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卡夫卡《城堡》与福柯《规训与惩罚》中对“权力”认识的异同(二)

二、《城堡》中的权利形态
随着小说剧情的推进,城堡的权利形态逐渐显现。
(一)以城堡为代表的权力统治阶层。城堡的中间有一座高塔,四周是低矮的建筑,在这样的建筑形式中,低矮的建筑就像一个个囚室,从高塔中能看到城堡周围的一切,同样,城堡周围也能看到中央的高塔。在小说中,城堡对于村庄而言的统治权力是无形的,而以克拉姆为代表的统治权力却是具体可见的。具体表现为“克拉姆本人从未同村子里的任何人说过话。他至少常喊弗丽达的名字,她能随意对他说话,并准许她从窥视孔里看他,这是弗丽达莫大的荣幸。” 当“恼人”的村民出现在酒店时,弗丽达以克拉姆之名挥鞭将仆役赶去马圈。各种实例都证明了克拉姆权力的至高无上性。
(二)以村民为代表的被统治阶层。在《城堡》中,城堡是一个权利中心,周围的村庄和村民可以看作是中心权力的衍生部分,权力的关系网无处不在,生活在城堡周围的村民以城堡的守则为日常使用准则,都认同城堡能保证他们的安全。首先当K这个异乡人来到这里时,与当地人相比,他没有受到过城堡权力影响,于是打破了这一方的“城堡”秩序,引起人们的察觉。在小说中并没有讲城堡对村民直接的权利约束行为,但是村民们的意志却非常一致,都认为K不应该这么做。权力无形的威力就此表现出来,村民已经达到在权力作用下实现自治,自发的维护者城堡的秩序,臣服于城堡的权威。真正实现了权威的无形管制。在村庄待的时间越久,K受到城堡的权威影响就越大,直到K不由自主跟着村民一起,对城堡权力产生服从心理。
三、《规训与惩罚》中的权力形态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创作的哲学著作,“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 是一部“现代灵魂遭受审判的历史”。全书按前后顺序分为四个大章节:酷刑、惩罚、规训和监狱。每个大章节又由若干小章节组成,共同论述一个主题。虽然整本书都在讲权力的历史,但我最后两章规训和监狱与卡夫卡《城堡》所表现出来的权力联系最紧密,本文也从这两章为主要基础作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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