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保的保单,离婚了怎么办?

前不久,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结婚登记数为1010.8万对,离婚登记数为380.1万对,离婚率如此之高,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离婚之后,财产分割成了一大难题,那么原来老公作为投保人出钱单独给老婆买的保险,或者老婆作为投保人出钱单独给老公买的保险,在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办?

Plan A. 协议退保,把现金价值分了,但有些产品,例如大额储蓄型的养老金,退保损失很大,或者是重疾险,现在年纪大身体差,退保后就买不了了,真心不想退保,怎么办?

Plan B. 友好协商,变更投保人,各自继续投保,把之前对方给你交的保费补偿给Ta。

如果好友协商不成,双方心生怨恨,一方作为投保人,威胁另一方:离婚了就要把你的保单全部拿去退掉,让你裸奔。

这时候要怎么办?

按照保险法的司法解释,投保人的确可以在无需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同意下,单方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合同。

很慌!!

不二教你一招,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

离婚前把自己保单的现金价值款给对方账号转过去,备注是支付XX保单现金价值款,并且及时通知到保险公司。有了这个证据,按照司法解释,投保人就无法单方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了。

除了保单延续的问题外,离婚后“受益人”问题没处理好,也非常影响保险利益。

注:受益人,简单来讲就是被保险人出事后,那个有资格去找保险公司领保险金的人。

这里,我们先复习一道题目。

小赵的妻子小钱,为小赵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之后两者离婚,小赵再婚娶妻小孙,其后小赵意外身亡。

问题: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最终小赵的身故金谁来领取?

(1)若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2)若受益人为小赵的配偶(并没指定具体哪个人)

(3)若当初是小赵自己为自己投保,且受益人为小赵的配偶(并没指定具体哪个人)

(4)若受益人为小赵的配偶且指定为小钱本人

下面,不二节选了“司法解释对受益人的解释”以及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来帮助大家解题。

✔ 最高院对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 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 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 继承法相关规定:

看完这两部分资料,大家有答案了么? 如果还没有,下面可以看看正确答案。

问题(1)法定受益人

答案是: 身故金由小赵的现任妻子小孙来领。

受益人为法定,按身故时的法定继承人来确定,小赵离婚后再娶小孙,小孙才是小赵身故保险金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问题(2)受益人约定小赵的配偶(并没指定具体哪个人)

答案是: 身故金由小赵的前任妻子小钱来领。

因为小赵的保险是前妻小钱购买的,因此符合这一条司法解释:“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

小钱为小赵投保——投保人和被保人不同主体,且仅仅通过“妻子”关系约定了受益人,那么小赵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就是前妻小钱。

现在买保险填写的时候,除了写关系外,保险公司还要求对应到具体的人。对于以前的保单,受益人一栏只是指定了关系:配偶,没有指定具体那个人,那就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

问题(3)若当初小赵自己为自己投保,且受益人约定为小赵的配偶(并没指定具体哪个人)

答案是: 身故金由小赵的现任妻子小孙来领。

小赵自己给自己买保险,符合解释“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小孙是小赵身故当时的合法妻子,所以小孙应当作为小赵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跟小赵的前妻小钱没关系。

问题(4)若受益人约定为小赵的配偶且指明为前妻小钱

答案是: 身故金由小赵的现任妻子小孙来领。

大家可以思考下,这个跟问题(2)有何区别?

核心的区别是,问题(2)仅通过关系约定了受益人,问题(4)清晰地通过关系和具体姓名约定了受益人。

这就符合解释“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因为小赵身故时与小钱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所以认为为未指定受益人,小赵的身故保险金按照遗产处置,现任妻子小孙有资格领取。

不二提醒各位注意,现在多数的寿险在指定受益人的时候就已经是约定了关系和身份证明,所以一旦离婚,保单受益人基本就相当于没有指定受益人。

所以,离婚了,也拜托赶紧变更下保单受益人,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最后,再给大家做一个关于受益人的简单小科普: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事件之后的经济补偿,并不是所有的人身险产品,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受益人。

从保险金获取条件的角度划分,受益人一般又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而生存受益人则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而且不能更改。

投保人和受益人,必须和被保险人是直系亲属,特定情况下可以是其他血亲,或者是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债权关系的债权人,也可以做为投保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但是必须要经过保险公司的契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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