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巴黎圣母院失火的事已经过了一月之久了,其实早就想做一篇文章来谈谈我个人想法,却一直拖到了今天。

在失火之后,在各种媒体中大致有两种声音。一是说些什么“天降正义”,“大仇得报”,“活该”之类的屁话;二是类似悲痛,同情,怀念此类的“外交话”。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两种想法,我都是没有的。


那些幸灾乐祸的人,我实在是为你们感到悲哀!英法联军当初烧了圆明园,不假。那是暴行,也不假。但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人自己弄没了的呀,并不是我们中国人报复的结果,所以何谈快哉?我想,设若那是两国交战后的结果,可能这些我们还有些自傲的资本,但那是人自己的失误,于所谓大仇得报何干?这样又酸又臭的想法,着实应当受到鄙视。


另外,就是那些“外交”的口吻。固然,真是出于外交的角度,是一定要这样去表示关怀的,毕竟如今中法关系也不坏。但那些社交达人们,或许有些还没去过巴黎,也没看过雨果先生的《巴黎圣母院》,却还在口口声声,煽情掉泪着说着怀念,说着心痛,说着“世上再无圣母院了”。我想问一句,您真的悲痛吗?反正我是没什么感觉。我看过《巴黎圣母院》,却没到过巴黎,也着实没能从中感到有多大的悲痛。最多也只是突然联想起卡西莫多的那张丑脸和吉普赛女郎的美艳罢了。因为我实在搞不清楚,一群中国人,干嘛非得对一个外国的古迹抱有如此“浓烈的感情”,或许是我太过小肚鸡肠了吧,也或许是我艺术造诣太低,太没博爱的情感了。


于是我便仔细的想,那些博爱的社交达人们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去泛滥他们的爱呢?我想,大概原因有二。一是纯属没话找话,总想蹭一些热点来吸引眼球;二是想表现出自己还是有些文化涵养的,最少还知道巴黎圣母院在法国嘛!


然而,我也知道肯定是有许多人不同意我的想法的。定要说些,火烧圆明园那是清朝的事了,我们不要有狭义的民族主义观念,也不要有沙文主义思想,应当记住历史,但还是要包容,要原谅,要记住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诸如此类,我以为全是鬼话。


我们总说要铭记历史,这是必须的。但为什么要铭记历史呢?就为了包容?为了原谅?为了表示出我们宽广的心胸?扯淡。我自以为,铭记历史,就是为了同过往的耻辱宣战,是为了在不远的将来挽回曾经丢失过的尊严。在此举一个例子——一个原本虚弱的人,被另一个强壮的人打了一拳,他掉了颗牙齿捏紧了自己的拳头说,“我会记住的!”;下一次,他练得强壮了,做好了准备,但那人换成了刀子捅他,于是他又捂紧了鲜血直流的伤口说到,“我会记住的!”;在下一次,他也带上了一把刀子,但人家却换成了手枪...我会记住的,我会记住的,记住了,不反击,不报仇,那你记住了干嘛?莫名其妙嘛。


现在是一个会被随便扣上“狭义民族主义”或是“沙文主义”帽子的时代。许多人都觉得世界是真的成了一家子了,殊不知一家人还有打架的呢!那既然是觉得全世界都成了一家人,那还要记住屈辱的历史干什么?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个人认为,别动不动就是这个主义那个思想的,我没有那么的“高大上”。大家普遍都是些普通的人,学些官腔作甚?我只知道,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我该是有血性的。挨揍了我就图强,图强了我就得揍回去,就这么回事,没那么复杂。但也绝不能只抱有阿Q的精神,不管是谁干的都觉得是替自己报仇了,这样也是无意义的呲牙咧嘴。


总的来说,对于大火烧了巴黎圣母院一事,我没理由高兴,也没理由悲伤,反正又不是我干的。但却还是写了这么些字,也是感到莫名其妙。还有,我可没说过我想去烧了它!免得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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