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经(22)终结篇


4.14 (在没有意识模式或Y种的扭曲和着色的前提下)所有事物都是全新的,它们皆是本性之化现。

4.14 The transformations imbue each object in new with a quality of substantiality.

4.15 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对它的感受和认知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以异于他人的途径来认知事物(如此便出现了千差万别的看法和观点)。

4.15 People perceive the same object differently,as each person's perception follows a separate path from another's.

4.16 假设事物的存在取决于人们的不同看法,那么当没有人看见(发现)此事物之前,会发生什么呢?

4.16 But the object is not dependent on either of those perceptions;if it were,what would happen to it when nobody was looking?

4.17 这个世界(万事万物)是什么,取决于我们的眼光;否则,它们无法被认知。

4.17 An object is only known by a consciousness it has colored;otherwise,it is not known.

4.18 只有处于终极之圆觉之境时,方能始终知晓所有(众生)的意识模式(之结构、运作方式和表现特征等)。

4.18 Patterns of consciousness are always known by pure awareness.

4.19 (处于圆觉之境,也即处于无我之我之境)此时我们看待万物不再是通过自我意识的一己之光(去照亮万有),而是通过圆觉(般若之智)以圆照万有。

4.19 Consciousness is seen not by its own light,but by awareness.

4.20 此时,圆觉(能知之主体)与圆照(所知之客体)已浑然一体,无法在同一时间内对此两者做出区别。译者按:在终极圆境之中,能(圆觉)所(圆照)双泯,主客双泯。能即所,所即能;境即是智,智即是境。故在此终极之中,对“能、所”做出任何方式的区别都是徒劳无益的,或多此一举的。

4.20 Furthermore,consciousness and its object cannot be perceived at once.

4.21 如果用圆觉代替了个人化的感受和认知,如同枷锁一样的各种私人化的看法与观点即会彻底消除,我执和法执也会随之瓦解。

4.21 If consciousness were perceived by itself instead of awareness,the chain of such perceptions would regress infinitely,imploding memory.

4.22 当它(即各种私人化的看法与观点彻底消除,我执和法执也随之)瓦解后,此时的意识即转化成了“大圆镜智”(即圆觉、圣智),一切事物皆完整地映现于此大圆镜智之中(即一切事物皆源于此大圆镜智的映现)。

4.22 Once it is stilled,consciousness mirrors unchanging pure awareness,and can reflect itself being perceived.

4.23 由此可知,当意识处于“我执”之中时,万有一切被含摄于“我”中而令一切被“我”所扭曲和着色(由此以成就经验界,即现象界);当意识从“我执”中解脱出来恢复其本来清净之面目时,意识即还原为圆觉和圆照,此时万有一切即此圆觉和圆照之化现(由此以成就超越的解脱界,即本体界)。意识是现象界和本体界这两重境界之枢纽,故这两重境界的实现皆需通过意识而成就之。

4.23 Then,consciousness can be colored by both pure awareness and the phenomenal world,thereby fulfilling all its purposes.

4.24 即使意识被不计其数的潜在Y力(Y种)所污染,犹如错综复杂的现象(如此的意识可谓昏暗错乱到了极限),但仍然没有失去它最根本的一个用途:实现觉醒。

4.24 Even when colored by countless latent traits,consciousness,like all compound phenomena,has another purpose-to serve awareness.

4.25 一旦瑜伽士能善于辨别自我意识与觉醒之关系(而不断深入地认同和融入觉醒),我执(我念)的自我构建(自我强化)即告终止。

4.25 As soon as one can distinguish between consciousness and awareness,the ongoing construction of the self ceases.

4.26 如此,意识在不断深入地融入觉醒过程中,走上背尘合觉的解脱之路。关于先天本性的自由,即圆觉的完整了知将(逐步地或顿然地)呈现出来。

4.26 Consciousness,now oriented to this distinction,can gravitate toward freedom-the fully integrated knowledge that pure awareness is independent from nature.

4.27 当瑜伽士在不断深入地融入觉醒过程中(即工夫尚未臻于娴熟,尚未彻底打成一片之时),Y障和意识模式等会不时地泛起(干扰瑜伽士,而令其有退失道心之可能)。

4.27 Any gaps in discriminating awareness allow distracting thoughts to emerge from the store of latent impressions(karma).

4.28 (只要瑜伽士的道心足够坚定)这些干扰是可以克服的(而并不是不可逾越的),就像我们曾经无数次地找到各种悲痛与苦难的原因,且成功地克服和化除之那样,通过追溯这些干扰的根源或通过修习禅定,皆可达到克服和化除之。

4.28 These distractions can be subdued,as the causes of suffering were,by tracing them back to their origin,or through meditative absorption.

4.29 作为一名无私追求最高境界的人,只须通过觉知和舍离现象世界的各种虚幻与颠倒,不断地舍之又舍,当至无可再舍之时,即入最终三摩地之境。

4.29 One who regards even the most exalted states disinterestedly,discriminating continuously between pure awareness and the phenomenal world,enters the final stage of integration(samadhi),in which nature is seen to be a cloud of irreducible experiential substances(dharma).

4.30 到此境界时,一切苦痛将彻底熄灭,由因G 律支配下的生命LH亦将彻底消除。

4.30 This realization extinguishes both the causes of suffering and the cycle of cause and effect.

4.31 当所有遮蔽真理的积层(各层Y障和(身心中的各种)缺陷被洗涤和超越后,我们的洞察力将无任何封限,不移分寸而知天下(身不动,知已远)。

4.31 Once all the layers and imperfections concealing truth have been washed away,insight is boundless,with little left to know.

4.32 当最后一丝人为的努力也被放弃之后,真理(存在的真实之理,即真实之理性)即可无间断地贯通、普照身心内外一切。意识于彻底的无为之中,实现了它的最终之使命——成为真理之化身(此时的意识或生命中再无一点染污与隐曲,与道合一)。

4.32 Then the seamless flow of reality,its transformations colored by the fundamental qualities,begins to break down,fulfilling the true mission of consciousness.

4.33 与道合一的瑜伽成就者安处于无为之中,此时的每个瞬间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永恒。故(得大成就的瑜伽士)圣者是一秒、一秒、一秒地全然生活于当下。

4.33 One can see that the flow is actually a series of discrete events,each corresponding to the merest instant of time,in which one form becomes another.

4.34 解脱是真理的属性,它是独立、自在、创造、空性和觉照本身。

4.34 Freedom is at hand when the fundamental qualities of nature,each of their transformations are recognized of the pure awareness;it stands alone,empty,grounded in its very nature,the power of pure seeing.


世界是什么,取决于我们的眼光

4.14 (在没有意识模式或Y种的扭曲和着色的前提下)所有事物都是全新的,它们皆是本性之化现。

这句话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需要用一生去玩味品尝。

4.15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对它的感受和认知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以异于他人的途径来认知事物(如此便出现了千差万别的看法和观点)。

苏东坡《题西林壁》诗与此句经文相吻合:“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4.16假设事物的存在取决于人们的不同看法,那么当没有人看见(发现)此事物之前,会发生什么呢?

4.17这个世界(万事万物)是什么,取决于我们的眼光;否则,它们无法被认知。(即世界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依我们的看法而定)。

4.18只有处于终极之圆觉之境时,方能始终知晓所有(众生)的意识模式(之结构、运作方式和表现特征等)。

4.19 (处于圆觉之境,也即处于无我之我之境)此时我们看待万物不再是通过自我意识的一己之光(去照亮万有),而是通过圆觉(般若之智)以圆照万有。

此是不看之看,不觉之觉,不照之照,不明之明,不知之知,无我之我。

4.20此时,圆觉(能知之主体)与圆照(所知之客体)已浑然一体,无法在同一时间内对此两者做出区别。

4.21如果用圆觉代替了个人化的感受和认知,如同枷锁一样的各种私人化的看法与观点即会彻底消除,我执和法执也会随之瓦解。

六祖惠能:“迷则F即众生,悟则众生即F。”

皆映现于此大圆镜智之中

4.22当它(即各种私人化的看法与观点彻底消除,我执和法执也随之)瓦解后,此时的意识即转化成了“大圆镜智”(即圆觉、圣智),一切事物皆完整地映现于此大圆镜智之中(即一切事物皆源于此大圆镜智的映现)

“此时的意识即转化成了‘大圆镜智’”,这是转识成智,转的方法就是无执无我,别无他法。“一切事物皆完整地映现于此大圆镜智之中”,大圆镜智就是实相BR之别名,实相BR又是本性诸功能之一的觉照之别名。当觉之时,全性在觉。当照之时,全性在照。当觉照之时,全性在觉照。因本性即创造性。当全性在觉照之时,也即全创造性在觉照之中,故此时的觉照即有了全部的创造之能力,即觉照到哪里,创造到哪里。BR智慧是认识和创造同时同步。“一切事物皆完整地映现于此大圆镜智之中”,除了有认知义外,也有创造义。这句经文是认知与创造同时同步。

4.23由此可知,当意识处于“我执”之中时,万有一切被含摄于“我”中而令一切被“我”所扭曲和着色(由此以成就经验界,即现象界);当意识从“我执”中解脱出来恢复其本来清净之面目时,意识即还原为圆觉和圆照,此时万有一切即此圆觉和圆照之化现(由此以成就超越的解脱界,即本体界)。意识是现象界和本体界这两重境界之枢纽,故这两重境界的实现皆需通过意识而成就之。


4.24即使意识被不计其数的潜在Y力(Y种)所污染,犹如错综复杂的现象(如此的意识可谓昏暗错乱到了极限),但仍然没有失去它最根本的一个用途:实现觉醒。

此节经文再次强调了,即使极邪恶极堕落之人,因但凡是人,皆有觉性(F性),皆可觉醒而获得解脱。数百年后的中国禅宗所言“放下屠刀,立地成F”,其旨趣与此节经文遥相响应,如通声气。再次证明,知识是有别的,智慧是相通的。

4.25一旦瑜伽士能善于辨别自我意识与觉醒之关系(而不断深入地认同和融入觉醒),我执(我念)的自我构建(自我强化)即告终止。

此经第四篇之各节有一个共同特征:重悟不重修,或以悟为修,以悟代修。如果将此第四篇经文掺入数百年之后诞生于中国的禅宗各语录中,人们定将其认为与禅宗为同旨之文。如沩山禅师有言:“吾贵汝见地,不贵汝行持。”“行持”就是修行之义,此修行以“从因到果法”之渐进禅修为主。

沩山禅师的这句话反映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真正的禅宗之“禅”已非此前传统意义上的渐修禅定之“禅”,而是“禅见”之“禅”,即以见为禅,非以修为禅。如是,禅宗自此成为一个“重悟不重修,或以悟为修,以悟代修”的宗派。换言之,禅宗是一个将“戒”和“定”吸纳入“慧”之中的宗派,以慧为核心,也即以果、以自性为重心,而不是以因、以修行为重心。“不贵汝行持”,我不在意你有没有盘坐修禅定;“吾贵汝见地”,我只在意你的见地到没到。

明朝儒家王阳明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此“知”即是禅家所谓的“见地”,此“行”即是禅家所谓的“行持”。

4.26如此,意识在不断深入地融入觉醒过程中,走上背尘合觉的解脱之路。关于先天本性的自由,即圆觉的完整了知将(逐步地或顿然地)呈现出来。

见地到哪里,就是实证到哪里。如见是圆顿之见,则实证也是圆顿之实证。如见地有步骤有过程有次第,则实证亦然。

4.27当瑜伽士在不断深入地融入觉醒过程中(即工夫尚未臻于娴熟,尚未彻底打成一片之时),Y障和意识模式等会不时地泛起(干扰瑜伽士,而令其有退失道心之可能)。


4.28 (只要瑜伽士的道心足够坚定)这些干扰是可以克服的(而并不是不可逾越的),就像我们曾经无数次地找到各种悲痛与苦难的原因,且成功地克服和化除之那样,通过追溯这些干扰的根源或通过修习禅定,皆可达到克服和化除之。


4.29作为一名无私追求最高境界的人,只须通过觉知和舍离现象世界的各种虚幻与颠倒,不断地舍之又舍,当至无可再舍之时,即入最终三摩地(圆觉或NF)之境。

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FT曰:“知幻即离,离即菩提(菩提即大觉之意)。”

此节经文仍然是以觉代修、以见代修、以慧代定、以性为定之语——预取了数百年后的中国禅师之语。

4.30到此境界时,一切苦痛将彻底熄灭,由因G律支配下的生命LH亦将彻底消除。

4.31当所有遮蔽真理的积层(各层Y障)和(身心中的各种)缺陷被洗涤和超越后,我们的洞察力将无任何封限,不移分寸而知天下(身不动,知已远)。

《道德经》第47章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努力——修行者的最后障碍

4.32当最后一丝人为的努力也被放弃之后,真理(存在的真实之理,即真实之理性)即可无间断地贯通、普照身心内外一切。意识于彻底的无为之中,实现了它的最终之使命——成为真理之化身(此时的意识或生命中再无一点染污与隐曲,与道合一)。

当瑜伽士修行到最终一步时,需要突破的最后一个障碍就是“人为的努力”——这是最后一点法执。故在最后的修行阶段,需要放弃一切方式的人为努力,而入彻底无为之境。此时最大的努力就是不做任何努力,最大的修行就是不再有任何修行。“努力修行”在初始阶段是必须的,但它将成为修行之路上最后一道障碍,这道障碍如果不予打破和超越,修行之果终难圆成。

4.33与道合一的瑜伽成就者安处于无为之中,此时的每个瞬间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永恒。故(得大成就的瑜伽士)圣者是一秒、一秒、一秒地全然生活于当下。

当事物到来时,接受一切;当事物消逝时,不留恋一切。万物如一条河流处于时刻变迁之中,而又从未有过任何变化——绝对的运动就是绝对的静止,相对的运动就是相对的静止。没有不静止的运动,也没有不运动的静止。当全水成波时,须知全波亦是水。无常变幻就是永恒,永恒就是无常变幻——永恒不在无常之外,无常也非在永恒之外。一切觉悟就是沉迷,一切沉迷就是觉悟。此名之为“圣者之化境”,或名之为“生命之圆境”。

有人问禅师:“未悟时如何?”禅师答:“吃饭睡觉。”“悟后如何?”禅师答:“仍旧吃饭睡觉。”“那悟与未悟有何不同?”禅师答:“当然不同。未悟时,吃饭不肯吃饭,百般思量;睡觉时不肯睡觉,万般忖度。悟后,吃饭就是吃饭,睡觉就是睡觉。是以不同。”


4.34解脱是真理的属性,它是独立、自在、创造、空性和觉照本身。

全经到4.33节就结束了。此节经文严格讲不再是经文了,它是咒语。

一边体会一边念诵——“解脱是真理的属性,它是独立、自在、创造、空性和觉照本身。”

一边体会一边念诵——“解脱是真理的属性,它是独立、自在、创造、空性和觉照本身。”

一边体会一边念诵——“解脱是真理的属性,它是独立、自在、创造、空性和觉照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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