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emo,不如做自己的光

最近一段时间我时常告诫自己:不要因为一个人而耗光对一个地方的好感。反正喜欢是难得,不喜欢才是常态。对每个人而言都一样……

而每当我情绪低落的时候,我更愿意关掉家里所有的灯,冲一杯热可可,窝在地毯上抱着电脑刷喜欢的网站。当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在拼命充实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刷新,不断创作,不断去实现一个又一个目标的时候,又会满血复活!

脱身囹圄,便觉豁然开朗。于是写推文写累了,就告诉自己,写写软文好不好?

软文写累了,那写写简报好不好?

简报写累了,那写写广告好不好?

广告写累了,那写写剧本好不好?

剧本写累了,那写写方案好不好?

方案写累了,那看看速写、设计、剪辑、建模还有什么能学的好不好?有些时候学完之后还要问自己,还要再精通一点,能独立创作好不好?试着把技能点连成运营面好不好?

当我接触的东西越多,这些东西就成了实现我脑子里新想法的工具。自然而然,新的想法也越来越多,再回头看那个不喜欢的人时,好像也没有那么碍眼了。跟朋友们说起这个,她总是笑着说这就是格局!是格局吗?我只是有了更在乎的事而已。

每次交方案木木都说我很牛逼,但是我其实都不太满意,总觉得自己还可以更好一些。仿佛这样就多了一点能自由做决定的底气……再看那份年度计划上的标记越来越多,不断增加的书单,不断收藏的课程,以及天天在群里催交作业的刘老师,似乎都在告诉我,我的人生不止会如此而已。

最近很喜欢鲁迅先生的一段话,跟大家共勉:“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 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火炬,我便是唯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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