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时的陷阱你知道多少?【求职经验】

刚毕业走入社会的应届生因为社会经验不足,常常会陷入用人单位设下的各种陷阱,到纠纷发生时后悔已来不及。因而应届毕业生们在找工作前一定要熟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了解清楚用人的单位是否合法,今天我们来跟小伙伴们分析一下找工作时的‘’八大陷阱‘’

陷阱一: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是违法!

个人和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企业不能向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员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和抵押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员工本人。

陷阱二:试用期内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3个月再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签、拒签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先试用后招用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陷阱三:试用期内离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等.


陷阱四: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聘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对比较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任意解聘劳动者。只有当用人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因无故解聘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补偿。


陷阱五: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内工资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但是,用人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进行自主决定。因此,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除试用期之外,见习期间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六:包吃包住,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因此包吃包住应当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在计算包吃包住工人的工资时,不应当将这些费用计算在工资之内。因此,即使是包吃包住,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七:高薪或者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保!

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中约定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实际上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条款。

陷阱八:合同期内不许结婚的约定违法!

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完全自愿,就有权结婚,确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干预。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期内不能结婚是对婚姻自由权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此外,劳动合同中类似约定还有“不准生孩子”等,这些约定即使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也是无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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