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5月1日),央行数字货币DCEP将正式在苏州等地开始试点,试点单位员工其工资中的交通补贴的50%将通过央行数字货币的形式发放,数字货币走进现实。
近代人类的商业文明若从大航海时代开始,到如今已经过了半个千禧年。从当初掠夺方式的野蛮原始资本积累到现在规范体系化的商业运行市场。整个商业、整个金融领域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商业革新,正是这每次的商业革新推动了整个商业社会的不断进步,1494年复式记账法的发明,16世纪荷兰人发明的股票,再到现代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确立。这看似每次迈出的一小步,对整个经济史而言都是一次巨大的飞跃。商业领域的“血液”--货币,也经历了特类商品(贝壳)-->贵金属-->纸币的形态演变,进入了信用货币的时代。
2009比特币的出现,当初不起眼的一小步,到现在可以肯定的说是金融史上一次重大的实践创新,可否冠以伟大,留给时间去判定。但以其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正在革新整个金融业甚至整个产业领域。一种新型的货币形态-“数字货币DCEP”正是这种技术浪潮下的产物。
4月14日央行数字货币DCEP内测的截图在行业圈流传起来,引起了整个区块链行业的关注,这是一个主权大国第一次这么近的将一种新型的货币形态落地。从整个货币史来说,是巨大的一步。一小步是从我国实际的支付国情来说的,数字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中国领先世界。现有的数字化支付已经非常深的渗透到现实生活中的各个场景。DCEP也是一种数字化支付形式,从当下满足用户角度看,它的意义并不大。但随着它的普及,以及后期的演变,将释放出无穷的可以想象的空间。
▲ 中国农业银行的数字货币钱包
DCEP是全称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 的缩写,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是由中国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由中央银行进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是现有货币体系的有效补充,重点替代M0。
(注:M0、M1、M2都是用来反映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指标。M0是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包括少量铸币),每个人在银行的存取款都会影响市场上M0的增减;M1是狭义货币,“M1=M0+企业在银行的活期存款”;M2是广义货币,“M2=M1+准货币”,这里的准货币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等)
DCEP vs 纸币
央行对DCEP的定位说的很清楚,数字货币重点替代M0而非M1和M2,简单而言就是实现纸钞数字化。所以DCEP和纸币的法律方面的属性(法币、无限兑付、央行信用担保)都是一样的。二者最大的区别是货币形态的差异。纸币是一种实物存在,有材质、花色、图案,所有实物触感都有。DCEP是数字化的形式,没有实物存在。DCEP对纸币而言只是变化了支付形式,这里其实暗含两个比较关键的点。
第一:纸币的匿名特性保留。纸币的匿名性是最强的,你现在手中的一张纸币你几乎没有办法追踪它的上上所有者,更不必说更长支付链条的追踪。现实中,用户对自己资金使用的隐私匿名需求是存在的,DCEP采取有限匿名的设计,参与DCEP支付和清算的机构除了央行之外,从用户使用DCEP的支付行为中几乎提取不到任何信息。(A用户使用D10(10元面值的DCEP)进行支付,机构和其他个人从此次支付行为提取不到信息,比如谁在哪里什么时间干了什么?)这种有限匿名的设计也是央行强化货币监管与保护个人隐私的平衡举措。
第二:持有DCEP不会生息。就是兑付过后用户数字货币钱包中的DCEP不会产生利息,这点是隐含着同纸币一样的特点。现实中,用户持有现金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放弃资金放在银行或第三方账户中的利息。(注:DCEP至少在初期,不会生息,否则就对金融的影响很大,就不是仅仅对纸币的替代。)
DCEP vs 现有电子支付
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当前货币体系中,基于商业银行账户体系的M1和M2已经实现了电子化和数字化,从广义上的产品形态上,也可以叫做数字货币。那么DCEP和现有大家广泛使用的移动支付、卡支付有什么不同呢?
第一:法律地位不一样,DCEP是央行对大众的直接负债,拥有无限法偿性。现有用户在银行和第三方机构账户中的存款不具有这个法律地位。理论上,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破产,用户资产只能被迫参与破产清算,不管用户账户实际资金多少,用户最多可以获得50万赔付,用户存款法律地位:DCEP>银行账户存款>第三方账户存款(注:我国现有银行体系采用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第二:背后的技术框架不一样。现有的电子支付资金的转移划转都是基于账户模型的,不管是机构账户,个人账户,经济主体的信息都是和本账户强耦合关联。资金的转移本质是在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而DCEP在支付环节更多使用区块链领域技术(私钥,数字签名...双花限制),资金和账户松耦合关联,资金的转移脱离传统的账户概念,可以实现脱离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因为现在技术披露有限,技术面的信息查看渠道就只有数字货币研究所的专利,账户模型设计不清楚是否是采用类似比特币的UTXO模型,猜测应该会是借鉴参考。
第三:匿名保护不一样。DCEP具有强匿名性,参与DCEP支付运行的机构银行只能获得用户有限的信息,只有央行可以获知用户完整的资金使用记录。现有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平台上用户的信息,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几乎完全掌握,用户是透明的用户。每到年终,支付平台就会搞一些年终账单,来生成你的资金使用画像,这一年你买了啥,吃了啥,用了啥,去过哪儿,它还会给你打上各个标签,你是美妆达人、旅行达人、数码迷,它真的比你还了解你。用户对这些平台而言,实际上是透明的。
第四:DECP的双离线支付特性
这个可以归到第二点中,但因这个是比较明显的特点,单独和现有的电子支付方式做比较。双离线是指DCEP支付可以无需联网,无需无线信号。只要手机有电,双方就可以完成资金的转移。其实这个就是NFC支付技术(近场支付:短距离使用电场进行信息的传递),这个设计为在一些极端情况下资金的划转提供了解决方案。这是现在所有移动支付,卡支付所没有的,现有这些支付方式都必须依赖终端接入网络。
DCEP vs 虚拟货币
这里虚拟货币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各类公链原生token,DCEP与虚拟货币有很大的不一样。
第一:法律地位。DCEP是法定货币,国家主权背书、执行货币职能的法定信用媒介。现有的所有虚拟货币都没有任何主权信用背书,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法律承认它们是货币,只有部分虚拟货币(比特币,以太坊、EOS)得到法律的承认,定性为数字资产(各个国家的法律界定标注不一样,所以范围不一致)。
第二:运作模式。DCEP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的运行框架,采取双层运行体系(上层央行--下层商业银行)。此外,DCEP保留现有得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方式,强化央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是非常中心化的管理模式,有完善的监管体系。而现有的几乎所有公链,都是采取去中心化自组织的形式,生态的发展由社区多数人的选票决定。
第三:禀赋特点。DECP是货币,它的功能不能超出货币的法律外延。但虚拟货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禀赋特点-可编程性。原生token可以搭载智能合约,使价值的转移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自动执行。DCEP央行明确表示不可搭载智能合约,使其异化成其他有价证券,保持货币属性的纯净。
若要更好的深入理解DCEP这种新形态的数字货币不同,必须从技术角度去全面探究,更多技术性文献请参看:《央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相关专利》
DCEP对现有支付格局的影响
DCEP是新技术浪潮下产生的新事物,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是整个支付市场的数字化革新的开始,现阶段对金融格局的影响主要为现有支付体系和支付市场的影响。
现有支付体系涵盖货币制度、结算账户、支付方式、支付清结算系统,参与者主要有央行其他商业银行。其中支付系统包括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和其他支付系统两个层级。数字货币本就是央行发行的新型态的货币,在央行层面是横向的支付系统的扩展,不会和现有的支付体系耦合在一起。对于商业银行层级,因为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DCEP批发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对公众进行投放,以防止“金融脱媒”。央行站在一个更高的宏观视角,主导整个央行数字货币的体系建设,所以现有商业银行层面的支付体系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支付市场主要聚焦的是零售领域,银行和其他商业机构间为货币批发市场,不是DCEP的定位所在,DCEP的推出会对现有的零售支付市场产生一定的挤压。DCEP与银行或互联网平台数字货币相比,DCEP是央行直接对自己的负债,央行信用加持,还可“双离线支付”,会有部分的公众转移到使用DCEP,对现有的支付格局,尤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和微信进行分流。但需要说明一点,影响不会太大。其一:支付宝和微信同样可以接入央行数字货币,对用户来说多了一个支付方式的选择,选择权还在用户手中。其二: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支付体验、支付场景塑造、用户粘性设计做的已经非常好,DCEP支付和支付宝微信支付二者几乎没有差别,尽管DCEP法律地位、安全程度高于第三方,但DCEP定位小额支付场景,实际中用户对这些“高上大”的特点不敏感,用户更敏感的是使用便捷性和支付场景。其三 :平台的网络效应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用户对一种支付方的选择不仅在于这种支付方式的使用体验,还取决于自己亲朋好友和周边人的使用习惯,第三方支付在用户中渗透率已经非常大了,用户迁出成本会很高,用户选择DCEP同样受到周边人使用习惯的影响。
扫码支付会有统一的可能性,出现统一的扫码支付清算机构,现有的支付资金只能在自己的平台内部流转,微信二维码和支付宝二维码不能互扫,银行机构的二维码和第三方机构的二维码不能互扫。不能进行跨平台资金流转,DCEP的推出,会刺激政府完善扫码支付市场,缩短扫码支付后台清结算链条,加快资金流转。
所以未来数字金融格局更大的可能是央行数字货币与私人部门支付形式相互竞争、互为补充。
DCEP对银行机构的影响
从商业银行来看,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形态可能受一些影响,如取款业务、ATM机等的使用会进一步下降。同时,银行有动力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获得DCEP分发权的金融机构会拥有更多的用户流量,造成金融业资源进一步向头部集中,银行转型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DEEP系统的运行,会增加银行业务复杂度,可能会有新的银行业务部门的设立(例如,地级市的银行中心设立数字货币业务部),同时对银行后台技术支持提出新的挑战。
从传统纸币发行方式来看,央行印钞后,通过物流运输到各大银行,从总行再推到各分支银行,银行通过ATM机,取现,整个过程时间比较长,效率比较慢。在过程中印钞需要成本,武警运钞车要成本,ATM机要成本,银行的柜台人员,银行的安保人员要成本。在技术升级下,印钞需求会减少,整个流程更加的电子化,银行的柜员和安保人员需求会变少。
DCEP取代现金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支付手段上,也体现在其作为法定货币的安全资产和流动性的作用上。如果央行对数字货币付息,其作为安全资产和流动性资产的属性就会上升,对现有的货币金融格局的影响加大。央行数字货币将会直接影响个人和企业的资产配置行为,也会成为一种新型的、强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现有商业银行业每年拿到的便利收益回到央行,意味着财政扩张的空间增加,财政可以更大力度的减税和增支,但同时会削弱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引发金融脱媒。
DCEP和数字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并着重指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并强调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指明了方向,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国务院关于构建完善要素市场机制的意见稿
从官方文件中我们看到,《意见》文件中,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将会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基元。
DCEP作为货币数字化的改革,中国将建立更加建立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金融支付体系,从而带动数字经济化的深入,并且渗透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加快数字化转型,打造各个领域数据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数字经济体系,推动整个中国进入全新的数字时代。新型的虚拟银行、数字银行将来会有更多的玩法,诸如新的金融创新和新的金融规则的出现,未来将会发展出更多的竞争业态。
同时经济数字化对全方位的社会领域都将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随着DCEP的全面推广,数字经济将带动社会全面走向数字化时代,并且建立全新的新型商业模式。企业、消费者,社会、经济、组织等等之间的结构将趋向扁平化,建立更加广泛的有价值的信用数据,以数字经济为基底,实现社会发展的“大连接”,推动整个社会及快速发展。
▲ 世界各国和组织数字货币动态路线
随着中国DCEP的推出,定会刺激世界其他国家加快本国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的研发,英国的RSCoin系统,加拿大央行的Jasper项目,欧盟的EUROchain ,美联储也在改变对加密货币的看法,由原来的兴趣不大变为要在这个领域取得技术的领先。万众瞩目的Facebook的Libra项目定会加快推出。从全球视角来看,中国DCEP的落地是整个全球经济数字化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随着区块链赋能的逐步深入,新技术的的突破,定会不断的加快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实体资产向数字资产转移,数字资产新时代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