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死1岁女儿的妈妈,这是写给你看的!隐藏的道理也许没那么简单

原创:小桐泡爸爸 公号:小桐泡一家

惊闻广州海珠区,一位年轻的妈妈,就是你,亲手捂死了1岁的女儿,后又伪装了溺死的假现场,妄想脱责。

这真是人间悲剧。

细看各种报道,却发现,根源更多指向的是夫妻不和、家庭矛盾。

“不想给他们留命”。可你又错了,女儿的命,岂不是你的命?儿女就是爸爸妈妈的命,怎么这点道理也不明白呢?

生活很艰难。可孩子已经出生,她已经是你最大的依靠和寄托了,你把这个最大的寄托亲手给毁灭了葬送了,自然,法律惩罚你,老天也会惩罚你。

等你耄耋老年,夜深人静,回首自己这一辈子的时候,恐怕最让你辗转悱恻不能安然入睡的,就是你自己亲手葬送了自己孩子的一条活生生的命吧。不信你的心不疼!

不要不信上天,我们常说,“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也许不是天,而是你自己,自己的内心。

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你不能不想,不能不思考,不能没有欢乐忧愁,不能没有七情六欲。不然,你也不会已经做完了坏事,捂死了小女儿,还想着把孩子移到卫生间,头浸入水桶,伪装孩子玩水不慎溺死的假象,臆想躲避脱身。

除了肉体的痛苦,肉体的疾病可以折磨人外,还有人,终生的精神心理的痼疾,更加难于治愈,比肉体疾病也许痛苦十倍,更加折磨人让人备受熬煎,让你永不得安生。实则,这已经自然上天对人的惩罚了吧。

或许你认为的,老公不体贴,甚或老公已不爱你。可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呀,孩子养大了,她自然是你最体贴的小人人,你却本末倒置,为了报复所谓的不体贴、不爱你的人,倒贴进去了自己最应该保护的,将来会最爱你的女儿,最会怜惜你的小棉袄。

或许你认为的,婆家人对你不好。为了报复,你决定不给他们留命,可你这么报复,实则就是报复自己。

凌人不祥”自古有训,其实,婆家岂不也是受到了惩罚。瞬间失去了后代血脉,又失掉了媳妇,毁了儿子一家。心灵的疮口,岂是一天能治愈?岂不是一个家庭天大的惩罚?

可既然你选择这样做了,已是绝路一条,你又怎能期望还有别的结果?

你还制造了孩子溺死的假象,还不走,还那么平静从容,还想继续这段婚姻和这段生活吗?还是希望,老公会回心转意,还是希望,这个社会人人都是弱智,你小孩子的把戏,没人看穿?

还是希望自己能留条命,苟活世间,继续追求你个人的“美好”生活?

前几天,看了写林志颖的家庭生活的一篇文章。图片影像里,是强势的婆婆林妈妈。

看得出来,事事都管束,事事都要“指点”。媳妇拖地都要“指挥”,“这样做也不对”“那样做也不行”,最后,就是婆婆的一句话“你还是放那里好了!”

想想这样的婆媳关系,感觉也真的有点容易崩溃。

天天这样,天天面对这样的唠叨、这样的挑刺、这样的打击,也许是婆婆打心底里的“瞧不起”,也许是婆婆自打年轻时,就是这样的喜欢“指挥人”,就是这样的说话方式。

面对这些,也许我们心里一定不舒服,深恶反感;一肚子委屈,满腔的恼火,血涌脑门。但我们回避,也许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你“呛呛着”和老公的“妈”吵架,又是什么样的结果?大人无所谓,孩子怎么样呢?

对年纪尚小的孩子,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想想,心里有点发凉。

我就不信,一个人能有两条命三条命,等我们老了的时候,不能动的时候,你的婆家,他或者她,还能越活越年轻?

90多岁了,还能打能跳?骂人也许还会骂人,可世界已经变了,世界已经不是他们的世界了。

多年媳妇熬成婆”,忍5年10年20年,终有一天,我们也有担当起家庭职责的那一天。

事情总会有出头之日的,剩下的,就看要你如何有智慧地淡然了。

人生一世,金钱带不进棺材,房子带不进棺材,“贤愚千载知谁是”?“”也罢,“”也好,我们自会过完一生。

一年365天很快,十年3650天也是很快吧?几十年很快就完。

我们常常没有感觉,麻木,只看到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总感觉,天地没变化,日月没变化,好日子会永远,坏事情也会没完。

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在变化。你不动,不做什么,世界都在变化。

我们似乎常常和家人、友人聚会,在一起。但仔细想想,你一生,和亲人友人,聚会和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很多吗?

碰到一起,都是机缘巧合。你不妨回忆一下。

某年某日,你在“这家餐馆”,陪着“谁”,吃了“什么”“什么”...

几次?

你发现,也许一辈子,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次。尤其是,有了这些特定的时间地点后,所谓能碰到一起的“聚会”“在一起”,新想想,真的不多。

能见个面,常常已是很难,之后,会越来越难,越来越少。

老家的人、家里的人大老远来看你,想想感觉好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爸妈嘛,太平常。

可,以一个跨度50岁的人,50年的视觉去看的话,家里人能出来,走几百里上千里的机会,能有多少?很多吗?

爸爸妈妈这次,也许还拖着残腿,也许忍着胃病,也许还能冒着心脏病复发的危险,也许还能忍着糖尿病头晕目眩的折磨,磕磕绊绊,跌跌撞撞,来看你了。

再过几年呢?越来越走不动了吧?

“历久弥香”,太平常的事情,常常会变得弥足珍贵,值得回忆和珍惜。

岁月陪伴人长大,岁月也不饶人;美好时光也曾让人品尝,时光也何曾饶过人?

去日儿童皆长大,昔年亲友半凋零”“旧事凄凉不可听”,出自唐 窦叔向的《表兄话旧》古诗。

我就在想,为什么是要和表兄话旧呢?也许父母都不在人世了吧?

朋友聚会,常常不想去,能再等几年,也许想是等自己“混”好了,再聚。

却发现,我们越来越没有再聚的勇气,“久斑两鬓如霜雪”了。

也许,我们再也见不上了,因为,有人已经相继离世了。

如果有100年跨度的勇气,再去看人生,那将是更加可怕。

唐代著名诗人杜甫770年去世,想想很久远,可仔细一琢磨,杜甫距离你我1000多年。这也就是你数10几个太爷爷,每个太爷爷都活80岁,也就差不多到了杜甫了。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距今也有2500年的历史了,可算孔子的子孙,也就才到80代吧。

机缘巧合,让你拥有了女儿,这是上帝老天赐给你的福气,你却恩将仇报,把她残杀了。

判12年,可怜又可恨。这仅仅是肉体的惩罚,灵魂的折磨将会是一辈子了吧。

看起来你也常常是一个比较正常的人,你这一辈子,白天黑夜,应该都会受到心灵的责问拷问了。

这一定会是你自己一生的最大的耻辱,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躲到最远最深的没有任何人发现的角落,你的痛依然会无法名状,如影随形,因为那应该是你作为人的最深的痛!

孩子就是孩子,夫妻关系、婆媳关系、邻里关系、工作艰难,生活不易,活着不易,样样不如意,事事不顺心,一切的一切,都和孩子没关系。

要么有勇气活下去,勇敢智慧地面对;要么就逃避,逃出家庭,我行我素,自生自灭,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这些,都不关年幼无知孩子什么事吧?

上帝曾派天使护送着“这个小天使”降临人世,让天使们簇拥着孩子来寻到你,来投靠你,你却干了什么?

“母以子贵””,有了女儿,18年后,作为母亲,你在家自会越来越尊贵。

天底下,哪有不要“娘”的孩子?哪有不要“娘”的道理!

再过18年呢,孩子中年。踯躅步入残年的你,有女儿,也许还有外孙女,一个大家庭...

可现在,所有这些都被你亲手斩断了!铺满鲜花流蜜的道路,也让你走成了地狱绝路......

媒体报道,广东高院终审认为:

鉴定意见为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症状表现,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李某作案后无丝毫抢救之举反而制造溺亡假象企图掩饰罪行,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差。

一审法院考虑到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李某有精神病史、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等因素,在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理,量刑适当。

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声叹息!

也许,与此事有关的夫妻、婆媳都要反省。

也许与此事看似无关的人,也都要有所反省。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

为了孩子,我们都要学“礼”学着“做人”,我们也都要学着“坚忍”“顽强”。

为了孩子,我们要好好坚守;

为了孩子,悠着点;

为了孩子,我们要“好好”活着,活得更长一些,更久一些,再久一些!

活着,就是希望!

原创:小桐泡爸爸 公号:小桐泡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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