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力争今年底70%以上居住区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垃圾分类,包括固化共识性的管理要求、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强制源头减量、落实分类体系的全程监管等。

  《条例》明确了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大目标。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格局基本成型。全市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7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二是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8000个、中转站170座。全市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不高于21000吨,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5520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3300吨。三是《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举办垃圾分类及《条例》普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即:成立10支志愿者队伍,举办100场宣传活动,覆盖约5800个居(村)委,发放800余万份宣传海报及资料,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未来,上海市还将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完善长效机制。到2020年,上海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达到208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能力达到7000吨/日。上海市还将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全程监管信息系统,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来源·中国食品报

作者: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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