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新时代对法治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牵头抓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画好法治路线图、施工图,上下一个声音、一个步调,才能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勿用置疑,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国家,离不开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的事实。同样,在法治建设上,只有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才能使法治建设沿道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推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随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单位积极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在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下,明确各自的改革方向、目标和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新一轮的征程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如何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协作推进,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已成为共同课题,备受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什么是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精辟概括: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理解,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从必要性和艰巨性这两方面来加深理解。了解必要性以增强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条必由之路,除此别无他途;了解艰巨性以增强坚定性,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进行不懈奋斗、付出艰辛努力。

深刻认识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实践经验表明,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党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法治建设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德育教育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社会和谐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传承、借鉴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等;阐述了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和实现的十二个大标志,即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治国规范有序;人民民主制度完善;法律体系良好完备;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法律执行严格高效;司法运行独立公正;权力行使制约严厉;人权保障坚强有力;尊法守法自觉主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以及国际法有为有位。

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针与策略,具有统领性,覆盖所有领域和人群,包括执政党。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执政党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是依法治国方略对执政党的要求,是实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和依托。国家治理的大量重要事务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不断推进的。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是否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行政事务,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通过党的依法执政和政府的依法行政来推进和实现,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程度越高,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程度也越高。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亮点和新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促进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治体系的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依法治国战略举措的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利于深化改革,破除阻碍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不断地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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