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品是绕不过的

之前听易到用车的一个演说,其中提到,国内的许多企业,并不是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的,而是以竞品为出发点的。几乎所有的行业,不管是电器行业、服装行业还是餐饮行业,都是竞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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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需求的来源有很多,有来自公司内部的,有来自公司外部的,也有产品经理自身对产品的规划,但不管产品的需求从何而来,最终都是由产品经理负责落地的,所以谈到竞品思维,其实更多的是在谈产品经理的产品思维。
作为一个在产品岗位摸爬滚打了两年有余的一个产品经理,我承认这种竞品思维的存在,不过我觉得我们并不需要去否认、规避这种竞品思维,因为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里,“竞品是绕不过的”,即使我们对齐视而不见,它还是会在那里。

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最大的灾难莫过于项目上的灾难,产品需求一日三改,页面设计反反复复,功能开发没有节奏,测试流程中发现的大量Bug还没有得到解决,结果项目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上线,或者是上面大笔一挥,从源头上否定了需求,导致项目死在襁褓之中。
这上面提到的项目上的灾难,是由于项目经理的失职造成的,导致各个职能岗位没能好好发挥其作用。
这上面提到的种种情况,固然是我们非常深恶痛绝的。而如果我们将项目中的每一步都做好了,产品完美上线,结果因为离用户和市场太遥远,而惨遭淘汰,却会让我们扼腕叹息。
正确地做一件事情,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是正确的。没能够在源头的需求做好,往后怎么再走,都无法扭转悲剧的命运。
所以,确保在做正确是事情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正确地去做这件事情。
看得到市场用户的需求,并将其转化为产品的能力,使其能够在市场中获得持续的竞争力,这是产品经理这个岗位最核心的竞争力。

产品不是一个人的独舞

一个行业实际上是一群从业者的思维结晶,每一个变化的脚步,都与当时的背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即使换一批人来做,其结果可能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强调这一点,是想说,一个人的思考和努力,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其推动作用并没有那么大,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乔布斯”。
产品不是产品经理一个人的独舞,产品需求也并不是产品经理闭门造车就能够想出来的,我们需要拓宽自己的眼界,需要倾听用户的声音,需要了解自身所处的大环境发生了什么变化,以及周围的竞品有什么动向。
一个定位和功能相近的竞品,可以作为我们衡量需求的一把标尺,因此,我们不能明知竞品的存在,却对它视而不见。

抄袭是一种偷懒

我在思考产品改进的过程中,一般会将功能抽离出来,寻找业内较成熟的产品的解决方案,并对此进行调整,使其解决方案符合自身产品的特点。
以评论为例,用户在使用许多产品时,都会有评论的需求,因此评论功能对于许多产品来说,是一项非常基础的功能。不过由于产品形态不一样,其评论功能的内在逻辑和外部展示都是不一样的。这个时候,我会分析自身产品的特点,看其产品形式更加适合哪种类型的评论功能,在将其评论功能移植到自身产品的时候,需要做哪些适应性的调整,甚至也会将不同评论功能的特点结合起来。总的来说,在进行产品调研的时候,你会发现并没有一种最好的产品形式,但可以找到一个适合自身产品特点的产品形式。
在进行这类基础功能建设的时候,我会将功能抽象出来,然后从更高层级的产品中找寻灵感,而不会从同一层级的竞品中找寻答案。
这么做是为了能够给自己产品的一些功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为了去规避“抄袭竞品”这一个骂名,但是也确实能够起到一定“自主创新”的效果。
(P.S.在设计产品时,参考行业内成熟的解决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注册验证的流程,每个产品都会有一些区别,但抽丝剥茧抽象出来之后,你会发现,这一套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时候,如果非要为了创新而去重新设计一套流程,一是不容易让人理解,二是在没有被应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一些不可知的逻辑错误,三是其开发成本不好准确评估,四是注册验证这样的功能,做出花来了,也没办法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情况下,“参考”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而“刻意创新”这样的洁癖,反而会伤害产品本身。)

当然,也许你会有产品洁癖,认定了只要是竞品做了的功能,我们就不能去跟风抄袭,希望以此摆脱竞品。可是当你拿出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产品还是会被拿来和竞品进行比较,每一个功能究竟孰好孰坏,所以,竞品终究还是绕不过去的。

所以作为产品经理,你需要对竞品足够了解,但不能被竞品的一些具体功能设计局限了自己的思维。许多产品经理都能够做到第一点,但却做不好第二点(也有可能迫于内部压力而选择最为经济稳妥的方案),结果就形成了目前国内产品的这种“竞品思维”。

在分析时重视对手——如果你不知道竞品功能的优劣,你就很难保证自己的最终产出能够优于竞品;
在设计时轻视对手——如果你盯着竞品的功能来进行设计,即使有突破性的改进想法,最终也还是在竞品的框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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