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目前这件热门事件,却让很多网民琢磨不透。李洪元到底是被构陷?还是因为人事斗争?

一位华为内部人员对《深网》表示,按常理来说,如果真的遭到诬告,李洪元是可以提出起诉,要求华为进行相应赔偿,但是李洪元并没有这样做。

大家先来了解一下事件始末,或许你就可以发现事件背后的故事。

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

2019年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次日,他被释放。

目前华为公司并未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只是说在研讨此事。

李洪元在11月28日晚写给任正非的公开信中提到讲真话的后果,及牵扯公司某些领导后公司可能会给出的结果,包括他手里的录音。可能是他极力要求见任正非一面的真正原因。

其次李洪元被无罪释放后并没有因此而起诉华为,我想他这样做是出于一份对国家,对华为,对公司的热爱。不想因此让国人对华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毕竟华为是值得我们国人骄傲的。可见李洪元是一个衷心之人。只是在这个每时每刻都要保持高智商,高情商的公司里一不小心触碰了别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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