三字。林语堂在《八十自述》里这样说:我们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的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林语堂爱廖翠凤吗?答案是肯定的。那陈锦端又在他的心里处于何种位置呢?林语堂曾深情地告诉相伴了五十年的爱妻:“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对我而言,最宝贵的并非早已失去的爱人,而是陪在我身边、对我不离不弃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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