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百份保单年检,惊觉你对受益人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最近又开始给客户做起了每年的保单年检,但,多少都会发现客户保单的大小问题所在,特别是又发现了一些客户之前所买的保单缺失受益人,则是直接法定.这其实是挺严重的问题,

如果,我们的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未来面临理赔时的问题有很多,今天我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购买保险指定受益人的重要性和一些认知的盲区。


 1)什么是保险受益人 


聊受益人之前,要先明确什么是保险受益权,这个也叫做保险金受领权,是指各种人身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受益人呢,又称之为“保险金领取人”,通常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保险受益人的分类 

保险受益人在保单合同里分为两种,

一种是指定受益人.

还有一种是法定受益人.

NO.1 关于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受益权是通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受让而来的,它是受益人产生的最主要形式

当公民被指定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后,即从该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合同的关系人之一。受益人指定后不受关系变化的影响。


NO.2关于法定受益人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 当保单的“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时,即视为将“法定继承人”指定为受益人,此时的保险金并不会转换为遗产。

3)身故受益人为何不能是兄弟姐妹或朋友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分为生存金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则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如果是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会要求客户在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或父母中选择一个或多人。

那为什么身故受益人的指定,

为什么不可以是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呢?

首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寿险合同是以身体和生命为标的,当发生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事故,比如疾病、伤残或身故时,保险公司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所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不能任意给其他人投保。

另外,保险条款的明确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其次,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若没有明确规定,会带来道德风险,并加大保险公司理赔难度。

那什么情况下身故受益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呢?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没有直系亲属,如父母离世、没有结婚、没有生育或领养子女的情况下,是可以跟保险公司约定将身故受益人写为兄弟姐妹或他们的子女,或是对自己照顾最多的人。

风君之前就有一个客户,在投保时,因为未婚,父母离世,故将受益人写为自己的侄女。她在投保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同意她的指定受益人。

另外,保险公司还接受被保险人将身故受益人指定为慈善组织。


 4)指定受益人Vs 法定受益人 

那么,我们来看看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它们之间存在着有哪些区别呢?

(1)受益金分配意向的区别

如果你买的保险是指定受益人,可以说是非常的“任性”,因为它能够做到我“想给谁就给谁”。

比方说我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但这笔保险金我就想留给女儿,那我就把女儿作为指定受益人,在投保书上只需要写上女儿的名字。到时候受益金只能由女儿一个人来领,儿子和爱人一分钱都领不到。换句话说这个钱给谁,始终由我说了算。

法定受益人只能做到“该给谁就给谁”。如上文所说,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来分保险金的人就特别多。

拿一些高净值客户来说,他们可能会把人寿保险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一个手段。然而一旦遇到风险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赔给谁”便成了个核心的问题。

而如果一旦不指定受益人,就可能会存在这笔财富“被不想分到的人分走”的情况...


(2)受益权与债权关系的区别

现在对于部分高端客户,会关注买保险能否解决避债避税的问题,其实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做到的。

因为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保险金如果写的是“法定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将会被视为遗产来继承,这就意味着如果受益人愿意接受这笔遗产,他同时也需要承担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换句话说,理赔款要优先偿付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被法定受益人领取。


另外,如果未来遗产税一旦开征的话,作为遗产的保险金可能会被征收一定的遗产税。

这就意味着受益人最后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就会打折扣.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3)保险金理赔领取流程复杂程度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手续更简单,只需要确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就可以了,因为它的保险金分配是一种“背靠背”的分配理念。

比如被保险人的两个孩子被指定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别为:老大60%,老二40%。

那么,当发生理赔时,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把理赔款的60%领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场,也不需要老二签字。

流程更简单,而且相对比较隐秘,不会让家庭关系变得很复杂。

法定受益人:面对理赔的时候,手续比较复杂,保险公司会要求关于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都要出面,有时候,少一个不来都不行。

最后做个总结:通过本文的解读,希望大家对于指定受益人与法定受益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有个清晰的认知,如果你买过保险,去拿出你的保单检查一下受益人信息是否完善吧,这不仅仅是对于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于家人的负责。

如果你的保单受益人还是法定,记得尽早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就好,另外,如果你是单身时买保险,你可以把受益人写成父母,如果你以后想留给孩子,等你未来有了家庭,想着变更为孩子也是很方便的哈!

因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有权变更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随意变更受益人,但是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才能变更受益人。

恩,只要我们经过投保时完善的设计,注重投保的每个细节,未来真的当面临风险理赔时,才会让我们倍感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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