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规则和法律责任

(1)娱乐场所的营业规则。

①文明执业。《条例》第27条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识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②限定营业时间。《条例》第28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③公平交易。《条例》第29条规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④建立巡查制度。《条例》第31条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2)法律责任。

①违反娱乐活动禁止性规定。《条例》第43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条件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违反娱乐场所环境规则。

《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条例》第48条规定,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连接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活动禁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③违反娱乐场所营业规则。《条例》第4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规则和法律责任

(1)娱乐场所的营业规则。

①文明执业。《条例》第27条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识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②限定营业时间。《条例》第28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③公平交易。《条例》第29条规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④建立巡查制度。《条例》第31条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2)法律责任。

①违反娱乐活动禁止性规定。《条例》第43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条件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违反娱乐场所环境规则。

《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条例》第48条规定,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连接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活动禁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③违反娱乐场所营业规则。《条例》第4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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