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剧本】买房风波

片头

场景:(音乐起)1、**区人民法院正门;2、法庭走廊中,过往的法官、书记员;3、一个法庭隐约传来当事人的说话声,法庭的大门打开,当事人的说话声大起来……(音乐减弱)

推出片名:《买房风波》

场景一:法庭全景、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

原告席上坐着一老一少的两个中年男子,穿着深色的T恤衫,是常见的农村人的打扮,两人面无表情默不作声,脸分别扭向左右两侧,不愿意面对着镜头。

被告席上站着一个男子,中等身材,瘦长脸,穿被色短袖衫,戴一副金丝边眼睛,一身城里人的装扮。被告右手指着原告继续大声的说:“想想当初你是怎么央求我的,不是你哭着喊着说急着用钱,要我帮帮你。怎么着,现在倒成了无效合同啦!既然如此,当初干嘛要把房子卖给我?!你这不就是TM诈骗吗……”

镜头对着被告,一个青年女性的画外音:“你是李超华吧?好了,先不要吵了,我是法官助理张燕玲,审理本案的宋法官马上就过来。有什么话,等会儿你跟宋法官说吧。”被告一愣,嘴里都囊着什么,没再继续说下去。

镜头拉开,一个着法官夏季制服、短发的青年女法官,走上审判席,拉开座椅,在法官席上就坐,平和的说:“我是审理本案的法官宋薇,今天请双方过来商量一下,打算调解解决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稍停顿,继续说:“原告刘长河,你同意我来主持调解吗?”

刘长河将近六十岁,肤色黝黑,理分头,头发有些散乱,满脸皱纹。穿一件深蓝色T恤,上衣兜里塞着一盒红塔山香烟,双手粗糙。听罢,连连点头道:“同意,同意。”接着指着身边的中年男子说:“这位是我的女婿王东林,他是我的代理人。”

王东林约莫不到三十来岁,穿浅蓝色短袖T恤,短发、长脸,显得较为精干。王东林看着宋薇说:“是,我是王东林,我们都同意调解解决纠纷。”

宋薇法官看向李超华,李抱怨般的说:“调解就调解,这房子是我光明正大花钱从他手里买来的,我倒是想听听怎么个就无效啦!”

宋薇法官继续说:“好的,既然你也同意调解,我们就先把案情理理清楚。”接着对刘长河说:“你先来说说这个房子的买卖过程。”

刘长河有些紧张的、边思索边说:“这房子嘛……就是这个、这个……那什么,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儿……”

宋薇法官打断刘长河的话,说:“这样吧,我来问,你来回答。”

刘长河连连点头:“好,好。”

宋薇法官:“你们买卖的房屋具体在什么位置?”

刘长河紧张的结结巴巴的说:“那个……就是在我们村东头。啊,好找……那什么,从大道上一拐进村,右手第二家就是……”

宋薇法官微笑着和蔼的说:“别紧张,说一下房屋的具体地址。”

刘长河看着王东林说:“那什么……还是你来说吧,我嘴笨。”

王东林看向宋薇法官,宋薇说:“好吧,你来说吧。”

王东林不急不缓的说:“我岳父出卖的房屋位于大榆树镇10号,一共是三间北房,东西各两间厢房。”

宋薇法官鼓励般的说:“好,接着说一下房屋买卖的具体时间、价格与大致过程。”

王东林缓了一口气,说:“好,卖房子那会儿是97年夏天的事儿。李超华与我岳父家沾点亲,论起来我媳妇儿还要叫他一声老表叔。那会儿他经常开车来咱们这里玩,特别喜欢到妫河边钓鱼。时间长了就住在我岳父家,一来二去的看上了这个院子。后来,找人说合着就把这房子给买下来了。当时,跟我岳父说的价格是3万5,写下了房屋买卖合同,李超华一次就把钱给了我岳父。打那时起,那房子连宅院都给了李超华。“

宋薇法官问道:“宅子的小红本,就是那个宅院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写的谁的名字?”

王东林回答道:“小红本上写的是我岳父刘长河的名字,小红本当时都交给李超华了。”

宋薇法官接着问:“你们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是吗?”

王东林看了一下刘长河,刘冲他点点头,王肯定的说:“是。”

宋薇法官看向李超华,说:“对于刘长河的诉讼请求,本案的基本事实,陈述一下你的意见。”

李超华听罢,忍了忍,突然一下子站了起来,冲着刘长河大声说道:“他们……他们胡说八道!”

刘、王二人听罢一下子愣住了。

宋薇法官和蔼的说:“别着急,你先坐下来,冷静一下,有话慢慢跟我说。”

李超华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喘着气,平静了一会儿。缓缓的向宋薇法官说道:“这事儿是这样的……”

音乐渐起……

场景二:山山水水、二道河、山谷里的大片花海……

镜头里出现:1、李超华一身登山装,与驴友结队登山;2、李超华等人在河边钓鱼;3、李超华与几个朋友在一处农家院烧烤……

李超华画外音:这里的生态环境好,风景很不错,适合养老居住。在二十年前我就经常过来旅游,钓鱼,有时候就找农家院住几天。日子久了,就有想法当自己老的时候,长期在这里居住养老。来往的次数多了,我便结识了刘长河。

镜头里出现:1、李超华与刘长河等人在一起吃饭,刘向李敬酒;2、李超华与刘长河在一处农家院里,一起看着三间北房,刘边指点边说明,李认真的看着、听着,边点头;3、李超华带着几个人一起在农家院参观,李边指点边解说,有人听着摇头……

李超华画外音:刘长河名下有一处宅子,可是房子是上一辈儿人盖的,传到他这儿已经几十年了。他结婚时在祖辈的宅子上盖了新房,打那时起,他就跟老辈儿人住在一起,这处宅子没有人住渐渐的破败了。

镜头里出现:1、刘长河在某处医院急诊室门口,左手拿着一沓检查单、缴费单,右手持手机打电话,一脸的焦急;2、刘长河在一家宅院里,某人手里数着一沓子钞票,之后交给刘,还在叮嘱着:到时候你一定要还啊;3、刘长河在李超华家的客厅,两人在谈话, 边说笑边聊,神情不错……

李超华画外音:那一年,刘长河家遇到点事儿,急需用钱,他到处找人借钱,但都凑不齐。为这个,他专门找到我,求我买下那个宅子。说实话,那个宅子我早就看过,也推荐给其他的朋友,但是,大家都认为那个宅子上的房子太老旧了,都看不上……也是为了帮老刘一把,我连价儿都没还就的答应了下来,而且,把买房子的钱一次全都交给了老刘。

镜头里出现:1、在李超华家客厅里,刘长河将卖房合同、小红本交给李超华,地上放着刘长河带来的鸡蛋、蔬菜、玉米等农产品;2、刘长河数罢手里的现金,点头、鞠躬感谢李超华;3、刘长河搀扶着他的家属,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拎着脸盆等装着日用杂品的提兜,走出医院大门……(音乐渐止)

镜头切回到法庭。

宋薇法官看向原告席,不急不缓的向刘长河发问:“刚才被告的陈述是事实吗?”

刘长河诚恳的连连点头答到:“是,是事实。老李说的没错。”

宋薇法官继续发问:“你的那个老宅子卖给了李超华多少钱?”

刘长河老实的回答:“一共卖了3.5万。老李说话算数,一次把钱都给了我。”

宋薇法官转向李超华问:“刘长河说的对吗?”

李超华回答:“对。是他说的那样。不过,我想提醒一下,20多年前的那个时候,三万五可是个不小的数目。”

话音刚落,就听刘长河接着说:“是,是。老李那时确实帮了我家的大忙!”

宋薇法官接着问:“李超华,宅子买来以后,你对老房子装修了吗?”

稍停,李超华叹了一口气,说:“哎!那个宅子不收拾怎么能住人啊。”

镜头出现:1、李超华带着人丈量宅院,一个中年男子边看边在笔记本上记录;2、在院子里,几个人忙碌着划线、锯木头、刨木板、安窗户干活;3、几个工人在房间里抹墙,铺地砖,安装空调、热水器等;4、李超华与几个男女一起在院子平整土地,洒蔬菜种子;5、收拾好的房子窗明几亮,院子里的西红柿、黄瓜、豆角、辣椒……红红绿绿长势喜人。6、几个男女小孩在园子里嬉戏的摘着西红柿、茄子,几个城里人模样的人在厨房忙碌着做饭;7、李超华双眼微闭,躺在一把摇椅上,一边摇着一边扇着扇子,旁边的小桌上摆着茶壶、茶碗,一台老式半导体里传出单田芳说评书的声音……

同时,李超华画外音:买了这处房子我就没有闲着,找人装修、翻盖,添加电器,收拾园子种瓜、种菜……城里的房子越来越贵,这里的生活成本比较低,我把这里当做养老的住处了……

镜头切回到法庭,李超华的特写。

李超华愤怒的说:“可是现在……”李提高了声调说:“他们竟然说什么合同是无效的,要把我辛辛苦苦收拾出来宅子交给他们,这是不就是诈骗吗?!”李超华向着刘长河喊道:“你说说,你还有良心吗?当初如果不是为了帮到你,谁稀罕要这个烂宅子!”

法庭上一片沉默。

宋薇法官对李超华说:“别着急,你先平静一下。你说的这些情况都是事实,没有人否认。”

王东林接过话茬说:“是啊,是啊,李叔对我家有恩,这个我们从来都不否认,都认账。那会儿,要不是李叔帮我们,能不能治好我丈母娘的病都说不好。”

刘长河边说边点头:“是啊,是啊。”

看到刘、王不断的道歉,说好话,李超华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宋薇法官看了双方一下,说:“你们买卖房子的时候,不知道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买卖吗?”

听罢,刘长河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的说:“这个,这个……那啥……嗯……我也说不清楚,还是让东林说吧。”

王东林见状对法官说:“我来说一下行吗?”见宋薇法官向他点头,接着说:“这种事情在我们村挺普遍的,家里有多余宅子的,都卖给外村的人了。这些年,经常有城里人过来买房子,我们家不是头一家买房子的。那个村东头老翟家、老村长他家大小子,还有那谁家,都把房子卖给城里的人了。俺村主任说了,没事。”

李超华接过来话茬对法官说:“宋法官,我能来说一下吗?”看到宋薇法官同意,就接着说:“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可是,我们买卖的是房子,没有买卖宅基地啊?”宋薇法官听罢微笑着解释:“呵呵,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解,房子都是建在地上,‘地随房走’是处理房屋纠纷的一个原则。形式上双方买卖的是房屋,但是在整个交易中已经包含了建造房屋的占地面积。而且,整个宅院都已经依据房屋买卖交易转移交付了。所以,尽管双方在合同中只写明了房屋交易,但实质上已经涉及到该处房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交割。”

宋薇法官缓了缓,大家都在认真的听着,宋接着讲:“农村宅院属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村集体组织成员使用,带有福利划拨的性质。因此,原则上禁止农村宅基地,或者说禁止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买卖。当然,同村村民之间,因各种缘由没有获得宅基地成员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除此之外,不符合这个条件农村房屋买卖一般均为无效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李超华听罢脸色不大好看。

王东林见状急忙解释道:“李叔,您也别着急,这事是我们家做的不合适,但是也不能全怪我岳父。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宅院的房子是我岳父祖上留下来,我岳父现在住的是我媳妇爷爷名下的宅院,我岳父一家在那个宅院新盖的房子。我是上门女婿,我们一大家都住在那个宅院。这个宅院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就卖给李叔您。”

王东林陈述时,镜头切换到刘长河、李超华的特写。

刘边听边点头,时不时跟着说:“是、是”。李超华渐渐平静下来,仔细听王东林陈述。

镜头切回到王东林的特写,王东林继续说:“村里的规矩宅基地只分给儿子,不给女儿。而且,二十来年前就不再批宅基地了。我上门到刘家以后,开始住着不觉得,现在,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了,住的地方就觉得窄吧吧的啦。”

王东林说到这里小心翼翼的看了一下李超华的脸色,看到李并无太多气愤的表情,才接着说:“当然,我们都知道李叔为了这个宅院投了不少的钱,花费了不少的心血。这个尽管请李叔放心,我们必须给您补偿。”

宋薇法官听罢,向双方解释道:“现在,涉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依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房屋出卖人应当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来说,原告理应向被告进行经济补偿。听清楚了吗?”

宋薇看向双方。刘长河、李超华纷纷点头。

宋薇法官:“既然如此,原告打算怎么补偿,你们的具体补偿方案是什么?”

话音未落,李超华突然插话道:“30万!不给够30万我绝不答应。”

刘、王闻听一愣。

宋薇法官听后,仍然平静的说:“李超华,你接受刘长河的意见吗,同意由他们对你进行补偿,你把宅院退回刘长河,是吗?”

李超华肯定的说:“是。我可以把宅院退回给刘长河,但是,他们必须给我补偿,这二十来年我给这个宅院投了不少的钱,总不能按照原来的价格了事吧?”

宋薇法官继续问:“你的意思是要求原告补偿你30万元,对吗?”

李超华回答:“对。30万,一分钱也不能少!现在的房价涨了多少啊,这个价格应当很公道吧?”

刘长河、王东林相互对视了一下,之后,刘长河有些尴尬的对李超华说:“老李啊,我们家的人都念你的好,你帮过我们家的大忙,可是……这个、这……”就说不下去了。

王东林接上说:“李叔,我们家的情况您最清楚,现在让我们拿出个十几二十万的还行。可这一下子就是30万,我们还真就凑不出来啊。李叔您……”

宋薇法官听罢,接过话茬说:“这样吧,既然双方就房屋退还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至于给被告的补偿,是不是需要对现有的房屋进行一次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再来商量具体的数额。大家看这样行不行?”

刘长河、王东林连声说:“好的,好的。”

李超华不太情愿的说:“好吧,”紧接着又向刘长河找补了一句:“哎,30万啊,不给够30万可不行。”

宋薇法官:“好,今天先谈到这里,大家回去都好好想一想。有什么问题我们电话联系。”

场景三:法官办公室。办公室内,两三个法官、助理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用电脑打字,或者在电脑上查阅资料。法官助理小张看着电脑,在打电话。

  小张对着电话说:“对,对,就是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对,大榆树镇地区的……好,好的。谢啦!”

小张挂了电话接着拨另外一个电话,对着电话说:“喂,喂……是区住建委吗?我是延庆法院,有个案子的事情需要向你们了解一下……”(音乐起)

镜头里不断出现:1、小张拨电话、打电话;2、小张上网查询;3、宋法官、小张一起走进挂着XX区XX机构牌子的办公楼;4、宋法官、小张一起在有关机构办事窗口查询……

宋维法官画外音:经过一番调查,大致弄清了相同地区、类似涉案房屋的基本估值,为保证公平的调解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镜头切换到小张的特写。此时小张坐在办公桌前,面对镜头,面前的办公桌上摊开着一些带有数据的资料。

小张:“宋法官,房屋的估值基本弄清楚了。按照房屋拆迁补偿的办法,涉案房屋的区位补偿价、重置成本价计算,涉案房屋的价值大约有28万元。”

镜头切换到宋薇法官特写。宋薇法官问道:“计算没有问题吧,千万不要算错了。”

镜头切换到小张的特写。小张:“您放心吧,算过几次了,还请老张给核对过了。”说罢,找出办公桌上的一张纸,仔细看着说:“涉案房屋的区位补偿价一共是11.4万元,按照70%计算是7.98万元。重置成本价是20万元,两者相加共计27.98万元。”

镜头切换到宋薇法官特写。宋薇法官:“这就是说,刘长河应当向李超华支付差不多28万元?”

小张答到:“是的。”

宋薇法官:“尽管双方买卖房屋的合同无效,但是,出卖人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今后,涉案房屋一旦拆迁,也能得到不少于这个数额的补偿。既然这样,那就按照这个数额动员双方和解吧。”

小张答到:“好的。”

镜头切换到场景三。(音乐起)

镜头里出现:1、小张给刘长河打电话;2、小张给王东林打电话;3、小张给李超华打电话;4、在法官办公室,宋薇法官与刘长河、王东林谈话;5、在法官办公室,宋薇法官与李超华谈话……

同时,宋薇法官画外音:“经过背靠背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逐渐就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

音乐渐止,李超华面对镜头的特写。

李超华拿着手机说:“那好,就看在宋法官的面子,我答应了,25万元,一分都不能少,一周之内交钱。”

宋薇法官面对镜头的特写。

宋薇法官:“那咱们就说好了,一周后对方准备好钱,我通知你过来签调解协议。到时候,你把那个宅基地的小红本带过来还给对方。对了,你要准备好收款的银行卡。”电话里传来李超华的声音:“好嘞,谢谢宋法官!”

字幕:一周过后……

镜头切换到场景一:法庭全景、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

宋薇法官居中端坐,前边坐着书记员小张。画面左边原告席坐着刘长河、王东林,右边被告席坐着李超华,众人面带微笑,法庭气氛轻松、愉快。

宋薇法官:“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就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且,刘长河已经当庭实际履行了向李超华支付补偿款25万元的义务。为此,我们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小张,你把调解协议的正文向大家再次宣读一下。”

小张:“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李超华返还原告刘长河图号13300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刘长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已当庭履行);

二、被告李超华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市**区大榆树镇西街东巷10号院落及房屋腾退完毕并返还原告刘长河;

三、原告刘长河于2018年6月3日前给付被告李超华各项费用250000元(已履行);

四、本案受理费333元由原告刘长河负担(已交纳)。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和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宋薇法官:“原、被告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刘长河:“听清楚了。”

李超华:“听清楚了。”

宋薇法官:“好,如果没有问题就请各位在调解笔录、送达回证上签字。”

众人纷纷起身道:“好”、“好”。

王东林上前拉着李超华的手诚恳的说道:“李叔,以后有空您就过来玩。这房子还跟以前一样,您随时都可以来住,我们欢迎您。”

李超华:“那敢情好,那我就住在这儿赖着不走了。”

众人听罢哈哈大笑……

镜头中定位在审判庭的国徽,拉开,逐渐显现审判庭全景,音乐响起:

宋薇法官起身收拾文件,原、被告起身到书记员小张身旁,小张手指向签字处引导原、被告签字。

宋薇法官分别与原、被告握手……

推出字幕:本片根据北京市**区人民法院XX法官调解成功的案例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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