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是个很有原则的人,我的人生活到现在一直都是照着自己制定的规则生活,我喜欢这种按部就班的安全感。但他们似乎总把我当作异类,拒我于千里之外,甚至可以为了满足他们短暂的低级趣味而践踏“我所谓的尊严”。我的校园生活始终处于警戒状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他们消遣的工具,饭里丢蟑螂、水杯里倒墨水、椅背上贴大头针、擤鼻涕的纸塞满抽屉,他们心情“好”起来我就是“人肉沙包”,无聊的时候踢我一脚好像就能给他们解闷。而我似乎生来就不会反抗,逃避现实反而成了我的一大天赋,任凭多么糟糕的情况发生,在我看来好像只要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里,一切就能风平浪静。
十几岁的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自称懦夫,如今而立之年,我也只是在自己的格局里守护着自以为是的安全。生来的怯懦让我恐惧社交,害怕任何眼神、言语、肢体上的交流,又或许是青春时代遗留下的阴影,使我对所有人都砌上了一堵墙,本能地隔离一切陌生因素。
我是一名插画师兼作家,从开始独立生活的第一天起,每天都如同复制粘贴一般,早晨7点钟起床,早午餐都一定要拐角口的那家吉维斯烘焙屋的鸡胸三明治配柠檬茶,然后我可以在那里坐上一天,码字或是画图。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是那一家店,可能是那里简约的装修风格,又或是工作性质,让我可以安心地待在角落,没有人会关注到我,反倒给了我足够的空间去观察那些进出店铺的人,让我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动作中找寻创作灵感。
这种生活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几年,却在几天前被打破。
“一份鸡胸三明治和柠檬茶。”
“抱歉,先生,最后一份刚刚卖完,您要不要考虑一下其他的套餐?”
我的脑袋突然之间一片空白,感觉身体很不自在,我怯怯地往后望了一眼,身后还有不少人在等待,我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目光该集中在哪,只能往两边瞟,不自觉耸起了肩,慢吞吞地低下头,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一双无处安放的手悬在半空,手指不时哆嗦着,我尝试吞咽了几下口水以缓和情绪,但事实证明并不奏效。
“先生,先生?您还好吗?”前台的服务员显然被我的行为吓到了,而我却更加慌张起来。
“这位先生,最后一份刚刚被我买了,要是实在难以抉择的话,我把我的这份给你吧,我再点别的。”排在前面的小姐走到我面前,递给了我那份鸡胸三明治。
我伸出僵直许久的手接过盘子,“谢,谢谢……”,慌张的眼神得到了一丝慰藉,却还是没有勇气与她对视,只能在引起更大骚动之前赶紧把钱付了回到我的舒适圈。
也许是常年按部就班的生活使我安逸太久,像这样的突发事件还真是十几年来的第一次,这种久违的不安就好像排列了许久的多米诺骨牌说倒就倒,真让人措手不及。
我坐回到角落,匆匆啃着那份尴尬的三明治,下意识地把目光锁定到那位小姐身上。她点完餐后走到了店里的另一个角落,自然地靠在沙发上,敲打着键盘,闲下来吃几口面包,喝一口咖啡,举手投足都十分优雅。我打从心底里羡慕这种从容,一种与我截然相反的淡定。
那天以后,我总会忍不住望向那个长久以来一直被我忽视的角落,每天下午都能与那个优雅的身影“不期而遇”,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她就好像平行世界的另一个我,规律地生活着,每一天都精打细算,却又拥有着我生来向往的沉着。
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是独来独往,偶尔会和朋友们谈笑风生,显而易见的是,在与人相处的时候,之前的那种舒适感全然消失,她的眼神从不闪躲,反倒直勾勾地望着对方的眼睛,倾听亦或是发表自己的言论,都暴露出不曾有过的尖锐。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来看,与她的相处似乎很融洽,她不会冷场,不会让人觉得尴尬,热情而不客套,时刻保持微笑,保持优雅,却总让人有一种难以靠近的距离感。我想以“刺猬小姐”称呼她,与其说她有些敏感,不如说是缺乏安全感,当察觉到情况不妙的时候,她会竖起全身的锋芒,让对峙者望而却步。
一直以来我对于“刺猬小姐”的好奇程度从未减弱,我想过一万次与她交流的场景,却始终没办法迈出那一步,因为我知道从一开始我就一定会搞砸。
这一天她一如既往地坐在角落,不同于往昔的是,她的眉眼之间多了几分疲惫,托着下巴望着窗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样的画面从下午三点持续到了五点半店铺即将打烊。我开始起身收拾东西,刚摘下耳机就听见了外面滴答作响,我掏出包里的雨伞望向另一个角落,“刺猬小姐”正往门口走去,我也背上了电脑准备离开,却看到她停留在门口,我慢慢走到她的身后,身体本能地开始感到别扭,不知所措地站着。
“抱歉,挡到你的路了,你先走吧。”她很快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侧过身去给我让了路。
我一直摸着耳朵不敢对上她的目光,微微低下了头,心脏扑通的声音十分清晰,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
“先生?你不走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抬起头,更没办法想象她现在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在这里手足无措的样子,现在的我脑子里又是一片空白。
“你还好吗?”
我再也待不下去了,把手里的雨伞丢给了她,然后荒唐地跑了。到了家坐在沙发上,回头望到地上湿漉漉的脚印我才反应过来刚刚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头发还在滴水,湿透的衣服贴在皮肤上让人难以喘息,就这样,该死的墨菲定律还是发生了,一万次的幻想就在刚刚功亏一篑。
我真是糟糕透顶!
这一个晚上错乱的神经一直在脑子里打架,最后理智开始息事宁人。我的世界就好像这间狭小的出租房一样,一旦打开门,一切不确定因素很快就会冲击我麻木的神经,让我开始变得不像个大众眼中的“正常人”。我十分清楚自己的这种状态正在一点点侵蚀着生活中仅存的美好,我也很清楚要扭转这样的局面对我而言十分困难,我更没办法阻止第二天的太阳升上地平线,我唯一能做的只有面对现实,应付那些困扰了我几十年的怯懦与不安。
第二天我按惯例从早餐开始新的一天,公司那边又打来几通催稿电话,为了保住饭碗我可不敢一拖再拖,最后的收尾工作可是折腾了我快半个月,与其纠结还不如快刀斩乱麻来得轻松点。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一切搞定之后才感觉到饥肠辘辘,我环顾了一下周围,只有吧台的几个人坐在一起闲聊,就连刺猬小姐固定光顾的角落也变得冷清起来。我买了一份三明治回到沙发上准备好好放松一下,刚坐下来就听到了开门的风铃声。
“哟!老同学啊!原来你真在这里啊!好久不见啊!”
一阵粗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侵略感。我下意识回头望了一眼,竟然对上了那位“老同学”的目光。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啊!”
十几年过去了,同样而立之年的他还是没有变化,习惯性地从拍后脑勺开始打招呼。
“我还有事,先走了。”
我本能地开始逃避,15小时前信誓旦旦下定的决心瞬间被这突如其来的海马效应击垮。
“好不容易见一面!别这么着急走啊!来!咱哥俩喝几杯去!正好哥们儿找你办点事!”
这称兄道弟的架势听起来真是讽刺,不过重点应该落在最后那三个字上。
人情社会,盛情难却。
一出店门他就开始勾肩搭背,短暂的寒暄过后又开始追忆他的那些逝水年华,我觉得可笑又无奈地听着那些“想当年”,谁又想得到以前水火不容的两个人现在能在这样一条小巷子里并肩走着,回忆那段对我而言并不美好的过往。
他带我来到了一家大排档,上来就点了一箱啤酒,果然酒才是最好的开场白,干了几杯之后终于开始了正题。
“这不,儿子马上就要毕业了吗!家里情况也不太好,我吧,也不指望他上什么大学浪费时间,就想让他找个体面点的工作赶紧赚钱,也好补贴补贴家里。”
果然一切猝不及防的关心都是另有所图。
“最近才听说你小子混得不错,还当上作家了!我还看了你的书呢!你叫那个什么······鸵鸟先生!是吧?早跟哥们儿说了,哥们儿肯定叫上同学们摆上几桌给你庆祝庆祝啊!想当年咱俩可是班里出了名的手足情深啊!”
“你想说什么?”听到这里我真的忍不住笑了,我已经分不清他是真的在上演铁哥们儿的交情还是真的在讽刺我。
“我,我就不拐弯抹角的啦!是这样,哥们儿想让你给儿子在你们公司找个好点的实习工作,能直接入职的话是最好。只要这事儿能成了,哥们儿什么条件都答应你!”
我这第一次被人求着办事的对象还真是特殊。可惜的是我连自己的饭碗都不一定保得住,而他现在似乎又太瞧得起我了。
“这个我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他也没问原因,什么话也没说,自己一个人灌了好几瓶酒,边吹瓶子边叹气。我也就静静地坐在对面,望着他逐渐涨红的脸和暴起的一道道青筋。
他最终还是忍不住爆发了。
“你还蹬鼻子上脸了是吧!不就是小时候开了几个小玩笑吗?至于记仇记到现在吗?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不愿意就不愿意!谁还求着你了!到现在还是这副鬼样子!”
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我也是头一回见,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当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回应的时候,身后突然有一只手拉着我往门外跑,比起刚刚,这更让我诧异。借助路灯微弱的光亮,我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楚那个背影。
“你,你还好吧?”
她看起来似乎比我对于自己的行为更加讶异,才回过神,便很快松开了手。
“没事。我今天本来想去店里还你伞的,没想到就这么碰上了。”现在的她仿佛收起了锋芒,显得尤为温顺。
“刚刚听你朋友说你是个作家?”
我点了点头,现在的我居然可以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你的笔名是鸵鸟先生?”
我不假思索地点点头。
她突然变得异常激动,“我是你的忠实粉丝啊!我超级喜欢你书里描述的生活方式……”她有些语无伦次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书里那些和自己生活截然相反的生活方式都是臆想出来的,正是因为没办法实现才会更加向往。
“很,很荣幸……”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你每天都会去店里吗?”
“嗯。”
“那,明天见?”
“好,明天见。”
故事到这里就画上了句号,我合上了已经不知道翻阅多少次的日记本,抬头望着镜子里那个满头白发的男人。那是我第一次写日记,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我其实很早就到了店门口,等着开门,可一直等到打烊她都没有来,我想可能是她忘了,又或是临时有事来不了,她没有我的联系方式,没关系,我可以等。
我拆开吉维斯刚刚寄到的包裹,里面只有一封信,和一块三明治,信上写着“致我亲爱的鸵鸟先生”。
她没有忘记。
信里大概记录了她对我一些文章的看法与感受,一些志同道合的地方,一些她自己的见解,一些她的生活经历,一些她对我个人的好奇,和一张我的画像,落款写着“刺猬小姐”。
看到这里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画上的日期远远早于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日子,我一时之间还反应不过来这发生的一切,我不知道那天以后她为什么再也没来过吉维斯,也不明白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的我,不清楚这些年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从分别那天开始我已经不再惧怕社交,不再像之前一样畏畏缩缩,不再紧张不安。
我似乎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灯塔,然而却在我即将靠岸的时候灯光熄灭,最终只能搁浅在岸边等待救援,而那座灯塔却再也没有发出过光亮,我也束手无策,只能一直等待救援的到来。
也许明天就来,也许永远不会。
明天见,我的刺猬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