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义,我愿意冲动

    近日读陶勇的《目光》,觉得他对“善”、“恶”以及“善与恶的关系”诠释得特别好,他提倡人心向善,一生追求,赞许在他人遇到危难之际,勇敢向前冲的人。他对手无寸铁和歹徒勇敢搏斗,向自己伸出援手的医护人员和患者深深感激。事后他问杨硕大夫手无寸铁就冲上去不怕吗?杨大夫说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是一种本能。这是真的,情急之下的确来不及想太多。但是平素心怀善念乐于助人的人会只想救人,而一向作恶多端自私自利的人就会只想逃之夭夭了。

      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写的《荆棘鸟》中的戴恩为了两个溺水的女孩,自己命归大海,原作中戴恩是个游泳高手。拍成电影后,导演让戴恩成为游泳小白,这更能凸显戴恩形象:把自己献给上帝,选择做教士爱世人,对他而言生命的意义就是奉献和牺牲。这样的人,不会权衡利弊之后才救人,而是什么都不想,本能甚至冲动地去做!

    文学作品源于生活,古今中外,像戴恩一样的人不胜枚举。

    多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刚刚恢复高考制度没多久,大学生还是凤毛麟角。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去救一个落入粪坑的老农,老农活了下来,大学生张华却失去了生命。张华牺牲得值得不值得,引发了强烈的争议。

    救助他人的行为值得称颂,这毋庸置疑,关键是出现了人们不愿意接受的结果。试想,如果张华救了老农,自己也没有牺牲呢?那么他的援手伸的就是正确的。而他失去了生命,立刻就出现反对的声音了。那么,当一个生命在危险中挣扎的时候,你是不是还有时间来判断你的抢救是值得还是不值得?这才是问题所在,这才是张华毫不犹豫下去救人,而没有考虑如果自己牺牲会怎样。

      我的一个老师曾经说了一个理论,他自己命名为“正义冲动论”。他认为有的时候很多正义行为来不及判断,而是一种本能的冲动,而这种冲动源于平时受过的道德教育。帮助他人是美德,从小受过这种教育的人,在他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会不假思索的伸出援助之手。对此我是认同的。

    生活中发生的很多事件和张华救人事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样让我们思考:人的生命是不是真的能放在天平上来称一称轻重。在我看来,生命,一定要拼尽全力去抢救。

    去年,一个湖南小伙救了一家三口,自己却失去了生命,被救者又不知感恩。于是网上一片哗然:很多人认为小伙子不值得;还有人认为小伙子太冲动了,自己水性也不是很好,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就跳水救人;救人于危难需要智勇双全……

司马光砸缸救人传为千古佳话,的确是因为“智”。可是生活中不是人人是智者,而且事发突然时,也不是人人有时间利用智慧。虽然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人牺牲了自己,也没有拯救他人,但我仍然不认为他们是莽夫。在我看来,如果这是冲动,那么为了正义,我愿意冲动。因为,为正义冲动的驱动力是“善”,就像杨大夫说的,见不得人做恶,看不得人绝望,所以想都不要想,直接伸援手。但愿人人都追求善,就像每棵向日葵都应该对着太阳展开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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