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我来过,很好玩》(2)

       我妈的性格就是这样:奔放(也许是满族人的血液在作怪)。在我很小的时候,她载我骑摩托车,那是部男装摩托,要踩挡位的那种。我拽着她的衣服坐在后座,摩托车开得不算太快,然而耳边也能传来呼呼的风声。我记得,我妈边开摩托车,边反复大喊着:怎么停下来,怎么停下来!她真的很喜欢开车,在我长大后,也曾带着我开着女装摩托车(不用换挡),从广东的惠州开到广州,没上高速公路,大概三百来公里,回到家,洗澡,花洒喷出来干净的水从头发里流出了一条条黑色。她因为喝完酒开摩托车,还经历了一次事故。那次是在惠州,在小姨家喝的酒,她喝完酒,非常开心,哈哈大笑地去启动摩托车,那是一部“豪迈125”。结果她还没上车,却扭动了手把,车子突然加速,车冲去好远,她自己则被惯性摔倒了。当场划破了膝盖,可以看到白白的膝盖骨,没流血。她坐起身,很痛苦的用手捂着膝盖,极力捏住膝盖已经绽裂的皮肤,那是一道很完整的在膝盖位置横向的口子。还好,当时是在军区大院里,我小姨是护士,卫生院就在旁边,于是立马被拉去缝针了。直到今天,我妈依然喜欢驾驶车辆,只是不再开摩托车,转开汽车,虽然她的驾驶技术并不太好,偶尔还会有点带着小情绪开车。比如会因为不爽我,开着车就让我在高速路下车。这种时候,我会立马下车,因为跟她在那种空间里,很不舒服,很压抑。下了车,高速路的空气让我感觉,太他妈甜美了。嗯……只要不在我妈身边我就感觉很幸福,全世界都是美好的。

       被我妈接回湖南的时候,我大约3岁,回来以后上了幼儿园。从小我算是有礼貌,不爱惹事,热爱和平,peace&love的小朋友。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我会尽量躲着。偶尔被欺负了,我会主动跟他们说,不要打我,我们做好朋友吧。以至于有次在玩耍的过程中,我被推搡,撞到腰部淤青。回家,大人们问起我是怎么弄的,我就说是大家不小心推的,人家不是故意的。可小姨还是很气愤,她非要带着我去幼儿园找具体是哪位小朋友,跟他讲理论。我理解小姨的正义感,但到今天我仍然觉得,没啥必要,毕竟就是小孩子之间的玩耍,有点磕磕碰碰也正常。以我在幼儿园的处事方式,更容易受到女生的亲睐。所以从小,我相对的很少有男生朋友。这种状况,延续到今天也是如此。很多男生喜欢的东西我都不太懂。如,篮球、足球、汽车……球类运动我是连规则都不太懂,就算让我知道了规则,过段时间我也很快忘记,因为没有打球和看球的习惯。运动,我基本只会打日本剑道,打了十来年,目前三段。汽车,手动自动我都会驾驶,技术一般,但不懂车型不懂系列甚至不太懂品牌。还有直男们聊女生的话题,大多是身材样貌。这也是我不太擅长的。我更在乎身心灵中的心与灵,不那么在乎高矮胖瘦美丑穷矬。如此以来,能和我做朋友的男生,不多。

       我也总是很招女老师喜欢。有位幼儿园老师因为喜欢我,送了一个地球仪样子的卷笔刀给我。我喜欢那个卷笔刀,但更喜欢卷笔刀上的地球仪。于是我拿着卷笔刀在草地上摔,想把地球仪和卷笔刀摔到分离,这样我就可以单独摆弄地球仪了。可是没摔好,整个卷笔刀被我摔坏了。我妈知道以后,用夹煤的火钳子狠狠揍了我。那次挨揍应该是我生平第一次最狠的一次,打得我哭天撼地,印象深刻。

       在回到湖南后,没多久,我通过我妈的介绍认识了第一任继父。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我的继父,甚至不懂得什么是继父,当时我被要求叫他“爸爸”,还要我改名字,改成“邹正为”,跟继父姓。从我记事开始,我的名字是“关正为”,小名“冠冠”,这都是我妈取的名字。而这对我来说,是第二个名字(第一个名字我没用过,是我父亲取的“陈晨”)。其中“冠冠”这个小名,基本上只有我妈在给我些东西的时候才用,因为感觉跟我的名字没什么关系,索性跟朋友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会说,可以叫我“关关”。改姓“邹”的时候我是不情愿的,但是我妈强烈要求,我拗不过,于是在当时我妈和我搬进的属于继父的房子在门口的墙上,我用钥匙刻下了“我不叫邹正为”的字,刻的字很小,以至于没人发现。 

       刚搬进新家的时候,我妈一脸兴奋地问我,感觉怎样。我打量着新房,说了句,“这房子没有电线”。在之前,我和我妈住在外婆的房子。那个房子在衡阳市武装部,是一楼。有个非常小的院子,没有洗手间。有段时间我妈养了一只狗,叫“小白”。“小白”很喜欢躲在床底,它很热情。每次我坐在床上叫它,它就会突然窜出来,把我吓得够呛。没多久,我妈就把“小白”送人了。在房子的走廊处,有一块完整的很大的浅黄色石头,是用来磨刀的。家里,有黑白电视机,我小时候最爱看“米老师和唐老鸭”,没有颜色的“米老鼠和唐老鸭”。那部电视后来也老旧了,有时候半夜里自己会开始播放,但因为是半夜,那时候没有半夜的电视节目,屏幕里只有雪花和“哗哗”的声音。晚上的时候,我和外婆会一起听收音机,大的半导体收音机。有时候,我和外婆听着收音机睡觉,会一直听到电台节目全部结束。外婆会说,“广播台关门儿了。”于是在我的脑子里就在想象,电台关门的场景:那是左右两扇门,由两位电台工作人员一起关上的。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不会开灯,外婆会开手电筒。那时候的手电筒是金属的颜色,里面放着1号电池。而房子里的灯,都是灯泡,最简单的钨丝灯泡。开关是一条可以拽的绳子,绳子和灯泡之间,是有电线链接的。所以,在我进到新家的时候,使我惊奇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房子里的所有灯都没有电线的。这是因为装修的时候,电线都被隐藏在墙里了。客厅与卧室的天花板上,都是水晶灯。我觉得很漂亮,小时候还站在我妈的卧室的床上摘取过水晶灯上的“水晶”。有的是水滴状,有的是条状,它们都有很多个面,就像是被切割加工过的宝石。我就摘过几个,没有被大人发现,水晶灯里的“水晶”太多太多了。

       直到现在,偶尔我还会梦到那个家,那个房子。我的第一任继父的脾气算是很好的,他比我妈大二十岁,他一定更爱我妈胜于爱我。我虽然叫他“爸爸”,但其实他的孩子在当时都已经二十来岁了。我不知道他具体有几个孩子,我印象中,见过两位。一位嘻嘻哈哈的,经常来家里跟我玩。另一位,脾气很大,不爱说话,来过一次。那次他不说话,继父和妈妈招待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不一会儿就把玻璃茶几掀翻了,玻璃碎了一地,跟着就和继父扭打在一起。我于是拿着玩具枪打他,嘴里还喊着“不准打我爸爸”。他好像骂了我,但是我听不懂湖南方言,见我是小孩他也没动手,不然一脚就能把我踢翻。他走后,我就在客厅捡拾玻璃碴,当时我肯定是很爱这个新家的,心里多少有些难过。大人看到我捡玻璃,就叫我不要弄了,小心划伤。我便端着一个陶瓷茶杯的水给我妈喝水,以示安慰。我妈背对着我,一不小心撞了我,杯子在我脚指尖砸碎了,当时我左脚的小脚趾流了血。这个事情,让我很长一段时间以为自己小脚趾的两瓣趾甲是因为那次被茶杯砸出来的。长大后发现,左右脚的小脚趾都是一样的,才知道这是DNA遗传。

       在来到新家之前,我在上幼儿园。那时候,偶尔继父也会骑着摩托车来接我。我本来是会挑食的,比如我吃饺子皮不吃饺子馅儿,很怪是吧,我也觉得怪。当时就是觉得饺子皮比较单纯,饺子馅儿太复杂了,有点恶心。又或者我不爱吃蘑菇,所有的菇类我都不爱。可是在幼儿园的时候,不像在北京在外婆身边。什么都要吃,就看幼儿园的厨师是怎么安排的了。有次中午是草菇汤,蘑菇的鲜味(当时不觉得是鲜味)极为浓重。我跟身边的女同学说,我不想吃。她出于好心,于是她跟老师说我在家吃过蘑菇了。她以为这么说,老师就不会强迫我吃。但老师先是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她说,在家吃过了也要吃。感谢幼儿园,没惯着我。在幼儿园,我最爱吃的,是糖包子。糖包子要在下午家长接小孩的时候才可能会有,有时候也可能是别的馅儿的面点或小点心。

       来到新家以后,继父和我妈带着我一起上了青少年宫。跟在幼儿园的环境比,青少年宫更大。这里有很多很多的兴趣班,在园时间跟是像幼儿园一样,也是下午回家。那时候继父和我妈都处于幸福的热恋期,他们面带笑容地让我自己选择上什么兴趣班。我看了一圈,欢喜中带着含蓄地选择了舞蹈班。


(我和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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