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活动一记

2019年6月12日下午,龙华团区委青春家园项目之“识法代言人”,联合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律师的一天”律所参观活动,我校龙华区博文学校22位七年级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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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法代言人

同学们首先参观了律所的办公区与工作环境,直观感受到律所的文化风格和工作氛围。在参观过程中,不少同学表示很惊讶,“原来律所是一间间独立的办公室呀”,还有同学表示“这间空的办公室未来会写上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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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享

接下来进入本次活动的重头戏“分享交流”环节,此环节共有4名律师为同学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分享。刘佳佳律师为同学们介绍了律所的整体情况,分享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组织大家围绕“洞穴奇案”经典假想案例展开辩论,使大家初步接触了法学理论中的一些基础命题。

隆安律所深圳分所的创始人赖向东律师和青少年们分享了“律师是做什么的”、“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具备的条件”、“诉讼的常见流程”等。分享过程中学生们聚精会神,不少同学表示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是赖律师所提到的“作为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基本功,还要愿意为人排忧解难,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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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建国律师与同学们分享了“如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律师鼓励每一位学生在各个人生阶段,无论选择任何职业,都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成为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对社会有用的人。

方俊律师也为大家作了分享,鼓励同学们在青春期这个关键阶段,注重所有课程的学习,努力丰富自己的知识与提升与人沟通的能力,要全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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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律所,聆听分享,与资深律师们互动讨论,此次参访活动让青少年对于律师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直观的了解,同时也提升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开拓了视野,增强了青少年遵法守法的意识。期待本次参访活动可以在学生们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慢慢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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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团区委青春家园项目之“识法代言人”我带队出发,与22位孩子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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