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不同的大陆上人类以如此不同的速度发展呢?这种速度上的差异就构成了历史的最广泛的模式。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作用的历史,就是通过征服、流行病和灭绝种族的大屠杀来形成现代世界的。这些冲突产生了回响,而这些回响在经过许多世纪后仍然没有消失,并且在今天世界上的某些最混乱的地区仍在活跃地继续。
例如,非洲的广大地区仍在与近代殖民主义留给它的余孽进行斗争。在其他地区--包括中美洲、墨西哥、秘鲁、新喀里多尼亚和前苏联的许多地区,以及印度尼西亚的一些地区--社会动荡或游击战争,使甚至更多的本地居民起来反对由外来征服者的后代所控制的政府。其他的许多本地居民--如夏威夷的本地人、澳大利亚土著、西伯利亚本地人,以及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人数已经锐减,现在在人数上已被入侵者的后代大大超过了。虽然他们因此而不能发动内战,但他们仍然日益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
除了各民族之间由于过去的冲突而引发的当前这些政治和经济反响外,当前还存在着语言方面的反响--尤其是现代世界上现存的6000种语言中的大多数语言即将消亡,而由英语、汉语、俄语和近几个世纪以来使用人数大大增加的其他几种语言所取代。现代世界的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耶利问题中所暗含的不同历史轨迹造成的。
详尽的考古研究表明,复杂的灌溉系统并不是同权力集中的政府机构一起出现,而是在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才到来的。就是说,先是由于某种原因出现了政治集权,然后才有可能建设复杂的灌溉系统。还有一种解释列举了使欧洲人能够屠杀或征服其他民族的直接因素--尤其是欧洲的枪炮、传染病、钢铁工具和工业制成品。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因为显而易见,这些因素都是造成欧洲人征服的直接原因。然而,这种假设是不全面的,因为它仍然只提供了确定直接原因的一种近似的(初级阶段的)解释。它使人不由得想去寻找终极原因:为什么最后带来枪炮、凶恶的病菌和钢铁的竟是欧洲人,而不是非洲人或印第安人?
历史并不"就是一个又一个讨厌的事实",就像一个愤世嫉者说的那样。的确存在着适用于历史的广泛模式,而寻找对这些模式的解释不但令人陶醉,也是大有稗益的。
第一部分 从伊甸园到卡哈马卡
用以比较不同大陆的历史发展的合适起点是公元前11000年左右。从那时起,某些大陆上的族群是否已经比其他大陆上的族群领先一步或处于明显优势呢?
从13万到40万年前,欧洲和亚洲西部人口的集中体现是特别众多的骨骼化石,他们被认为是尼安德特人,有时被归入一个单独的人种--尼安德特人。尽管尼安德特人在许多漫画里被描绘成住在洞穴里像猿一样的野蛮人,但他们的脑却比我们的还要稍大一些。
人类历史终于在大约5万年前开始了,也就是在我所说的"大跃进"时期。这种大跃进的最早的明确迹象是在东非遗址出土的标准石器和第一件保存完好的首饰(鸵鸟蛋壳做的珠子项链)。
在一直保存完好的克罗马努人的物品中,最著名的是他们的艺术作品:壮丽的洞穴壁画、雕像和乐器,这些东西我们今天仍然当作艺术品来欣赏。任何人只要到法国西南部拉斯考洞穴去一趟,看看那里画的和实物一样大小的野牛和野马,直接体验一下壁画所产生的那种难以抗拒的力量,他立刻就会了解.壁画的创作者不仅在形骸而且在心灵上必定都巳现代化了。
显然,从大约10万年到5万年前,我们祖先的能力发生了某种重大的变化。那次大跃进提出了两个未解决的主要问题,即其触发原因及发生地点问题。至于原因问题,我曾在(第三种黑猩猩)一书中主张,是喉的完善为现代语言提供了解剖学的基础,而发挥人的创造力是要大大依靠语言的。而另外一些人则提出,在当时脑容量不变的情况下脑组织发生的变化,使现代语言成为可能。
各个大陆人类定居的年代有先后之分,这对其后的历史究竞有何影响?假使有一架时间机器把一个考古学家送回过去,让他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来一次环游世界。考虑到当时世界的情况,这个考古学家是否能够预测到各个大陆上人类社会会接二连三地发展出枪炮、病菌和钢铁,并从而预测到今天世界的情况呢?
我们的这位考古学家也许考虑过可能的领先优势。如果这种领先优势能够说明什么问题的话,那么非洲就是处于巨大的优势了:非洲大陆出现独立的原人比任何其他大陆至少要早500万年。此外,如果现代人类的确是在大约10万年前出现在非洲,然后向其他大陆扩散,那么其他地方在这期间积累起来的优势都会被一扫而光,从而使非洲人取得新的领先优势。而且,人类遗传的多样性以非洲为最高;也许更多样的人类集体会带来更多样的发明创造。
如果你认为领先优势的意思就是适应当地条件所需要的时问,那么我承认.适应极端的环境的确需要时间;例如,在人类于北美的其余地方定居后还要花9000年时间才在北极附近地区定居下来。但是,一旦现代人的创造力得到发展,人们就能探索并很快适应其他大部分地区。
例如,毛利人的祖先在到达新西兰后,他们显然花了几乎不到100年时问就发现了各种有价值的石材资源;又花了仅仅几百年时间就在世界上-些最高低不平的地区把恐鸟全部杀死;又花了仅仅几百年时间分化成一系列形形色色的社会,从沿海狩猎采集社会到进行新型粮食贮藏的农民社会。
因此,我们的考古学家也许会在察看了美国后作出结论说,尽管非洲人拥有巨大的领先优势,但他们可能会在最多1000年内被最早的美洲人迎头赶上。从那以后,美洲的较大面积(比非洲的面积大5%)和大得多的环境多样性可能会使美洲土著获得对非洲人的优势。
这位考古学家接着可能会转向欧亚大陆并作如下的推论。欧亚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大陆。除非洲外,它比任何其他大陆人类定居的时间部长。人类在100万年前才在欧亚大陆定居,面非洲在这之前很久就有人定居了。但这可能不说明任何问题,因为原人当时还处在一种相当原始的阶段。我们的考古学家可能会看一眼旧石器晚期西南欧的一片繁荣景象,那里有所有那些著名的艺术品和复杂的工具.然后他也许想要知道,当时的欧亚太陆是否已至少局部地取得了领先的优势。
最后,这位考古学家可能会再转向澳大利亚/新几内亚.首先注意到它的面积很小(它是最小的一个大陆),它的很大一部分是只能养活很少人的沙漠.这个大陆是与世隔绝的,人类在那里定居比在非洲和欧亚大陆都要晚。所有这一切可能会使这位考古学家预测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缓慢发展。
但是请不要忘记: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是世界上最早发展水运工具的入。他们创作洞穴壁画显然至少和欧洲的克罗马努人一样早。乔纳森.金登和蒂姆.弗兰纳里指出,人类从亚洲大陆架岛屿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来定居,需要学会应付他们在印度尼西亚中部岛屿上碰到的那种新环境--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海洋资源、珊瑚礁和红树林的犬牙交错的海岸线。当这些移民渡过每个印度尼西亚岛屿和它东面的另一个岛屿之间的海峡时,他们又一次适应并布满了这个岛,接着再向下一个岛屿移民。这是一个迄今为止入口连续爆炸的、史无前例的黄金时代。也许,这种周而复始的移民、适应性变化和人口爆炸,是专为大跃进做准备的。大跃进在这里发生后,再向西传播回欧亚大陆和非洲。如果这个设想是正确的,那么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就是取得了一种巨大的领先优势,这种优势本来是可以在大跃进之后很久继续推动那里的人类发展的。
因此,一个被送回到公元前11000年的观察者可能不会预测到哪个大陆上的人类社会会发展最快,但他可以提出充分的理由说明任何一个大陆都有这样的机会。当然,从事后来看,欧亚大陆就是这样的一个大陆。但结果表明,欧亚大陆社会发展较快的真实原因根本不是我们所虚构的公元前11000年时的考古学家所猜测的那种直接了当的原因。本书以下篇幅所要研究的就是去发现那些真正的原因。
历史的自然实验
今天,我们很难理解放西班牙人的军事装备打败的这种人数上的巨大优势。在卡哈马卡战役中,168个西班牙人粉碎了在人数上500倍于己的一支美洲土著军队,杀死了数以千计的土人,而自己却未损一兵一卒。
西班牙人的这些胜利不能轻易地仅仅归之于美洲土著盟友的帮助,归之于西班牙人的武器和马匹这种新奇事物所产生的心理作用,也不能(像有人经常宣称的那样)归之于印加人误把西班牙人当作是他们的神灵比拉科查降世。到18世纪开始时,枪炮取代刀剑而成为主要武器,帮助入侵的欧洲人取得对美洲土著和其他土著族群的优势。
在西班牙人对印加人的征服中,枪炮只起了一种次要的作用。当时的枪(所谓的火绳枪)既难装填,又难发射,皮萨罗也只有十来支这样的枪。在它们能够凑合着发射出去的那些场合,它们的确产生了巨大的心理作用。重要得多的倒是西班牙人的钢刀、长矛和匕首,这些都是用来屠杀身体甚少防护的印第安人的强有力的锐利武器。相比之下,印第安人的无棱无锋的棍棒虽然也能打伤西班牙人和他们的马匹,但很少能将其杀死。西班牙人的铁甲或锁子甲,尤其是他们的钢盔,通常都能有效地对付棍棒的打击,而印第安人的护身软垫则无法防御钢铁武器的进攻。
西班牙人因其战马而取得的巨大优势,在目击者的记述中跃然纸上。骑兵可以很容易地超越印第安哨兵,使他们来不及向后面的印第安部队发出警报,骑兵还可以用马把印第安人撞倒,让马蹄把他们踏死。一匹战马在冲锋时的冲击力量、它的机动性、它可能有的进攻速度以及它所提供的居高临下并且得到保护的战斗位置,使得空旷地带的步兵几乎无招架之力。马的作用并不是仅仅由于它们在第一次与它们交锋的士兵心里产生恐怖的感觉。马匹改变战争是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在黑海北面的大草原上对马的驯化开始的。马匹使得骑马的人能够通过比步行远得多的距离,去进行奇袭,并在防御部队集合前逃之天天。这种武器6000年来直到20世纪初一直是举足轻重的,并最终在所有大陆得到运用。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骑兵在军事上的支配地位才最后宣告结束。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西班牙人因为有了马匹、钢铁武器和盔甲而取得了对手无寸铁的步兵的优势,那么西班牙人总是能够以寡敌众,所向披靡,就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感到奇怪的了。
阿塔瓦尔帕是怎么会到卡哈马卡来的?
阿塔瓦尔帕和他的军队来到卡哈马卡,是因为他们刚刚在一场使印加人四分五裂、大伤元气的内战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皮萨罗很快觉察到这种分裂的形势,并加以利用。这次内战的起因竟是一场天花流行。天花由西班牙移民带到巴拿马和哥伦比亚后,经由陆路传播到南美的印第安人中去,在1526年左右杀死了印加皇帝瓦伊纳.卡帕克和他的大多数朝臣,随后又迅即杀死了他的指定继承人尼南.库尤奇。这些死亡事故导致了阿塔瓦尔帕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瓦斯卡尔之间的皇位之争。如果不是因为天花流行,西班牙面对的可能就是一个团结一致的帝国。
因此,阿塔瓦尔帕在卡哈马卡的出现突出了世界史上的一个关键因素:具有相当免疫力的入侵民族把疾病传染给没有免疫力的民族。天花、麻疹、流行性感冒、班疹伤寒、腺鼠疫以及其他一些在欧洲流行的传染病,毁灭了其他大陆的许多民族,从而在欧洲人的征服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部分 粮食生产的出现和传播
第四章 农民的力量
自从现代人的祖先在大约700万年前从现在的类人猿的祖先分化出来后,地球上的所有人类大部分时间都是靠猎捕野兽和采集野生植物为生。只是在过去的11000年中,有些民族才转向所谓的粮食生产:就是说,驯化野生动植物,以因此而产生的牲畜和农作物为食。今天,地球上的大多数人吃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或别人为他们生产的粮食。
不同部族在史前的不同时期学会了粮食生产。有些部族,如澳大利亚土著,却从来没有学会粮食生产。在那些学会粮食生产的部族中,有些(例如古代的中国人)是靠自己独立发展粮食生产的,而另一些(包括古代埃及人)则是从邻近部族学会粮食生产的。但是,我们将会看到,从间接的意义说,粮食生产是枪炮、病菌和钢铁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在不同大陆的族群是否或何时变成农民和牧人方面的地理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他们以后截然不同的命运。在我们把下面6章专门用来弄清楚粮食生产方面的地理差异是怎样产生的之前,本章将查考一下一些主要的因果关系,因为粮食生产正是通过这种关系带来了所有使皮萨罗俘虏阿塔瓦尔帕和弗雷德?赫希奇的族人剥夺利瓦伊的族人的有利条件。
第一个因果关系是最直接的因果关系:能够获得更多的可消耗的卡路里就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在野生的动植物物种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可供人类食用,或值得猎捕或采集。多数动植物是不能用作我们的食物的。
通过对我们能够吃的那几种动植物的选择、饲养和种植,使它们构成每英亩土地上的生物量的90%而不是0.1%,我们就能从每英亩土地获得多得多的来自食物的卡路里。结果,每英亩土地就能养活多得多的牧人和农民--一般要比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多l0倍到100倍。这些没有感情的数字所产生的力量,就是生产粮食的部落取得对狩猎采集部落的许多军事优势中的第一个优势。
在饲养驯化动物的人类社会中,牲畜在4个不同的方面养活了更多的人:提供肉类、奶脂、肥料以及拉犁。最直接的是、家畜代替野生猎物而成为社会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
许多农业部族的生育间隔期是两年左右,为狩猎采集部族的一半。粮食生产者的这种较高的出生率,加上他们按每英亩计算养活更多的人的能力,使他们达到了比狩猎采集部族更大的人口密度。
定居生活的另一个结果是人们可以把多余的粮食贮藏起来,因为如果人们不能留在附近看管贮藏的粮食,那么贮藏就是毫无意义的。虽然有些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部族可能偶尔也把几天吃不完的食品收藏起来,但这种富源对他们几乎毫无用处,因为他们不能保护它。但贮藏的粮食对于养活不生产粮食的专门人材是必不可少的,而对于养活全村社的人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社会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这类专职的专门人材,这种人材首先出现在定居社会中。
通过税收建立剩余粮食储备,除了养活国王和官员外,还能养活其他专职的专门人材。与征服战争关系最直接的是,剩余粮食储备可以用来养活职业军人。这是不列颠帝国最终打败新两兰武装精良的本土毛利人的决定性因素。虽然毛利人取得了几次惊人的暂时胜利,但他们不能在战场上保持一支常备军,所以到头来还是被18000人的英国专职军队拖垮了。粮食储备还可以养活为征服战争提供宗教理由的神职人员,养活像制造刀剑、枪炮和发展其他技术的金属加工工人之类的手艺人,以及养活能够保存信息的抄写员,因为他们所记录的信息比人们能够准确记住的信息要多得多。
作为粮食的农作物和家畜还有其他用途,例如帮我们保暖和向我们提供有价值的材料。农作物和家畜生产出的天然纤维,可以用来做衣服、毯子、网和绳子。大多数重要的植物驯化中心不但培育粮食作物,也培育纤维作物--主要有棉花、亚麻(亚麻布的原料)和大麻。有几种驯化动物则出产动物纤维--特别是绵羊、山羊、美洲驼和羊驼的毛以及蚕丝。驯化动物的骨头是冶金术发明前新石器时代各部族用作人工制品的重要原料。牛皮被用来制革。在美洲许多地方栽培最早的植物之一是为非食用目的而种植的,这就是用作容器的葫芦。
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在19世纪铁路发展起来之前成为我们主要的陆路运输手段,从而进一步使人类社会发生了革命性的剧变。在动物驯化之前,由陆路运输货物和人的唯一手段就是用人来背。大型哺乳动物改变了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可能迅速地不但把人而且也把大量沉重的货物从陆路运到很远的地方去。供人骑乘的驯化动物有马、驴、牦牛、驯鹿、阿拉伯单峰驼和中亚双峰驼。这5种动物和羊驼一样,都被用来背负行囊包裹。牛和马被套上大车,而驯鹿和狗则在北极地区拉雪橇。在欧亚大陆大部分地区,马成了长距离运输的主要手段。3种驯化骆驼(阿拉伯单峰驼、中亚双蜂驼和羊驼)分别在北非地区和阿拉伯半岛、中亚和安第斯山脉地区起着类似的作用。
动植物驯化对征服战争的最直接的贡献是由欧亚大陆的马作出的。再往后,在马鞍和马镫发明后,马使来自亚洲大草原的匈奴人和一波接一波的其他民族对罗马帝国和后继国家造成了威胁,最后以蒙古人于公元13世纪和14世纪征服亚洲和俄罗斯的许多地方而达到高潮。
总之,动植物的驯化意味着人类的粮食越来越多.因而也就意味着人口越来越稠密。因此而带来的粮食剩余和(在某些地区)利用畜力运输剩余粮食,成了定居的、行政上集中统一的、社会等级分明的、经济上复杂的、技术上富有革新精神的社会的发展的先决条件。因此,能否利用驯化的动植物,最终说明了为什么帝国、知书识字和钢铁武器在欧亚大陆最早发展起来,而在其他大陆则发展较晚,或根本没有发展起来。在军事上使用马和骆驼以及来自动物的病菌的致命力量,最后就把粮食生产和征服之间的许多重要环节连接了起来。
第五章 历史上的穷与富
粮食生产在地球上的广大地区过去没有出现过,这并不令人奇怪,由于生态原因,粮食生产在这些地区现在仍然难以出现或不可能出现。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区,粮食生产是在何处、何时和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一个极端情况是:有些地区的粮食生产完全是独立出现的,在其他地区的任何作物或动物来到之前,许多本土作物(在有些情况下还有动物)就已驯化了。
第六章 种田还是不种田
虽然农民和牧人构成了世界上实际粮食生产者的大多数,但其中大部分人的境况不一定就比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来得优越。他们每天花在工作上的小时和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比可能只多不少。一些考古学家已经证实,许多地区最早的农民同被他们取代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比,身材较矮小,营养较差.患严重疾病的较多,死时平均年龄也较轻。如果这些最早的农民能够预见到选定粮食生产的后果,他们也许不会决定那样去做。既然他们不能预见到这个结果,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作出这样的选择呢?
有许多实际情况表明,狩猎采集族群的确看见过他们的邻居在进行粮食生产,不过他们还是拒绝接受想象中的粮食生产的好处,而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
还有一些与农民接触的狩猎采集族群最后的确成了农民,但那也只是在我们看来可能是经过极其漫长的拖延之后。
我们可能首先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粮食生产是发现的,或发明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事粮食生产还是狩猎采集,这中间甚至不存在有意识的选择。具体地说,在地球上每一个地区,最早的选定粮食生产的族群显然不可能作出有意识的选择,也不可能有意识地把农业作为他们的奋斗目标,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农业,根本不知道农业是怎么一回事。相反,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粮食生产是逐步形成的,是在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决定的副产品。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粮食生产竟会发展起来,为什么它是在某些地方而不是在另一些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是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发展的时间不是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
粮食生产是由狩猎采集族群发端于前,然后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必要的技术都是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在其一地区最后驯化的野生动植物都是同时驯化的。即使是在粮食生产以最快的速度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独立发展起来的情况下,也要花上几千年时间才能从完全依赖野生食物转变为依赖很少几种野生食物。在粮食生产的早期阶段,人们采集野生食物和培织非野生食物是同时进行的,而随着对作物的依赖的增加,各种采集活动在各个时期的重要性减少了。
这种转变是逐步实现的,其根本原因是,粮食生产制度的渐次形成乃是许多关于时间和劳力分配的不同决定积累的结果。觅食的人同觅食的动物一样,只有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但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有这么一个早期的农民,他在早晨醒来时自问:我今天是不是应该用锄头给我的菜园子除草(预计从现在起几个月后可以出产出许多蔬菜),或是去摸点虾或蟹什么的(预计今天就可以吃到一点河鲜),或是去捕鹿(今天可能会得到许多肉,但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觅食的人和觅食的动物-样,都在不断地按优先顺序来作出分配劳力的决定,哪伯是无意识地也是一样。他们首先集中注意力于最喜欢的食物,或者能够产生最高报偿的食物。如果这些食物无法得到,他们就转向不太喜欢的食物。
在作出这些决定时要考虑许多问题。人们寻找食物是为了充饥果腹。他们也渴望得到一些特别的食物,如富有蛋白质的食物、脂肪、盐、甜水果以及只要吃起来味道好的食物。如果所有其他情况都相同,人们就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努力和最大的把握产生最大的回报的方法去寻找食物,从而追求在卡路里、蛋白质或其他特别的食物品种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同时,他们也追求最小限度的风险:同按平均时间计算回报率很高但也很可能饿死的一种变化不定的生活方式相比,适中的然而可靠的回报显得更为可取。差不多11000年前的最早的菜园的一个可想而知的作用是,万一在野生食物供应短缺时提供一个作为预防的食物储备地。
相反,男性猎人的行动往往要受到声望这类考虑的影响。例如,他们可能宁愿每天去猎捕长颈鹿,每月猎获一头长颈鹿,从而赢得伟大猎人的身份,而不是降低身份,每天确保采集到坚果,一个月背回家两倍于一头长颈鹿重量的食物。每个大陆上的农民是不可能有意识地去选择农业的,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过他们的附近有任何别的农民。然而,粮食生产一旦在某个大陆的某个部分出现,邻近的狩猎采集族群就能看到粮食生产的结果,从而作出有意识的决定。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狩猪采集族群几乎是全盘接受了邻近的粮食生产制度;在另一些情况下,他们只选择其中的某些成分;在还有一些情况下,他们则是完全拒绝粮食生产,而继续做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我们不应该认为采纳农业的决定是在封闭状态下作出的,就好像那些人在这以前没有养活自己的手段似的。相反,我们必须把粮食生产同狩猎采集看作是相互竞争的供选择的办法。在狩猎采集外再种植某些作物或饲养某些牲口的混合经济,不但在和这两种"纯粹"经济竞争,而且也在和粮食生产比例或高或低的混合经济竞争。尽管如此,在过去的1万年中,普遍的结果一直是从狩猎采集转变为粮食生产。因此,我们必须问一问:是什么因素使竞争优势不属于前者而属于后者?
我们仍然可以找出5个起作用的主要因素;而争论也主要是围绕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而展开的。
一个因素是获得野生食物的可能性减少了。狩猎采集族群的生活方式在过去的13000年中变得好处越来越少了,因为他们所依赖的资源(尤其是动物资源)己不再那么丰富或者甚至消失。
第二个因素是:正如野生鸟兽资源的枯竭往往使狩猎采集活动好处不大一样,由于获得可驯化野生植物的可能性增加了,对植物进行驯化的做法可以得到较大的好处。
还有一个不利于狩猎采集生活的因素,是粮食生产可能最后依赖的一些技术--对野生粮食的收集、加工和贮藏的技术的长期发展。
第四个因素是人口密度增加和粮食生产出现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世界各地,凡是可以得到充分证据的地方,考古学家们都发现了人口密度增加与粮食生产之间出现相互联系的证据。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先有鸡还是光有蛋的问题:是人口密度增加迫使人们求助于粮食生产,还是粮食生产促使人口密度增加?
这是一个在正反馈循环中自身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旦开始,速度就越来越快。人口密度的逐步增加,迫使人们去奖励那些无意中增加了粮食产量的人,以获得更多的粮食。一旦人们开始生产粮食并过定居的生活,他们就能够缩短生育间隔期,生出更多的人来,从而也就需要更多的粮食。
第七章 怎样识别杏仁
最初的农民是怎样在不知不觉中驯化了植物的呢?比方说,他们是怎样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把有毒的杏仁变成了无毒的杏仁的呢?除了使某些野生植物变得更大或毒性更少外,他们实际上还使它们产生了哪些变化呢?是什么使得某些植物比其他植物更容易驯化,或更吸引人去对其驯化?为什么橄榄树向石器时代的农民屈服了,而橡树则然使我们最聪明的农艺师一筹莫展呢?
就植物来说,我们不过是无意间"驯化"了植物的成千上万种的动物之一。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豌豆。豌豆的种子(我们吃的豌豆)封闭在豆荚里。野豌豆要发芽生长,就必须破荚而出。为了做到这一点.豌豆就演化出一种基因,能使豆荚突然破裂,把豌豆弹射到地上。偶然产生突变的豌豆的豆荚不会爆裂。在野外,这种产生突变的豌豆一直到死都是包裹在亲株上的豆荚里面,而只有这种能爆裂的豆荚才把它们的基因传递给后代。但与此相反的是,人类能够收获到的唯一豆荚可能就是留在植株上的那些不爆裂的豆荚。因此,一旦人类开始把野豌豆带回家去吃,立刻就产生了对这种单基因突变的选择。
野生的小麦和大麦不是封闭在能够爆裂的荚子里,而是长在麦秆的顶端,麦秆能自动脱落,使种子落到能够发芽生长的地面上。一种单基因突变使麦秆不会脱落。在野生状态下,这种突变对植物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因为种子不能落地,就无法发芽生根。但这些产生突变的种子省力地留在秆子上可能是在等待人类来收获它们并把它们带回家。当人类接着种下了这些收获来的产生突变的种子后,农民又一次可以从这些种子的后代中得到所有产生突变的种子,收获它们,播种它们,而后代中未产生突变的那些种子就落到地上,而无法得到了。这样,农民就180度地改变了自然选择的方向:原来成功的基因突然变得具有毁灭性了,而毁灭性的突变却变得成功了。1万多年前,这种对不脱落的小麦和大麦麦秆的无意识的选择,显然是人类对植物的第一个重大的"改良"。
第二个改变甚至是古代旅行者更难以觉察的。对于在气候变化无常的地区生长的一年生植物来说,如果所有的种子都迅速地同时发芽,那可能是毁灭性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只要一次干旱或霜冻就可能把幼苗全都杀死,连传种接代的种子都没有了。因此,许多一年生植物演化的结果是通过发芽抑制剂来减少损失,使种子在开始阶段休眠,然后在几年里分批发芽。这样,即使大多数幼苗由于一次恶劣的天气而死光,剩下的一些种子还会在以后发芽。
野生植物赖以减少损失的一种普通的适应性变化,是把它们的种子裹在一层厚厚的皮壳或保护层中。产生这种适应性变化的这许多植物包括小麦、大麦、亚麻或向日葵。
因此,农民就是从一些特有的植物中进行选择,他们选择所根据的标准,不但有大小和味道这些看得见的品质,而且还有诸如种子传播机制、发芽抑制和繁殖生物学这些看不见的特点。结果,不同的植物由于十分不同的或甚至相反的特点而得到选择。有些植物(如向日葵)由于大得多的种子而得到选择,而另一些植物(如香蕉)则由于种子小或没有种子而得到选择。选择生菜则取其茂盛的叶子而舍其种子或果实;选择小麦和向日葵则取其种子而舍其叶;选择南瓜则取其果实而舍其叶。特别有意思的是,由于不同的目的,对于一种野生植物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从而产生了外观十分不同的作物。甜菜在巴比伦时代即已有种植,不过那时种植甜菜是为了它们的叶(如叫做牛皮菜的现代甜菜品种),后来再种植则是为了它们可吃的根,最后(在18世纪)则是为了它们所含的糖份(糖用甜菜)。最早的卷心莱可能原本是为了它们的含油种子而被种植的,后来经过甚至更大的分化,对它们也就有了不同的选择;有的选择了叶(现代的卷心菜和羽衣甘蓝),有的选择了茎(撇蓝),有的选择了芽(袍子甘蓝),有的选择了花芽(花椰菜和花茎甘蓝)。
与工业革命改变了飞蛾的环境几乎一样,农业耕作也改变了植物的环境。经过松土、施肥、浇水和除草的园地所提供的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于山坡上干燥、未施肥的园地。植物在驯化中所产生的许多变化都来自此类条件的变化,因此也就有了那些处于有利条件的植物品种的变化。例如,如果农民在园子里播下的种子密密麻麻,那么在种子之间就会产生剧烈的竞争。大的种子可以利用良好的条件迅速生长,此时它们所处的地位就比小的种子有利,因为小的种子先前是长在干燥、未施肥的山坡上的,而那里种子比较稀少,竞争也不那么激剧,所以只有生长在那样的地方才对它们有利。植物本身之间这种持续的竞争,对于获得较大的种子和野生植物变成古代作物期间逐步形成的其他许多变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八章 问题在苹果还是在印第安人
我并非因此就暗示说苹果不可能在北美驯化。请记住:苹果在历史上是最难栽培的果树之一,也是在欧亚大陆驯化的最后一批主要的果树之一,因为苹果的繁殖需要复杂的嫁接技术。直到希腊古典时期,即欧亚大陆粮食生产开始出现后8000年,即使在新月沃地和欧洲也没有关于大规模驯化苹果的证据。如果美洲印I第安人开始以同样的速度发明或学会嫁接技术,并终于也驯化了苹果,那也要在公元5500年左右,即北美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出现植物驯化后大约8000年。
因此,在欧洲人到达时印第安人仍未能驯化北美的苹果,其原因不在印第安人,也不在苹果。就苹果驯化必要的生物条件而言,北美印第安农民和欧亚大陆农民一样,北美的野生苹果也和欧亚大陆的野生苹果一样。印第安人未能驯化苹果的原因却是在于印第安人所能得到的整个野生动植物组合。这个组合的不太多的驯化潜力,就是北美粮食生产很晚才开始的主要原因。
第九章 斑马、不幸的婚姻和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可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驯化的;不可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可驯化之处。
如要你认为你以前读到过和这差不多的字句.那你就说对了。只要稍稍改动一下,那就成了托尔斯泰伟大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著名的第-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幸福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了得到幸福,婚姻必须在许多不同方面都是成功的:两性的吸引、对金钱的共识、对孩子的管教、宗教信仰、三亲六眷,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在所有这些基本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出了问题,就可使婚姻毁掉,即使这婚姻所有其他必要的幸福因素一样不少。
这个原则推而广之,可以用来了解婚姻以外的生活的其他许多方而。对于成功,我们往往是寻求容易的、单一因素的解释。然而,对于大多数重大的事情来说,成功实际上需要避免许多个别的可能的失败原因。
许多看似合适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如斑马和西瑞,从来没有被驯化过,而成功驯化的动物几乎清一色地出产在欧亚大陆。
在全世界作为驯化候补考的148种陆生食草类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中,只有14种通过了试验。为什么其余的134种没有能通过试验呢? 弗朗西斯.高尔顿在把其余那些动物说成是"注定要永远野生"时指的是哪些情况呢?
要能得到驯化,每一种候补的野生动物都必须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缺少了哪一个必不可少的特点,都会使驯化的努力失败。至少可以找出驯化失败的6组原因。
日常食物。每一次某种动物在吃某种植物或另一种动物时,食物生物量转换为取食者生物量的效率远远低于100%:通常在10%左右。就是说,要花费1万磅左右的玉米才能喂养出一头1000磅重的牛。如果你想要养一只1000磅重的食肉动物,你就得用1万磅重的食草动物去喂它,而这1万磅重的食草动物又需要用10万磅的玉米来饲养。
由于这种根本性的缺乏效率,没有一种食肉的哺乳动物为了充当食物而被驯化。(其所以未能得到驯化,不是因为其肉硬或无味:我们一直在吃食肉的野生鱼类,而我本人也能证明狮肉馅饼的美味。)最最勉强的例外是狗。狗本来是被驯化来看门和做打猎的伙伴的,但不同品种的狗被培育出来,在阿兹特克时代的墨西哥、波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狗还被饲养来充当食物。然而,经常吃狗肉是缺乏肉食的人类社会的万不得已的事。此外,狗不是严格的食肉动物,而是杂食动物:如果你天真地认为你的爱犬其实是吃肉的,那就请你读一读你家狗食袋上的原料配方一览表。阿兹特克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养来吃的狗即使靠吃蔬菜和食物下脚也一样能长得膘肥体壮。
生长速度。为了值得饲养,驯化动物也必须生长迅速。这个要求把大猩猩和大象给排除了,虽然它们都吃素,绝对不挑食,而且身上的肉也多。有哪一个想要成为饲养大猩猩或大象的大牧场主会花15年时间去等待他的牧群长到成年那么大?需要役用象的现代亚洲人发现把大象从野外捉来加以调教要省钱得多。
圈养中的繁殖问题。南美小羊驼是安第斯山脉的一种野骆驼,它的毛是兽毛中最细最轻的,因而为人们所珍视。古代印加人把野生小羊驼赶进围栏,剪下它们的毛.然后再把它们放走。需要这种名贵驼毛的现代商人要么用印加人的老办法,要么干脆把野生的小羊驼杀死。尽管有金钱和名声的强烈刺激.为了获得驼毛而在圈养中繁殖小羊驼的所有尝试都失败了,其原因包括:小羊驼在交配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复杂的求偶程式,一种在圈养中无法做到的程式;雄性小羊驼彼此之间水火不能相容;以及它们需要一个终年使用的觅食区和一个分开的终年使用的睡眠区。
凶险的性情。当然,几乎任何一种体形够大的哺乳动物都能杀人。猪、马、骆驼和牛都杀死过人。然而,有些大型动物性情还要凶险得多,比其他动物也危险得多。动则杀人的倾向使许多本来似乎理想的动物失去了驯化的候补资格。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灰熊。熊肉是昂贵的美食,灰熊体重可达1700磅,它们主要吃素(虽然也是可怕的猎手),它们素食的范围很广,它们靠吃人的食物下脚而茁壮生长(从而在黄石公园和冰川国家公园造成了巨大的问题).它们生长的速度也比较快。如果灰熊能在圈养中表现良好,它们就会成为绝妙的产肉动物。较长时间地饲养灰熊可能是自杀行为;我不知道有谁驯养过成年灰熊。
同样,河马这个4吨重的素食动物,如果不是因为它们那样危险,可能会成为农家的大牲口。河马每年杀死的人比非洲的任何其他哺乳动物(甚至包括狮子)杀死的人都要多。
容易受惊的倾向。大型食草类哺乳动物以不同的方式对来自捕食者或人类的危险作出反应。有几种在觉察到危险时会变得神经紧张,动作敏捷,并且照例立即逃走。还有几种则动作迟缓.不那么紧张,在群集中寻求保护,在受到威胁时站在原地不动,不到必要时不会逃跑。
自然,容易紧张的那几种难以圈养。如果把它们关在围栏里,它们也可能惊恐不安,不是被吓死,就是为了逃生在围栏上撞死。例如,瞪羚的情况就是如此。
群居结构。几乎所有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都证明它们的野生祖先具有3个共同的群居特点:它们生活在群体里;它们在群体成员中维持着一种完善的优势等级;这些群体占据重叠的生活范围,而不是相互排斥的领域。
这种群居动物适合于放牧。既然它们彼此相安无事,所以就能把它们集中在一起。既然它们本能地跟随一个起支配作用的领袖.而且把人当作那个领袖而牢牢记住,所以它们就乐于接受牧人或牧羊狗的驱赶。群居动物在拥挤的圈养条件下也能生长良好,因为它们在野生时就已习惯于生活在密集的群体中了。
相形之下,独居的地盘性的动物就不能把它集中起来放牧。它们彼此不能相容,它们没有把人牢牢地记在心上,它们也不会本能地顺从。猫不像狗那样对人出于本能地顺从。猫是唯一的得到驯化的地盘性哺乳动物,我们驯化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它们当作肉食来源而大群地放牧,而是把它们当作独居的猎兽或宠物来饲养。
第十章 辽阔的天空和偏斜的轴线
地球上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多则9个,少则5个。然而,在史前时期,除了这少数几个粮食生产的发源地外,在其他许多地区也已有了粮食生产。所有这些其他地区之所以出现粮食生产,是由于作物、牲口以及栽种作物和饲养牲口的知识的传播,在某些情况下,则是由于农民和牧人本身迁移的结果。
粮食生产的这种传播的主要路线,是从西南亚到欧洲、埃及和北非、埃塞俄比亚、中亚和印度河河谷;从萨赫勒地带和西非到东非和南非;从中国到热带东南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朝鲜和日本;以及从中美洲到北美洲。此外,粮食生产甚至在它的发源地由于来自其他发源地的另外一些作物、牲口和技术而变得更加丰富了。
某种作物的迅速传播可能不但抢先阻止了同一植物的野生祖先在其他某个地方的驯化,而且也阻止了有亲缘关系的野生植物的驯化。如果你所种的豌豆已经是优良品种,那么从头开始再去驯化同一种豌豆的野生祖先,当然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去驯化近亲的野豌豆品种也同样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对农民来说,这种豌豆和已经驯化的豌豆实际上是同一回事。西南亚所有的始祖作物抢先阻止了对欧亚大陆西部整个广大地区任何近亲植物的驯化。
第十一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我们有些成年人会从我们的宠物那里得到传染病,而儿童得这种传染病地甚至会更多。通常这种病不过是一种小小的不舒服,但有些也会发展成为大病。整个近代史上人类的主要杀手是天花、流感、肺结核、疟疾、瘟疫、麻疹和霍乱,它们都是从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传染病,虽然奇怪的是引起我们人类的流行疾病的大多数病菌如今几乎只局限于在人类中流行。
关于病菌的历史作用的最令人生畏的例子。来自随同哥伦布1942年的航行而开始的欧洲人对美洲的征服。虽然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西班牙征服者杀死的印第安人不计其数,但凶恶的西班牙病菌杀死的印第安人却要多得多。为什么在欧洲和美洲之间这种可怕的病菌的交流是这样不对等?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疾病没有大批杀死西班牙入侵者,并传回欧洲,消灭掉欧洲95%的人口?不但在大批杀死想要成为非洲和亚洲热带地区的征服者的欧洲人方面,而且在欧亚大陆的病菌大批杀死其他许多土著方面,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自然,我们都喜欢按照我们自己的观点来考虑疾病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挽救自己和杀死病原体?让我们消灭这些坏蛋,而不必介意它们的动机是什么!然而,在一般的生活中,为了打败敌人,必须了解敌人,在医学中尤其如此。
因此,让我们首先暂时把我们人类的偏见放在一边,从病菌的角度来考虑疾病问题,要知道,病菌同我们一样都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病菌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使我们生病,如使我们的生殖器溃疡或腹泻。它这样做会得到什么样的演化利益呢?这似乎是特别令人费解而又自拆台脚的事,因为病菌杀死了它的宿主也就杀死了它自己。
从根本上来说,病菌的演化和其他物种没什么两样。演化所选择的,是那些在繁殖后代和帮助后代向适于生的地方传播方面都是最有效的个体。可以从数学上把病菌的传播定义为:由每一个原发病人所传染的新的受害者的数目。这个数目的大小取决于每一个受害者能够传染给新的受害者的持续时间长短,以及这种病菌从一个受害者转移到下一个受害者的效率。
病菌已演化出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以及从动物传播给人。传播能力强的病菌繁殖的后代也多,结果就会得到自然选择的偏爱。我们的疾病的许多"症状",实际上不过是某种非常聪明的病菌在改变我们的身体或行为以便使我们帮助传播病菌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方式而已。
病菌传播的最不费力的方式,就是等待着被动的传染给下一个受害者。有些病原体等待下一个宿主被下一个宿主吃掉,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
有些病菌不是等到旧宿主死后被吃掉,而是在昆虫的唾液中"搭便车",这个昆虫咬了原来的宿主,然后赶紧离开去寻找新的宿主。提供这种"免费搭车"的可能是蚊子、跳蚤、虱子或采采蝇,他们分别传播疟疾、瘟疫、伤寒或昏睡病。
其他一些病菌可以说是由自己来处理事情。它们改变宿主的结构和习惯,来加速自己的传播。
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和百日咳病菌所运用的策略就更厉害了,它们诱使受害者咳嗽或打喷嚏,把一群病菌向未来的新宿主喷射出去。同样,霍乱菌促使它的受害者大量腹泻,把病菌送人潜在的新受害者饮用的水源。引起朝鲜出血热的病毒通过鼠尿来传播。在改变宿主的行为方面,再没有什么能和狂犬病病毒相比的了,这种病毒不但进入了受到感染的狗的唾液中,而且还驱使这只狗疯狂地乱咬,从而使许多新的受害者受到感染。但就这种小虫子所作的实际努力来说,应该得奖的还是钩虫和血吸虫之类的寄生虫。它们的幼虫通过前一个受害者的粪便被排泄到水里或土里,又从那里努力地钻进新宿主的皮肤。
因此,从我们的观点来看,生殖器溃疡、腹泻和咳嗽都是"症状"。但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就是传播病菌的聪明的演化策略。这就是为什么"使我们生病"是符合病菌的利益的。但是,为什么病菌会演化出杀死宿主这种明显自拆台脚的策略呢?
从病菌的角度看,那只是宿主症状促进病菌高效传播的一个无心的附带结果(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安慰!)。是的一个没有得到治疗的霍乱病人,最后可能因为每天拉稀达几加仑而送命。然而,至少在一段时间里,只要这病人仍然活着,霍乱菌就会由于大量传播进下一个受害者的饮用水源而得到好处。倘若每个受害者因而平均感染一个以上的新的受害者,那么即使第一个宿主碰巧死了,霍乱菌仍然会传播开去。
我们对病菌利益的不带感情的考察就到此为止。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考虑一下我们本身的自私的利益:活下去并保持健康,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那些该死的病菌。我们受到感染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发烧。而我们又一次在习惯上把发烧看作是一种"症状",好像就这样无缘无故地照例发生了。但是,体温的调节是受到基因控制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些病对热的反应比我们的身体更敏感。提高我们的体温,实际上就是要在烤死我们自己之前把病菌烤死。
我们的另一个普遍反应就是把我们的免疫系统动员起来。我们的白血细胞和其他细胞积极地搜出并杀死外来病菌。我们在抵抗某种使我们受到感染的病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定的抗体,使我们在痊愈后不大可能再次受到感染。我们根据经验都知道,有些病如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我们对它们的抵抗力只是暂时的;我们最后还是有可能再次感染上这种病的。然而,对其他一些疾病--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百日咳以及现在已被战胜的天花--我们的由一次感染激发起来的抗体使我们获得终生免疫。这就是预防接种的原理:给我们接种一种已死的或变弱了的菌株,促使我们的抗体产生,而不必真的去生病。
可是,有些聪明的病菌在我们的免疫防御面前就是不屈服。有些已学会了改变我们的抗体能认出来的那一细菌的某些分子结构(即所谓的抗原)来使我们上当。新品种的流行性感冒通过不断的演化或改造,产生了不同的抗原,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你在两年前得过流感,但在今年另一种流感到来时你仍不能免于感染的缘故。疟疾和昏睡病由于有迅速改变抗原的能耐,成了甚至更难抓住的主顾。最难抓住的是艾滋病,因为它甚至在一个病人的体内也能演化出新的抗原,从而破坏了这个病人的免疫系统。
我们最缓慢的防御反应是通过自然选择表现出来的。自然选择改变了我们一代代的基因频率。对于几乎任何一种疾病来说,某些人证明比另一些人具有更强的基因抵抗能力。在疾病流行时,那些具有抵抗某种病菌的基因的人,比缺乏这种基因的人更有可能生存下来。因此,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反复接触某种病原体的人口中,具有那些抗病基因的个体的人数比例较高--这完全是因为没有这种基因的不幸的个体不大可能生存下来把他们的基因传给后代。
你可能又一次认为,这是莫大的安慰。这种演化反应对基因易受感染的行将消失的个体没有任何好处。然而,这的确意味着整个人口有了抵抗这种病原体的更强的能力。关于这种基因防御的例子如:镰状红细胞基因、泰萨二氏病基因和囊性纤维变性基因可能使非洲黑人、德系犹太人和北欧人分别获得了保护自己(以一定的代价)抵抗疟疾、肺结核和细菌性腹泻的能力。
总之,我们同大多数物种的相互作用,就像我们同蜂鸟的关系所证明的那样,不会使我们"生病",也不会使蜂鸟"生病"。无论是我们还是蜂鸟,都不需演化出相互防范的能力。这种和平的关系能够维持下去,因为蜂鸟不指望我们为它们传播后代,也不指望我们把身体给它们当食物。蜂鸟演化的结果是它们以花蜜和昆虫为食,而这些东西是它们靠运用翅膀得来的。
但是,病菌演化的结果却是以我们体内的养料为食,一旦原来的受害者死了或者产生了抵抗力,它们也没有翅膀可以让它们飞到一个新的受害者的身体上去。因此,许多病菌不得不演化出一些花招,好让它们在潜在的受害者之间进行传播,而许多这样的花招也就是我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症状"。我们也已演化出我们自己的反花招,对此细菌又演化出反反花招来予以回答。我们和我们的病原体现在在一场逐步升级的演化竞赛中难解难分,以竞赛一方的死亡为失败的代价,而自然选择就是这场竞赛的裁判。现在就让我考虑一下这场竞赛的形式:是闪电战还是游击战?
假定我们计算一下某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病例的数目,并注意这些数目如何随时间而变化。由此而产生的变化模式在各类疾病中是大不相同的。对某些疾病如疟疾或钩虫病来说,在一个受侵袭的地区,任何一年的任何一个月都会有新的病例出现。然而,所谓流行疾病在一个很长时间里可能连一例都没有,然后是一大批病例,接着有一阵子又没有任何病例。
源于动物的疾病在历史上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旧大陆与新大陆之间的冲突;欧亚大陆的病菌在大量消灭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的土著民族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这些民族包括太平洋诸岛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非洲南部的科伊桑民族(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这些以前没有接触过欧亚大陆病菌的民族的累计死亡率在50%和100%之间。例如,伊斯帕尼奥拉岛(即海地岛)的印第安人口,从哥伦布于公元1492年到达时的800万左右减少到1535年的零。麻疹于1875年随着一位访问澳大利亚归来的斐济酋长到达斐济,接着把当时仍然活着的所有斐济人杀死了四分之一(在这之前,大多数斐济人已在1791年死于随着第一批欧洲人的到来而开始的流行病)。梅毒、淋病、肺结核和流行性感冒于1779年随库克船长到来,接着于1804年又发生了一场斑疹伤寒大流行以及后来的许多"较小的"流行病,把夏威夷的人口从1779年的50万左右减少到1853年的84 000人。这一年,天花终于来到了夏威夷,把剩下的人又杀死了1万左右。这种例子多得举不胜举。
毫无疑问,欧洲人在武器技术和行政组织方面拥有对他们所征服的大多数非欧洲民族的巨大优势。但仅仅这种优势还不能完全说明开始时那么少的欧洲移民是如何取代美洲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么多的土著的。如果没有欧洲送给其他大陆的不祥礼物--从欧亚大陆人和家畜的长期密切关系中演化出来的病菌,这一切也许是不会发生的。
第三部分 从粮食到枪炮、病菌与钢铁
第十二章 蓝图和借用字母
19世纪的作家往往把历史看作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程。这一转变的主要标志,包括农业的发展、冶金、复杂的技术、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文字。其中文字在传统上是最受地理限制的一种标志:在伊斯兰教和欧洲殖民者向外扩张之前,澳大利亚、太平洋诸岛、非洲赤道以南地区和除中美洲一小部分地区外的整个新大陆.都没有文字。由于处于一隅,以文明自诩的民族总是把文字看作是使他们比"野蛮人"优越的最鲜明的特点。
知识带来力量。因此,文字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力量,用文字来传播知识可以做到更准确、更大量和更详尽,在地域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远,在时间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久。
文字同武器、病菌和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并驾齐驱,成为一种现代征服手段。组织开拓殖民地的舰队的君主和商人的命令是用文字传达的。船队确定航线要靠以前历次探险所准备的构图和书面的航海说明。以前探险的书面记录描写了等待着征服者的财富和沃土,从而激起了对以后探险的兴趣。这些记录告诉后来的探险音可能会碰到什么情况,并帮助他们作出准备。由此产生的帝国借助文字来进行管理。虽然所有这些信息在文字出现以前的社会里也可以用其他手段来传播,但文字使传播变得更容易、更详尽、更准确、更能取信于人。
既然文字具有这种压倒一切的价值,那么,为什么只有某些民族产生了文字,而其他民族则没有产生文字?
有3个基本策略构成了书写系统的基础。在由一个书写符号代表的言语单位的大小方面,这些策略是不同的:或者是一个基本的音,一个完整的音节,或者一个完整的词。在这些书写系统中,今天大多数民族使用的系统是字母表,而字母表最好要能为语言的每一个基本的音(音素)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符号(称为字母)。但实际上.大多数字母表只有20或30个左右的字母,而大多数语言的音素又多于它们的字母表中的字母。因此,大多数用字母书写的语言,包括英语,不得不给同一个字母规定几个不同的音素,井把字母组合来代表某些音素,如英语中的两个字母的组合sh和th(而在俄语和希腊语字母表中,则分别由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索)。
第二个策略就是利用所谓语标,就是说用一个书写符号来代表一个完整的词。这是中国文字的许多符号的功能,也是流行的日语书写系统(称为日文汉字)的功能。在字母文字传播以前,大量利用语标的书写系统更为普通,其中包括埃及象形文字、马雅象形文字和苏美尔楔形文字。
第三个策略是本书大多数读者最不熟悉的,也就是用一个符号代表一个音节。其实大多数这样的书写系统(称为音节文字)就是用不同的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后面的一个元音所构成的音节,并采用各种不同的办法以便借助这些符号来书写其他类型的音节。有些音节文字直到今天仍有人使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本人用于电报、银行结单和盲人读本的假名。
我故意把这3个方法称为策赂,而不是称为书写系统。现行的书写系统没有一个是只有一种策略的。汉语的文字不是完全由语标组成的,英语的文字也不是全用字母的。同所有字母书写系统一样,英语用了许多语标,如数字、$、%和+:就是说,用了许多任意符号,这些符号代表整个的词,但不是由语音要素构成的。"由音节组成的"B类线形文字有许多语标,而"由语标组成的"埃及象形文字不但有一个含有代表每一个辅音的各别字母的实际上的字母表,而且也包括了许多音节符号。
从头开始去发明一种书写系统,其困难程度与借用和改造一个书写系统无法相比。最早的抄写员必须拟定一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例如,他们必须想出办法把一连串的声音分解为一些言语单位.而不管这些单位被看作是词、音节或音素。他们必须通过我们说话时的音量、音高、话速、强调、词语组合和个人发音习惯等所有正常变化中去学会辨认相同的音或言语单位。他们必须决定,书写系统应该不去理会所有这些变化。然后,他们还必须设计出用符号来代表语言的方法。
文字是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去传播的,这两种方法在整个技术史和思想史中都可以找到先例。有人发明了一样东西并投人了使用。那么,你作为另一个未来的使用者,既然知道别人已经建造了他们自己的原型并使其发生作用,你又为何要为自己的使用而去设计相同的东西呢?
此类发明的传播形式多种多样。一头是"蓝图复制",就是对现有的一幅详尽的蓝图进行复制或修改。另一头是"思想传播",就是仅仅把基本思想接受过来,然后必须去重新创造细节。知道这能够做到,就会激励构你自己努力大干,但你最终的具体解决办法可能象也可能不象第一个发者的解决办法。
非洲和美洲内的南北轴线和生态障碍阻滞了作物和家畜的传播。文字史引入注目地表明了类似的情况:地理和生态条件影响了人类发明的传播。
第十三章 需要之母
文化的传播可能是通过详尽的"蓝图",也可能是通过刺激重新发明细节的模糊思想。这些办法对传播技术也同样适用。中国的瓷器制造技术传往欧洲则是一个长期传播的例子。瓷器是一种纹理细密的半透明陶器,于公元7世纪左右在中国发明。当瓷器于14世纪开始经丝绸之路到达欧洲时(当时还不知道它的制造方法),人们对它赞赏不已,并为仿制它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直到1707年,德国的炼金术士约翰?伯特格尔在用许多制作方法和把各种矿物同粘土混合起来进行了长期的试验之后,才偶然发现了解决办法,从而建立了如今名闻遐迩的迈森瓷器工厂。后来在法国和英格兰进行的或多或少独立的试验,产生了塞夫勒陶瓷、韦奇伍德陶器和斯波德陶器。因此,欧洲的陶瓷工匠必须为他们自己对中国的制作方法进行再创造,但他们这样做是由于在他们的面前有那些完美无暇的产品作为榜样从而刺激了他们的创作欲望。
社会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们接受来自其他社会的技术的容易程度是不同的。在发明的传播中最容易接受发明的社会是大陆上的一些根基深厚的社会。在这些社会中技术发展最快,因为它们不但积累了自己的发明,而且也积累了其他社会的发明。例如,中世纪的伊斯兰社会,由于位居欧亚大陆的中央,既得到了印度和中国的发明,又承袭了希腊的学术。
技术传播和使技术传播成为可能的地理位置,这两者的重要性得到了一些从其他方面看简直难以理解的事实的充分证明,即有些社会竟然放弃了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日本放弃枪支。火器在公元1543年到达日本,当时有两个葡萄牙人携带火绳枪(原始的枪)乘坐一艘中国货船抵达。日本人对这种新式武器印象很深,于是就开始在本地制造,从而大大地改进了枪支制造技术.到公元1600年已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拥有更多更好的枪支。
但也有一些因素不利于日本接受火器。这个国家有一个人数众多的武士阶层,对他们来说,刀是他们这个阶层的象征,也是艺术品(同时也是征服下层阶级的工具)。日本的战争以前都是使刀的武士之间面对面的个人搏斗,他们站在空地上,说几句老一套的话,然后以能体面地进行战斗而自豪。如果碰上农民出身的士兵手持枪支乒乒乓乓乱放一气,这种行为就是白送性命。而且,枪是外国的发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鄙视,就像1600年后其他一些事物在日本受到鄙视一样。由武士控制的政府开始只允许几个城市生产枪支,然后又规定生产枪支需要获得政府的特许,再后来把许可证只发给为政府生产的枪支,最后又减少了政府对枪支的定货,直到日本又一次几乎没有实际可用的枪支。
日本拒绝枪支和中国抛弃远洋船只(以及抛弃机械钟和水力驱动纺纱机),是历史上孤立或半孤立社会技术倒退的著名例子。
这些例子我们初听起来会觉得希奇古怪,但它们却很好地证明了技术史上地理条件和技术传播的作用。如果没有技术的传播,得到的技术会更少,而丢失的现有技术会更多。
由于技术能产生更多的技术,一项发明的传播的重要性可能会超过原来这项发明的重要性。技术史为所谓自我催化过程提供了例证:就是说,由于这过程对自身的催化,它就以一种与时俱增的速度而加快。工业革命以来的技术爆炸给我们今天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中世纪的技术爆炸与青铜时代相比,同样会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而青铜时代的技术发展又使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技术发展相形见拙。
技术往往会催化自身的一个原因是:技术的进步决定于在这之前对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的掌握。自我催化的另一个原因是:新技术和新材料通过重新结合可以产生更新的技术。例如,为什么印刷术的迅速传播发生在公元1455年谷登堡印刷了他的《圣经》之后的中世纪欧洲,而不是发生在公元前1700年那位无名的压印工印制了菲斯托斯圆盘之后?一部分原因是中世纪欧洲的印工能够把6项新技术结合起来,而这些新技术的大部分是非斯托斯圆盘的制作者无法得到的。在这些技术进步--纸、活字、冶金术、印刷机、油墨和文字中,纸和关于活字的思想是从中国传到欧洲的。谷登堡发明的用金属模子铸字的办法克服了字体大小不一这种致命的问题,而他的办法又决定于冶金术的许多发展成果:用以冲压字母的钢、做字模用的黄铜或青铜合金(后来用钢代替)、做铸模用的铅和做活字用的锡锌铅合金。谷登堡的印刷机来自榨酒和橄榄油的螺旋压床,而他的油墨则是在现有的墨水中加油改进而成。中世纪欧洲从3000年的字母发展中继承的字母文字适合于用活字印刷,因为只需浇铸几十个字母就行了,不像中国文字那样需用几千个语言符号。
在所有这6个方面,若要把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结合成一个印刷系统,菲斯托斯圆盘制作者能够得到的机会要比谷登堡少得多。这个圆盘的书写材料是粘土,其体积和重量都比纸大得多。公元前1700年的克里特岛在冶金技术、油墨和印刷机方面比公元1455年的德国都要原始,因此菲斯托斯圆盘必须用手来压印,而不是用装在金届框子里的浇铸活字加上油墨来印刷。圆盘上的文字是一种音节文字,比谷登堡使用的罗马字母符号更多,结构也更复杂。结果,菲斯托斯圆盘的压印技术比谷登堡的印刷机笨拙得多,比手写也好不了多少。除了所有这些技术上的缺点外,在印制菲斯托斯圆盘的那个时候,掌握书写知识的只有少数几个宫廷和寺庙抄写员。因此,对圆盘制作者的精美产品几乎没有什么需求,对投资制作所需要的几十个手压印摸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相比之下,中世纪欧洲潜在的印刷品畅销市场则诱使许多投资者把钱借给谷登堡。
定居生活对技术史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这种生活使人们能够积累不便携带的财产。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只能拥有可以携带的技术。如果你经常迁移而且又没有车辆或役畜,那么你的财产就只能是小孩、武器和最低限度的其他一些便于携带的小件必需品。你在变换营地时不能有陶器和印刷机之类的累赘。这种实际困难或许可以说明何以有些技术出现得惊人地早,接着停了很长时间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第十四章 从平等主义到盗贼统治
为了解决国家内部的冲突,法律、法制和警察机关越来越正规化了。法律经常得到制订,因为许多国家(也有显著的例外,如印加帝国)都有有文化的上层精英,而文字也已在差不多与最早的国家于美索不达米亚和中美洲出现的同时被发明了出来。
在过去的13000年中,人类社会的主要趋势都是较大的、较复杂的单位取代较小的、较不复杂的单位。显然,这只是就一般的长期趋势来说的,古往今来都有数不清的变化。
同样明显的是,国家在与较简单的实体发生冲突时所以能取得胜利,部分原因是国家拥有武器和其他技术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拥有人口数量上的优势。
小型的、非中央集权的、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是怎样演化为大型的、中央集权的、大多数成员彼此没有密切的亲属关系的社会的呢?在回顾了从族群到国家这一转变的各个阶段之后,我们现在要问:是什么迫使社会产生这样的转变?
根据实际观察,族群或部落组织对有几十万人的社会是不适用的,而且现存的大型社会都有复杂的中央集权组织。对于这种观察结果,我们怎样来予以说明呢?我们至少可以举出4个显而易见的原因。
一个原因是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之间的冲突问题。随着组成社会的人口的增加,这种问题多得无法计数。一个继续把冲突交给全体成员去解决的大型社会必然会分崩离析。仅仅这一个因素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几千人的社会只有在形成完全控制武力和解决矛盾冲突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时才能存在。
第二个原因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共同决策越来越难以做到。一个大型社会如要有效地作出决定,就必须加以组织并使之置于中央集权的控制之下。
第三个原因是经济方面的考虑。任何社会都需要在其成员之间转移财货的手段。大型社会只有在除了有对等经济还有再分配经济的情况下才能在经济上发生作用。超过个人需要的财货必须从这个人转移到-个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然后再由这个机构再分配给财货不足的人。
使大型社会必须有复杂组织的最后一个原因与人口的密度有关。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属于本来只有几十个人的那片地区可能会变成一个很小的地区,越来越多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不从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获得。
对解决冲突、决策、经济因素和空间的这些考虑,于是综合起来要求大型社会实行中央集权,但权力的集中不可避免地为那些掌权的人、私下据有信息的人、作决定的人和对财货进行再分配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使他们得以利用由此带来的机会为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属谋取好处。对于任何一个熟悉任何现代人的分类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早期社会的发展,那些获得集中权力的人逐步地成了公认的上层人物,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属于先前的几个地位平等的乡村氏族之一,只是这些氏族比其他氏族"更平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