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小学各年级口语交际和倾听能力的要求

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各学段要求,口语交际和倾听上,各个学段的目标如下:

小学一、二年级:学习运用普通话表达;做到认真听别人讲话;能够把看到的、听到的精彩情节和主要内容复述下来,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愿意与人交流,做到大方和礼貌;愿意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表达有信心。为说话和写话做好准备。

小学三、四年级:能够认真倾听,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他人请教,就不同意见能与人商讨;转述听到的主要内容;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并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能用准确生动语言表达,努力用语言打动人。为交流和习作做好准备。

小学五、六年级: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倾听认真,能抓住重点,并能简要转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敢于和善于发表自己的意见,部分学生能够发表综合意见;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能够即席发言,在发言中注意自己语言美;对别人的发言或表达能给予正确的评价。为完整表达和习作做好准备。


摘自

探索小学晨会活动课的任务目标      郭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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