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精要主义》这本书时,有一个理念让我彻底转换了观念,那就是:你一直有选择的能力,只看你想不想承担选择的压力。
马德琳·恩格尔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选择的能力。”
生活中,我常常会限于“这我不能做”和“这我必须做”的矛盾之中。比如,有时候我不想做一些事情,但是这是工作上的安排,如果不做我可能就会失去工作,于是我不得不去做。
一、
在书中,作者讲了一个他自己身上的事例。
作者曾经在法学院学习了半年,他之所以申请法律,是因为有人说“学法律可以让自己的选择具有开放性,一旦学成,既可以当律师,又可以写法学著作,教授法律课程或者从事法律咨询工作。”
这个建议似乎不错,为了能有多种选择,他白天读法律书,闲暇时间用来写作。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既没有在任何一项追求上彻底失败,也没有在任何一个方面大获全胜。
他感到很迷茫困惑。这时,一位在美国的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并且买好机票寄了过来。作者于是离开英格兰,踏上了去美国的冒险之旅。
在美国,他抓住一切机会与教师和作家见面。一次,一位非营利性教育集团的总裁在和他见面后说:“如果他决定留在美国,应该加入他们的咨询委员会。”
听到这句话,作者有些惊讶,因为这位总裁不是在问一个具体问题,而是作了一种假设,那就是如果我有一种选择。听完后作者开始思考,走出电梯后,他在大厅找了个地方坐下,拿出一张纸问自己“如果我这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情,会做什么?”
他没有在纸上写下法学院,在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其实可以选择不学法律。在这之前,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可以有选择的,他把选择权交给了别人。
在那个时刻,作者深刻地认识到“一旦我们放弃自己的选择能力,别的力量或者别的人就会插手替我们作出选择。”
后来,作者正式从法学院退学,离开英格兰前往美国开始了作家和教师的职业生涯。
我们常常把选择视为一种事物,但它不是事物。我们面临的选项也许可以算是事物,但选择是个行为动作。我们无法完全左右自己会有哪些选项,但是可以永远掌控自己如何从中选择。
看完作者的故事,我很受震撼。在生活中,我没有运用选择的权利,把这个权利交给了别人,交给了社会。所以我才会说出“没有选择”这种话。
二、
后来我看了陈海贤的自我发展心理学后,对于这个理念有了更接地气的理解。我们之所以认为自己没有选择,是源于以下两个原因:
001我们误认为只有我们的选项足够理想,才算有选择。如果选项不够好,那就是没有选择。
比如我现在在做一份不那么喜欢的工作,我没有办法去做一份我喜欢的理想工作。因为我需要养活自己,所以我觉得自己没有选择。
实际上,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我还不愿为自己喜欢的工作去冒险,所以选择忍受一份不那么喜欢的工作,来养活自己。
002逃避对自己的责任
我们都希望在生活中能有更多选择,但实际上我们却经常逃避选择。因为相比较自己的做选择自己承担责任,听取别人的建议似乎更轻松。
别人说对了,那自己得到好处;别人说错了,也可以怪别人做错了选择。对于自己,就没有什么好责怪的了。
因为这两个原因,当我们以为轻松地把选择权交出的时候,其实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了出去,交给别人安排。可想而知,这样的生活怎么可能让自己满意?
三、
意识到我一直因为逃避的心态而把选择权交给别人后,我开始有意识地自己做决定。当我自己做决定后,我感觉到自己的信心得到了提升,也更愿意承担责任了。
前段时间装修房子时,我就和妈妈闹了很大的矛盾。平常我习惯什么重要的事都听她的话,但这一次在装修上,我觉得听自己的。
我把我的想法和装修师傅说了,我妈一听就反对,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我坚持要按我说的做,我妈就说那行就交给你了,我不管了。
我就按照我的想法开始装修。装修出来后,不管是同事还是我妈,都觉得装得不错,最重要的其实是我看得很舒服。
想到曾经有句话说“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当时听过只觉得很鸡汤,但现在却感同身受。自己做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不管好坏,都是自己能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