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译》第十七章:正奇妙用 无为自化

《道德经新译》第十七章(国篇第八章)

正奇妙用 无为自化

(原57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解】

1、以正治国:正,正道,这里指公开透明,不随意变化、朝令夕改。

2、以奇用兵:奇,出奇不意,奇谋,这里指超出预料之外。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

5、忌讳:禁忌、避讳、禁令。

6、利器:锐利的武器、权谋。

7、伎巧:技巧、智巧。

8、滋彰:滋,增加、繁多。

9、自化:自我教化。

【释义】

国之大事,以法治理则杂乱,以道则至简;兵者诡道也,出其不意则取胜,故用奇。事多伤力,力竭则不逮,故取天下,以无事则有余力。我为什么知道这些道理,以下面的现象:当朝者多猜忌,就有人求信而妄为;当治理越严格,则说明混乱已产生;人们多智巧,则奇怪的东西大量出现;当法令越来越多,说明钻法律空子的人在增多。所以圣人说我不需要刻意做什么,人民会自就其位;我不扰民,民自正;我不夺民,民自富;我不奢靡,百姓自然不会效仿去追求奢侈之物。

【释意】

这一章承接上面,继续分析治国之道。民众的要求很少,无非是安居乐业,所以国家只要提供支持而非限制的平台和法律,民众有道可循,自然无为而治。

很多人担心如果有人违法怎么办?不惩罚继续犯怎么办?当法律和政策的制定者用道的思想来正本清源时,会发现好的法律就像阳光和氧气,生命会自然追随。之所以惩罚解决不了问题,是因为只要犯错的方式比守法的方式更容易获得成功,就一定有人犯法。相反,守法更容易成功,傻子才去犯法。

在老子的思维中,法是维护道的运行的,违法成本高就是对违法最大的惩罚。当依靠法来惩罚坏人,而不是来支持好人,那么坏人就会花精力和时间研究法律的漏洞,利用法律的空子;而制定法律的人就要不断地弥补漏洞,以免坏人钻空子。其结果就是法越来越多,好人越来越难做。因为坏人把精力都放在研究法上面,并用漏洞来对付好人,最后好人也要花精力来研究和应付法令。老子认为,当法令用于支持好人,让好人好做,坏人不好做,民自正、自静、自安。

《道德经新译》第十六章(国篇第七章)

大如江海 为而不争

(原第66章)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

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

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注解】

1、百谷王:百川汇聚之地,这里引申为天下向往之。

2、上民:处于民上,管理百姓。

3、下之:处于其下,把自己看作比众人低。

4、先民:处于先,领导百姓。

5、必以身后之:把自己利益放在众人之后。

6、重:累,不堪重负,难以承受。

7、乐推:乐于推举。推,拥戴、推举。

8、天下莫能与之争:圣人做事懂得让利于民,不争其名。

【释义】

大海之所以能容纳百川,因为它处于最低的位置。所以圣人要被众人尊上,他必把自己(名)看作比众人低;他要被众人奉养,他必把自己(利)放在众人之后。天下众人皆将名利给予圣人。正因为圣人不争,所以天下没有人与其争。

【释意】

这一章主要阐述了如何治国。治国对外要处下,对内更要处下。这里的处下,是指建立在高度自信的基础上,也即建立在自身实力强大的基础上。因为能够站在人类集体意识的角度思考和看待问题,政治决策能够获得民众的支持和响应。而且,取得成效之后不居功,反而把功德交还给民众,强化了民众参与的价值,鼓舞了民众的热情。更是因为圣人不把名利看得重要,所以民众不觉得圣人在上有压力。另外,民众知道圣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出发于利益人民大众的角度,而不是出于自己的私心,所以民众会更加支持圣人。即圣人走在前面,民众也不会起伤害之心。所以,欲取天下,就要做大人。大人有何特点?善下,言之下、身后之。

《道德经新译》第十五章(国篇第六章)

大国下流 各得其欲

(原第61章)

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

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

小国以下大国,则聚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以聚。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

夫两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为下。

【注解】

1、大国者下流:大国要像大海居于江河下游那样,使百川汇集。

2、牝:母牛,指雌性动物,与牡相对。这里指阴性能量,具有母性的容纳与接纳。

3、或下以取:下,谦下:取,取国、收归其下,进行管理。

4、或下以聚:小国处于聚于大国。

5、兼畜人:把人聚在一起加以养护,引以为管理、掌控。

6、入事人:归附而顺从,引以为利益本国人事。

【释义】

大国者,如大海,天下汇集也。大海能聚江河,为其下,故大国以下为上,处下则天下之交。天下间,阴以静胜阳,故静为下。大国处下,则取小国归心。小国以下,则从大国取利。大国处下取,小国处下聚。大国,主要是取土地、人口、经济;小国主要利益本国的人事。所以大国小国利益并不冲突,而作为大国主动处下,则轻易取天下。

【释意】

这一章把国与国之间的相处之道淋漓尽致地讲述清楚了。大国外在强大,但内在谦虚;小国以大国为依托,扮演好关键点的价值,让其成为大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愿意示弱,方能获得更大支持。无论大国或者小国,彼此的目的都是国泰民安和社会和谐,这些追求并不矛盾。

大国追求的是实质主权,小国追求的是形式上的主权。因为大国可调配的资源更充足,所以大国更应该内在强大而外在谦和,这样小国不是恐惧和害怕大国,而是尊敬和依赖于大国;小国要善于处弱,能够弥补大国之不足,积极扮演好“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角色,自然获得大国的协助和支持。

大国以道取小国,首先要赢得无形的人心,要靠道让意识合一,所以文化先行。当小国在经济上依靠、文化上依附,大国即为大。同样,小国要学会“聚”大国,获得大国的认可和支持。首先要获得大国的认可,那么就要在大国不足的领域扮演好自己独一无二的“一”来协助大国,然后要站在“利益我们”的角度获得大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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