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编程语言

前言:之前由于要开发《探索jfinal与bootstrap》,我被迫休整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我无暇再来写读书札记。好吧,我承认,我说的有点过了,想读书怎么可能没有时间呢?忘记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哪个大家说的,反正我为我自己没有读书的行为感到挫败。不过今天,我终于是看了《程序员的呐喊》之“巴别塔”,下面就来说说感受吧!

CSDN取消了文章推荐到首页的功能,而我的文章又不具备上首页推荐的能力,当然我觉得有几篇还可以,应该被推荐,但终究是没有被推荐,现在一篇原创博客的访问量也就是区区的个位数,不过吧,比起那些水军,我觉得自己无所谓,反正是为了自己,又不为其他。

你看了吗?说的就是你,没错,你好,你正在看我的读书札记,那你肯定是一个爱好学习的人,像我一样,是吧?

从看完Steve的前言到本篇结束,我确实就记住了“java还不错”这样的感觉,没想到自己还是浪潮巅上的幸运儿,从大学就开始学了java,哦,那是2008年了,好久远的日子。

要是有机会重来的话,绝对不会考虑接口

没错,这是“绝顶”聪明的高司令—-java之父啦说的。我自己作为一个有着“7年”编程经验的老手来说,我至今讨厌interface的写法,因为在实际应用中,很少有多个类来实现同一个接口,搞笑的是基本上只有一个,搞得我感觉implements 和 extends没有区别,对,就是木有毛个区别。

另外,我还讨厌一点,为了写个hello, I love you!,如果打包的话,还得要整个jdk,我,我,我也是,算了,不说了。我应该庆幸,我当时没有进入“C++”的班级,不然我现在更后悔了不是,不过在那段懵懂的岁月,很多人都说C++才是牛逼的语言,java只能望其项背,于是乎,哥哥我还傻乎乎的去买了“C++ PLUS”一书,学了一个hello world,后来呢?后来没有了,C++的水平也就基于此了。

哦,我忘记了,我还接触了C#,这玩意存在的意义就是“微软”,没错,它可以编写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桌面应用,由于我们要开发《大宗期货交易平台》,作为负责人,我有责任去改一些C#的bug,或者说去调试bug,好像C#是C++的变异体,看起来四个+嘛。

说到这里,似乎觉得本篇就要结束了…

但是,那你绝对错了,到这里结束,岂不是篇幅不够数,作为一个作文小王子,不够800个字,或许不够1200个字,我怎么能拿得出手,下面就让我对我所接触的语言来个评头论足吧,也许不是编程语言,总之是接触过的玩意,还开发过一段时间。

flex+actionscript

这个组合是在JFTT(江苏富士通)的经历,因为作为一个日企外包公司,我们开发的很多程序应用都是基于flex+actionscript的,flex的版本是3.5,当时好像4.5都出来,名字都不叫flex了,但是奇怪的是,日本人好像挺死板的,咬着3.5的版本不放。不过当时flex做的富客户端页面看起来还不错,基于浏览器的开发,组件丰富多彩,很另外,底层的sdk也可以控制,然后基于的actionscript语法也和java很类似,就导致我一个学java的占了大便宜,后来隐隐约约的被人称呼为 “flex”大神,我擦,当时幸福来得有点突然。

不过,这个组合开发的程序要基于Adobe的flash才能运行,还有,和底层java的通信要建立在一个第三方包上,忘了这玩意叫什么名字来着了。

还有很多组件都需要二次开发,因为3.5版本的组件还有很多不适合用户的需求,尤其是chart线表,当时需要一个双线条的chart线,我几乎快熬了两个星期,还又在领导的指引下才完成了,不过当时做出来后,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总之,这套组合做富客户端应用程序,还是不爽!

dwz+springMVC+mybatis+mysql

这个组合是我在做一个web管理系统的时候开发的,当时感觉还不错,不过如今再来看这套系统,还是有很多痛的领悟,不过,我到积累了不少经验《改造DWZ》,这里面还是有很多实用的教程。

痛点:
1. dwz的组件并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尤其是其table组件过于简单,最后,我不得不在其上面引入了jqGrid。
2. springMVC的jar包太多了,大多数我都不明其意,其MVC方式也不easy,很臃肿。
3. mybtis+mysql的持久化处理,倒是比hibernate要强得多,不过mybatis要定义很多和数据库连接的entry类,这个太痛苦了。

不过呢,作为一个web管理站来说,这样一套组合倒也省了不少心,还可以。

JAVASCript+JQuery

这两个前端脚本组合,倒是现在的主流,好像有很多人喷jquery是个垃圾,可能我现在能力有限,暂时还没有鉴别出来,我觉得JavaScript和jquery的组合,还可以,尤其是jquery,在很多时候让我感受到你获取页面组件的神奇之处。

当然也有弊端,作为一个“资深”java工程师,我对JavaScript+jquery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陌生感,到现在还不来电,每每在写这块程序的时候,都要揪着脑袋想来想去。

bootstrap+jfinal

好吧,重点来了,我其实通篇都想说bootstrap+jfinal,因为这个组合在被我掌握以后,觉得其太微妙了,也太给力了。

优点:
1. 可适配移动端和pc端。
2. bootstrap组件金玉其外而不败絮其中,哈哈,这词好像用的不合适,总之是好的一塌糊涂。
3. jfinal,真正简易的AOP切面,同时其MVC的构造方式实在让人欣喜不已,轻便的比springmvc要甩开一条街了,好像不止一条街。
4. 如果你再关注一下我的《探索jfinal与bootstrap》,绝对让你爱不释手,我觉得好极了。

缺点:
1. 或许这是缺点,bootstrap的组件还不够强大,最起码,我觉得其wysiwyg这种可编辑富文本域实在难用,实在难用,到现在我还没有琢磨出来图片的保存方式™。
2. jfinal的官方例子还是简单了些,由于是詹师兄的开源项目,不知道还有其他开发者没有,其营销方式还不够强大,其API提供的还不够丰富,版本更新最近好像也停滞不前了。

结语:就先写到这吧,我知道我还有话说,但是要下班了,我要下班,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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