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年以上的朋友么?来结个婚吧

舒淇&冯德伦

知道女神舒淇也要结婚的时候,我正在朝山街附近吃一大盘辣子鸡。

今年除我之外的世界似乎都充满爱情,四爷娶了若曦,杨过娶了小龙女,霍如十年挚友蜕变挚爱,今天舒淇也要嫁给相识二十年的冯德伦,就连我隔壁的男生都换了两次女朋友。

辣子鸡就着大麦茶,一口下去,我还是一个人,但似乎又相信爱情了。

舒淇透过经纪人表示:婚纱是H&M前两年送我的,头纱是一家婚纱店随意挑的。他的西装跟我的粉红色小洋装是临拍照前两天才让Silver街边卖的,照片是林炳存大师一星期前接到指令排开所有工作飞来布拉格拍摄的,还指定要自然风,只带反光板而已。

似乎一切都很随意,但随意的刚刚好。

相识二十年,相恋四年。

看到捷克的一个古堡,一冲动突然就决定结婚了,就连结婚启事都任性的很:婚事简单、礼服随性、决定突然、不会有任何婚宴派对!一切仪式感和面子上的事似乎都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决定相互纠缠一辈子了,义无反顾的。

似乎是向我们宣告着从朋友变成恋人,甚至夫妻,也没那么的难,就像冯德伦说的那样,什么都可以错但是别错过爱你的他/她。

不小心吃了块辣椒,差点就潸然泪下。

突然想起来CC拿着写好的三千字情书给我看,他问我,“你说会不会告白不成反而连朋友都做不成?”

只是那封情书生不逢时,那个时候我刚刚拒绝了左先生的告白,一改往日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作风,没敢轻易回答,只是甩给他一句歌词——来年陌生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他记得初见女生时,她穿的哪件衣服,记得和她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做朋友。

我也记得。

我和左先生高一就很好了,可是我拒绝了他的告白,随之而来的便是永无止境的尴尬和越来越少的联系,所以我不敢误人子弟。

或许我们都一样,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拿朋友做最好的保护色,去接近最喜欢的那一个,却又自虐式的疯狂的听着一些歌,比如《好朋友只是朋友》,比如《还是好朋友》,比如《最佳损友》。

不明所以的坚持着,恋人总有一天会分手而朋友不会,天真的以为不牵手就不会分手,这样就能够以朋友的友谊一如既往的爱着那个人。

直到你心心念念的好友,终于被你好朋友的定义搞得精疲力尽而牵了另一个人的手。

人总是在被现实打脸之后才能够看清现实。

既然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那为什么朋友就不能做恋人呢?

我还记得那时候,少年少女,血气方刚,一不小心就流言蜚语闹得血肉横飞,越是相互在乎,越要坚守朋友的位置,真是傻气。

就像我终究没有选择和左先生在一起。

尽管也曾一起走过无数条街道,在寒冬腊月里把烤地瓜分他一大半,看见他和别的女孩近一点,就狂吃辣椒试图转移注意力,而让自己泪流满面。

在那些似是而非的年纪,好朋友是最大的距离。

这点你不得不承认。记得那时候情侣空间盛行,左先生打着怕别人误会的旗号单方面解除了和我的空间关系,在我一次次想要靠近他的时候,笑着说要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那时候可能真的是怕别人误会吧,也可能是真的想要和我做一辈子的朋友。但这些真心却是在想要靠近的时候,如同一盆盆冷水,醍醐灌顶。

很不幸,错过了就是错过。

就着辣子鸡,我翻出当时CC发我的图,又一次读了CC写的三千字情书,声泪俱下。

当即打开微信给CC发了一句话,想表白就去表白吧,从来没有人规定好朋友不能在一起啊,你看霍建华林心如,你看舒淇冯德伦,多好的例子。

CC喜欢的妹子叫云菁,喜欢了大概有八年,高中的时候学校不让谈恋爱,他为了不给云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直没有表白,却在课上课下形影不离,同做一道习题、同在一个操场奔跑,连小组划分的卫生区域都想方设法的换到和她一起。

大学之后开始不在一个城市,云菁也一直是CC和我聊天必备的话题。他说,不知道她有没有恋爱,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上别人,可是就算没有,我这么山高皇帝远的,还是不要表白了,等毕业之后去了同一个城市工作也不晚。

就这样,度过了高中,又度过了大学。

在现在这个结婚成了敏感话题的年纪,他又开始担心自己的表白会不会被当做别有所图,会不会表白不成反而失了这么一个朋友。

其实,爱情本来就是突然的,倘若什么都能够一一准备好,按部就班的来的话,大概也就不叫爱情了。

毕竟惊喜更浪漫。

这句话是CC说的,就在今天,我一口辣子鸡还没咽下去的时候,他发了一张和云菁的合影过来,并告诉我,等你的鼓励再表白的话黄花菜都凉了。

舒淇和冯德伦的消息在手机上弹出来的时候,CC刚好和云菁在一起,常去的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见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CC就将手机递给了云菁,“你看,舒淇和冯德伦结婚了,相识二十年,相恋四年,连结婚都那么突然。”

在云菁凑上来看的时候,他又说,“其实好朋友是可以在一起的,而且可以比其他陌生人更好的在一起,云菁,不如我们也在一起吧?”

云菁笑了笑,“好啊。”

于是连三千字情书都没有用到,他们就这么很突然的在一起了,告白之前CC的所有担心与忐忑都没有发生,对的人就是这样一言不合就一拍即合了。

我关掉手机,继续吃我的辣子鸡,边吃边忍不住掉眼泪。

还好CC没有重蹈我的覆辙,毕竟一段感情从开始到结束都回天乏术。

我在心里默默祈祷,我和左先生都会遇见下一任好朋友,可以牵手、拥抱、结婚生猴子的好朋友,然后做一辈子的朋友。

曾经和一个作者朋友一起讨论过关于好朋友适不适合做情侣的问题,因为一部分的反面案例,当时讨论无果,但我现在想要告诉她——

从来没有人规定好朋友不可以做朋友,他能以朋友的身份陪你走过每个路口,熟悉你的口味和喜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逗你开心,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身边;他能接受你不洗脸不梳头,也能接受你闪闪发光的发神经,他见过你放声大哭的样子,失败的样子,失败后又努力的样子,他陪你喝过酒,陪你熬过夜,以朋友的身份,从容自然的照顾你的一切,你对他也一样。

如此,作为恋人只会更好。

不信你想想看,他会用你最喜欢的姿势牵手拥抱,会做你最熟悉的菜肴,会和你的其他朋友打成一团,能get到你所有的兴奋点,连给孩子取名的观念都与你的如出一辙,能和这样的他/她纠缠一辈子,这简直太美好了不是吗?

如果你有这样一个朋友,心为她动,被他懂的话,请大胆的告诉她/他,朋友做了这么久,不如来结个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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