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你也曾在我的过去。

在这种夜里,都不知道该从那里说起了。

听着陈奕迅的《无条件》 。

我对声音也特别敏感,随着感觉就很自然的沉浸去听每种乐器的旋律。人声也只是其中的一种乐器,并不是唯一。我读书选修的是,大学音乐。还记得老师的第一堂课,讲的我记得最牢的一句话就是,“培养复杂的耳朵”。

第二首是田馥甄的《小幸运》 。

这是刚开始和怡姐认识的时候,我厚着脸皮,问怡姐最近喜欢什么歌,她当时推荐给我的。我也用吉他弹过,但是唱歌我并不在行。

我有强迫症。连听歌也会重复听很多遍,听到我没感觉为止。推出来的新歌,有些就像素食音乐,禁不起反复的听。

在酒吧的那种重音乐,单调的重复,试图用力量去逃避现实中的寂静。老师说,他也去过酒吧,在最后差点睡着了。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去听现场,无论是音乐会还是演唱会,其实就算是连续听三天同一场演唱会或音乐会,每一天演唱者、演奏者他们的心里变化的影响都会反映在音乐中表达出来。

不知大家,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高中的元旦晚会上我和同学上台演唱了一首《老男孩》 ,当时都没有细看歌词,只是觉得旋律好听,后来出了社会再听一次,才恍然大悟。

戏如人生,歌亦是。

怡姐多年发现,我是一个怀旧的人。

我也是一个时时想回到过去的人,也说明我对未来的信心不足。

人生真的遗憾蛮多的,好的坏的。

秋天的风有它独特的气味,这也让我仿佛回到了过去一刹那。看书总能看到人家说,春天的味道、夏天毕业季,秋天那对我来说就是浪漫季,树叶泛黄飘落,校园的黄昏小道,两人牵手往前,凉风吹不散心中温热。

也有很多爱情故事歌曲出自秋天,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哈哈,如果我没有感觉错的话。

我对气味也很敏感,自我感觉。

最后,我想用继续加油作为结束语。晚安老婆,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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