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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是人生第一个成长关键期,儿童发展受家庭影响最大,此时的家庭教育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工程。但以往的调查显示,我国0—6岁儿童在家庭中仍以母亲为主要照料者,父亲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家庭成员之间的教育合作问题较多。

近日,中国儿童中心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0—6岁儿童家庭教养中父母角色的调查研究”结果,以在八省市发放3万多份问卷进行调查的数据,深入分析了我国0—6岁儿童家庭教育中的父母角色、共同养育状况及影响因素。

“共同养育”已成共识,新旧观念仍然有交锋

从本次调查数据中看到,大约有一半的养育者认为孩子的养育教育应该是父母双方一起负责的。特别是在承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负责孩子的安全、健康,陪孩子玩,关心孩子的喜怒哀乐和培养孩子良好的个性品质方面。

而且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养育者,对共同养育的认同程度越高。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强调父母一起承担教养责任,这尤其在母亲的受教育程度与角色认知中呈现。城市地区比农村地区的养育者从认识上也更强调父母一起履行教养职责。

新共识刚开始逐渐达成的同时,也有一些家庭的传统观念还在“逞强”:仍然认为母亲是儿童“吃、穿、用”的最理想负责人。在教养的其他情境中,那些不赞成“父母一起”负责的养育者都认为,除了负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以及带孩子做运动,“母亲为主”是最好的选择。

尤其在中部地区,“由父母一起”负责孩子各项生活照料的观念最弱,那里的家长更强调母亲在孩子情感陪护中的作用,更倾向于认为应当由母亲为主负责孩子的教育指导。

在发布此次调查结果时,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丛中笑特别强调了“家庭需要父亲的更多参与”的观点。

“知行不一”程度很高,合作冲突并存是常态

在当今的社会转型加速期,家庭养育和教育中的矛盾不断显现。“共同养育”的认知程度很高,但养育者“知行不一”的程度也很高。

在本次调查关于生活照料的几个方面中,仅有21.6%的父母能做到角色认知和角色表现完全一致,有9.0%是认知和表现完全不一致。在教育指导方面,只有37.3%的父母能做到角色认知和角色表现完全一致。

可以说,父母之间“冲突与合作并存”,是家庭教养中的普遍状态。进一步分析发现,在认知上,更多的家庭认为父母应该一起负责孩子成长的各方面或父亲应该更多参与,但现实中母亲对孩子进行生活照料和教育指导的比例明显更高。在城市、东部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和3—6岁儿童家庭,“知行不一”程度更高。

当下家庭教养中的普遍状态是父母之间“冲突与合作并存”。在合作养育方面,一半以上(54.3%)的家庭属于中等水平冲突与中等水平合作,父母在合作和配合的过程中伴有一定程度的分歧和冲突;11.1%的父母处于高冲突状况。同时也有11.3%的父母处于低合作状况,大约5%的父母在养育过程中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合作和冲突都很低。

家庭教育责任重大,父母都应全程参与

“我们常能看到父母或看护者虽然坐在公园里,但他们并没看孩子,而是只顾自己低头看手机。另一方面,中国又有很多家长为了生计把孩子放在家里外出打工,孩子得到的情感支持太少。”在发布会上,谈到中国家长在养育孩子方面的问题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副代表郑道这样说。

本次调查的结果也显示,我国农村、西部、受教育程度低等人群问题较多。城市父母所做的角色准备相对更多,尤其是心理准备和性别期待,而农村父母相对不足;流动儿童父母的角色准备更差;西部地区的父母在生孩子之前心理准备最少、性别期待最高。

对不同受教育水平父母的比较也发现:随着学历水平的降低,父母所做的准备也更少。同时,这些人群在情感陪护和角色体验上表现也稍逊。农村父母陪孩子玩的时间比城市的父母要少,在了解并回应孩子需求、表达爱意方面也稍逊。

总体而言,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对父母在养育孩子中双方的合作和冲突有影响。父母学历越高、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经济压力低但又不是最富裕的家庭,父母合作越好、冲突越少;年龄较轻的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冲突更多而合作性更低;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都出现了父母双方冲突少、合作也少的情况。

但在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富裕或很好的家庭中,父母也可能出现更多各自为政、配合与合作比较低的情况,这在硕士及以上学历家长的养育中表现较为明显。

根据以上发现,研究者建议:

* 提高家长对自身主体作用的认识,提升家长共同养育的能力;

* 提高全社会对父亲角色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 促进观念融合,增进代际合作水平;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提供政策支持;

*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儿童情感和心理养育能力;

*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指导。

* 加强对0—6岁儿童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 积极支持培育社会组织机构,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 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工作监督评估机制。

* 对不同人群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促进家庭教育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果。

我国现有4.1亿户家庭,其中45%的家庭有0—17岁子女。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邓丽就本次调查表示,要深入研究社会矛盾变化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各种表现,在思想认识、供给方式、需求变化等各个层面提出更加精准的工作突破点,推动家庭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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