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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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到底是什么?

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已经能把色彩运用得出神入化,但老实说,他们其实根本不明白颜色是怎么回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欧洲人对颜色的认识,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颜色不是物体客观的性质,而是人们主观的感觉。一切颜色的形成都是光明与黑暗、白与黑按比例混合的结果。

我们熟悉的基本颜色赤橙黄绿蓝靛紫,再加上黑色和白色,这套光谱是到了 17 世纪中后期才确立的。这要感谢牛顿,他用三棱镜把白色光分解成了一条彩色的光带。需要注意的是,这条光带并不能明确地分成七个颜色,而是渐变的,牛顿从中识别出了七个颜色。也就是说,到了牛顿,人们才知道,原来光不是颜色的实际载体,而是颜色的媒介。


那么,光是什么?

又过了两个世纪,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才给出了答案:光是一种振动的电磁场,振动的频率决定着光的颜色。在这里我们稍微讲解一下光学的原理。可见光谱一端是红色,一端是蓝色。红光频率低,波长长,蓝光频率高,波长短。物质的共振频率决定了它能产生什么样的颜色。通过共振,一种物质会吸收光在这个频率上的能量。你可以这么理解,就是这种物质把这个频率的光拿走了,剩下的光就有可能被材料反射回来,而这些被反射回来的可见光,就是物质呈现出来的颜色。

所以说,不存在什么有颜色,只有不同波长的电磁辐射。颜色不过是一个感知的问题,是光作用于眼睛和大脑的结果。于是,我们对光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感应蓝色光的锥状细胞最不敏感,所以完全饱和的蓝色会让你觉得很暗;而你会觉得黄色特别明亮,不是因为它的光强烈,而是因为黄色光引起的视觉反应更强烈。这个生物过程是客观的,但人的感受却是主观的。绘画艺术的主观性,其实也离不开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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