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钱包易贷!深度追查,完美维权(上)

本文原创作者——行云:如风般的水瓶座姑娘,喜爱阳光,绿叶和流水。各平台累计负债最高曾有18万,现积极维权中,愿将自身经历分享出来,以有限的能力,帮助有缘人共同度过债务危机。


题记:钱包易贷,是我最后申请的一个分期借款平台。没想到下款后直接被扣了13%的前期费用,实在太狠了!经过一番坚持不懈的努力,对方最终按我要求协商解决了!


国家信访局:


因广西地方监管部门刻意充当保护伞,故意引导本人去投诉无监管权的部门,导致本人一件事反复追查投诉数月,都得不到合理解决,也造成其他部门为调查此事,平白耗费人力资源。


本人于2019年1月4日通过“移动手机贷”APP,向钱包易贷平台申请借款5600元,分期12期。操作过程中,没有任何关于前期费用的提示,移动手机贷平台和钱包易贷平台都没有主动告知。


基于我国民间借贷规定,不得从借款本金中收取前期费用,而本人也确实收到了来自长治银行放款的5600元借款,故一直没有注意借款资金到账后,银行卡里被莫名扣去了一笔金额为738.14元的款项。


事隔近三个月后,本人查银行流水,才发现该笔莫名扣走的资金。经过一番追查,才知道该笔费用被钱包易贷扣走,而钱包易贷也在APP上用非常淡的小字提示“贷款管理费(一次性收取)738.14元”字样。


为了追查这笔资金的去向,本人一次次向钱包易贷投诉,而客服一次次告知我是服务费用。后来本人发现“钱包易贷”APP上有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服务协议。但该服务协议问题百出!


首先,服务相关费用全部空白,盖章签字处全部空白。其次,签订日期竟然是2019年4月17日!本人借款事件发生在2019年1月4日,3月份起,为了前期费用的事情已经多次追讨,这时是断不可能与钱包易贷签订服务协议的。钱包易贷平台分明是伪造服务协议,监管部门应当负起监管的责任。然而我在投诉中却被反复“踢皮球”!


因为移动手机贷APP上显示“本产品解释权归宁夏钱包金服所有”,故本人投诉宁夏金融办。然后才得知,宁夏钱包易贷的主体公司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业务违规,已经于2018年8月起被停业整顿。


通过天眼查发现,另一家钱包易贷平台,其主体公司原名为平潭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变更为广西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并接管了宁夏钱包金服的业务。


而这两家企业的法人代为都是赵国栋。广西钱包融通的唯一股东是中融金,中融金的唯一股东是广东奥马电器,而广东奥马电器的法人代表还是赵国栋。宁夏钱包金服的两大股东则为广东奥马电器和中融金,最后的法人代表依然是赵国栋。


本人也向广西金融办投诉,被告知国家目前对网贷平台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细则,金融办虽然有权监管,但相关规章制度都由银监会制定,因此我需要向银监会投诉。在向银监会投诉时,我被告知放款方是山西的银行,应向山西银监会投诉。打山西银监会时,被告知只要银行没有收取前期费用,就不存在违规。


本来是投诉钱包易贷收取砍头息,转了一大圈回来,得到的结果是长治银行没有违规,我也很莫名,到底是被谁引歪的?再找广西工商局询问,得到一个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经营异常结果。


梳理下来,有这么几点问题:


1、宁夏钱包金服因被当地监管部门叫停业务,所以将业务转移到广西继续。但是,因违规被叫停的业务,为什么能够在广西继续经营?


2、广西金融办可能并不了解钱包易贷在宁夏被监管,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没起到监管的作用。


3、山西长治银行或许知道钱包易贷业务违规,但依然选择与钱包易贷合作,至于合作原因,银行的客服人员当时只说是“领导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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