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学生溺水身亡的悲剧何时才能走向终结?

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更像是“灰犀牛”,而不是“黑天鹅”,可预料,能预防,只要所有人齐心协力,将溺水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一类悲剧事件定将走向终结,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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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的8名学生溺水身亡悲剧事件,着实令人无限痛惜,鲜活短暂的生命就这样轻易被终结,而他们的父母,无疑一生都将活在自责和悔恨之中。

事实上,类似的溺水身亡事件,每年夏天都会触动我们敏感的神经,悲剧总在重复上演,一幕接着一幕,似乎永远没有落幕的时刻。

2019年7月11日下午,辽宁省台安县西佛镇达连泡村附近辽河段发生一起6名学生溺水身亡事件。

2018年5月21日,4名山东少年洗澡不慎掉入即往济广高速服务区,鱼塘中央大深坑内,溺亡。

2017年6月24日下午五点左右,在澄迈县永发镇岑后村,永发大桥附近,有7名中学生相约在南渡江边钓鱼,其中一人意外落入水中,两名同伴施救,不幸双双落水。

2016年5月4日下午,四川宜宾一名三年小学生不慎落水溺亡。而与其同行的学生因害怕被老师家长责骂,而故意隐瞒同伴落水溺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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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回看多少年,学生溺水的事实永远那么刺眼,令人无法相信,又不得不信。

这样的悲剧究竟会不会走向终结?谁都无法回答,或许那一天很快到来,或许姗姗来迟,或许它永远不会到来。

这取决于我们所有人,这是一场儿童健康成长的保卫战,在这场战斗里,没有谁是孤胆英雄,能独自拯救未来很多因溺水逝去的生命;同时,我们又都是英雄,只要全员参与,共同努力,悲剧会有终结的那一天。

或许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一场真正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保卫战。

02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主观或客观或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

因此,阻止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也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去作为。我们无法左右孩子的思维,但我们都是客观因素的存在,谁都可能成为阻止悲剧发生的“英雄”。

如果你是政策、规章制度、注意事项等制定者,不论级别,不论范围,在有水域的地方,就有危险因子的存在,请务必将“儿童进入,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涉水危险”等提示性标语作为主要制度条件编写在内,这是实施者的依据,更是对他人的善意提醒。

如果你是从事教育者,请不厌其烦地在学生中间宣传戏水之危害性,溺水之自救法。要不断引导,重复强调,私自在水边游玩、甚至下水游泳的危害性,告诫他们,没有家长的陪伴,任何水域都有可能成为他们生命的终结地。

如果单纯的说教显得枯燥,不够生动,那么请你用一个个有力的事例,甚至残酷的视频,证明你言论的正确性,事态的严峻性以及生命的脆弱性,让他们对水产生基本的“畏”,从而远离。

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在夏天,请不要让他(她)离开你的视野,尤其是水域丰富地区,即使是小区池塘,也可能危及孩子的生命,切勿等悲剧降临,才追悔莫及。

如果你只是陌生人,也不应置身事外,如果在你的视线范围内,有孩子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戏水、玩水,而那水域有可能威胁孩子的生命时,请你务必站出来,去阻止悲剧的发生,去拯救可能凋零的生命,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感,更是对生命的重视。

03

水是生命之源、水可载舟是真;水是生命的终结者之一、水可覆舟亦是真。

对于水,任何人都要心存敬畏,也应有所戒备,不被其温柔的外表所欺骗和迷惑。

水在未成年人世界里是一种危险的存在;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如果不予重视,同样会对生命造成威胁。

成年人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意外的发生,近年在水库、河道游泳付出生命代价的人数不胜数。

即使在多人游玩的娱乐戏水广场,也会有人在不足一米深的水中出现无法呼吸,双腿离地,无人救助便发生溺水而亡的风险。

看似平静的后花园鱼池,也可能暗藏杀机,稍有不慎,便会丢掉性命。2017年传遍网络的一起溺亡事件便是如此,保姆在雇主家中清扫卫生,不慎滑落鱼池,拼命挣扎无果,最终溺水身亡。

当然,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意外也不可能完全被规避,生活中的“黑天鹅”事件总是令人防不胜防。

但是,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薪火传递者,他们生命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社会。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更像是“灰犀牛”,而不是“黑天鹅”,可预料,能预防,只要所有人齐心协力,将溺水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一类悲剧事件定将走向终结,落下帷幕。

我是翰墨,致力于有温度、有深度、有态度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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