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仙”孙侨潞离去—酒桌后糟粕的酒文化

来源:阿弋的书和故事(公众号)          作者:一支铅笔


2020年1月1日,传出《巴啦啦小魔仙》美琪的扮演者孙侨潞离世的消息,听到这一消息时我是震惊的。《巴啦啦小魔仙》这部戏从小陪伴着我长大,虽然我并不知道长大后的孙侨潞是什么样子,但我记忆中“美琪”永远是戴着黑框眼镜,扎着两个卷卷的马尾。

媒体报道孙侨潞的离世是因为跨年的当天和朋友由于大量饮酒而引发心梗,这似乎又勾起了大众藏在心里,好久没有讨论的话题“糟粕的酒文化”。中国酒文化的渊源历史悠久,追溯到古人李白、杜甫等诗人都爱喝酒,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形容李白是: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似乎文人墨客不与酒沾上点关系就没有点文人的个性,娱乐圈爱喝酒的明星更是数不胜数,李诞多次在采访中称自己喜欢喝酒,在公众场所酩酊大醉的人不在少数,比如曾志伟曾经多次因为喝醉酒不省人事被朋友放在轮椅上推出来。看似这些都是明星的个人行为,但这些行为都起了不好的引导作用,难免会有几个心智未成熟的年轻人看到自己偶像的行为,觉得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加以模仿。

曾志伟的朋友还算挚友,知道把不省人事的他拖回家,今天看到网站上的视频,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聚会喝多了躺在自家小区里,在零下的气温里冻成“冰棍”。旁边的妻子不知所措的哭诉“怎么办呀”,不知道聚会时劝酒的朋友看到此视频有何感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无论是工作上谈生意,还是朋友间推心置腹好像都得用“酒”来体现,在我看来这都是一种糟粕的“酒文化”,无数饮酒误事的例子也没有教会大众酒害人不轻这个道理。酒再也不是聚会时充当小酌怡情之物,而是变成了酒桌上的酒量PK,朋友间较劲的产物,以及领导考量一个员工工作能力以及会不会做事的体现。

酒桌上很多人爱“劝酒”,一定要把同桌的人喝趴下,让别人失去意识。不知道这种人是抱有一种怎样的心态,是为了炫耀自己?为了证明自己?还是为了看别人出丑,至少我认为真心的朋友以及价值观无偏差的人,是不愿意让朋友处于一种危险的境地。当然也还有一种人是自己嗜酒如命,为了自己追求刺激而不顾亲人的感受,这是何等的自私。

劝酒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同桌饮酒有人因饮酒造成损害,积极劝酒者一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在他人已经明确自己不能饮酒,或者告知自己有疾病等不适宜饮酒的情况时,还对他人进行劝酒的人就可视为有一定的过错。

另外酒局的组织者,负责送醉酒者回家的朋友也有义务将醉酒者安全送回家,而非你给醉酒者叫一辆“滴滴”,把他塞进车里就履行完自己义务,而是要亲自将醉酒者送交亲人面前才算行。

就算是劝酒者没有任何过错,在司法实践中本着“公平原则”、“补偿原则”、“死者为大的道德观念”也是可以要求劝酒者或者同桌的人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所以对那些劝酒者而言,不要以为在别人酩酊大醉寻求开心时,你就可以完全当成一个旁观者。

饮酒适可而止,劝酒适可而止,不仅是对自我的保护,还是对身边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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