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写作变成一种爱好,和抽烟有何区别?

文|小李非刀

今天是自己日更的第290天,距离自己日更300天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当然距离自己日更满一年也不会很远了。但是距离自己日更十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喜欢这种时间节点,正如我跑马途中的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30公里,40公里等一样有阶段符号的意义。

每次到达这样的时间节点,我都感觉自己给自己加了一次油,也如系统重启了一下一样,感觉日子很有奔头。

复盘一下自己的写作,现在越来越感觉无疆了,虽然自己写的一如既往的烂,但不影响自己继续写作的激情。

冯唐说,是否能吃写作这碗饭,是有个金线的,在金线之上的人,怎么写怎么有。金线下的人,怎么写,怎么无。

当然这句话也给他引来了很多辱骂声,因为他打击了一部分人写作的热情。其实,我却从来不为自己是否在金线上下的事情纠结。

我的这份潇洒,第一因为我不是靠写作吃饭的,第二,我也从来不会因为有人诋毁我写的烂而放弃自己,第三,写作仅仅是我的一个爱好,和有人喜欢抽烟,有人喜欢喝酒一样自然。

所以不要给写作附加上太多的东西,喜欢就写,不喜欢就放弃。仅此而已。你见过有为了得奖而抽烟喝酒的吗?喝酒还真比赛的,但那样乐趣会减半,甚至大打折扣。

以上,是自己今天的一点思考。

end


日更第2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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