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忠孝》第六章 定位一教

红林悟道《韩非子-忠孝》第六章 定位一教

红林悟道《韩非子-忠孝》上一章韩非子给我们阐述了“明君常与、贤臣常取”的悖论,既然是明君为何常常失位,既然是贤臣为何常常篡权。原因是什么,韩非子留给读到此篇自称是明君与贤臣的人自己去寻找答案。教育人的只有具体的事,而不是人。

韩非子认为明君首要能“畜臣”也就是能控制住朝臣,但尧没有能控制住舜,反而被舜囚禁让位,显然尧不是明君;韩非子认为贤臣应守法尽职而戴君,但舜却囚禁尧,逼其辟位,显然舜不是贤臣。但尧舜却被世人称道“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为什么世人会这样呢?因为我们总认为尧高风亮节禅位于舜,而舜敬重于尧,情同父子。但实事(按《竹书纪年》)并不是这样。

我们不能确定历史记载的那一个是正确的,不管是正式的“礼规禅位”正确,还是“囚禁逼位”正确,韩非子并没有停留在“实事”之争上,他只是借“弑君曲父”想说明所谓的“孝悌忠顺”是不可靠,广而言之,儒家所谓的仁义治国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韩非子有专篇论述,至于拿尧舜汤武说事,也只是刨一刨儒家的祖坟,揭一揭儒家的老底而已。

儒家孔子总是想恢复“周礼”,用礼制来治国,也就是仁义治国,但韩非子认为基于分封制的“周礼”已经不适合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治理,只有基于中央集权制的“法制”才能治理好天下,推动社会的发展。而当时,还有很多明君贤臣赞成周礼反对法制,所以韩非子要奋起反驳,不仅从现实社会的现状说起,还引用各方学说来论证。法家来自于道家,韩非子自然还解喻了老子学说,当然韩非子取其精华,祛其糟粕,发扬了道家入世之学。对于儒家韩非子主要是批驳,比如拿尧、舜、汤、武说事,就是借古喻令,批其不实,乱教后世。

有了“明君常与、贤臣常取”,自然“弑君曲父”的事情就会常常发生。韩非子认为“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意思是:所以直到现在还有做儿子的夺取父亲家业、做臣子的夺取君主权力的事情发生。这就是“乱后世之教”的恶果,到了现在还有“弑君曲父”的事发生。试问,这样的事情是教育的问题,还是法制的问题,应该说是两者都有关系。善,是一个整体概念,如果要达到善,就要依靠社会整体系统来完成,不是只靠某一项工作就能实现的。

对于社会上至今还发生“弑君曲父”的现象,韩非子认为“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意思是:照此看来,父亲把家业让给儿子,君主把王位让给臣下,绝不是什么确定名位统一教令的正确途径。言下之意就是人为化的“礼制”解决不了“弑君曲父”的问题,只有依法治国才是正确的解决办法,最起码能最低限度的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最起码能起到约束与规范事件双方的作用,而不至于发展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定位一教”,确定名位统一教令,这样的事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完成,只有依靠国家律法才能实现。没有法规的强制约束怎么可能做到“定位一教”。我们曾讲过国家律法首先确定君臣关系,确定名位,其次明确个体的责权利,最后才是奖罚制度,尤其是刑罚。“一教”很重要,既要依靠国家律法的高效推行,又要依靠国家正统文化与思想的传播与培育。“定位一教”是制定国家律法的目的,也是社会管理与国家治理的目标,这一切都必须依靠国家律法。

【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没有法规的规范与约束,“弑君曲父”就无法杜绝,靠说教不可能规范人的言行,靠仁义不可能约束人的思想。人是事物的主体,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人有人的特性,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法制就是通过规范与约束,来达到各性和谐,这是法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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