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女子的嫁妆

人人都知道唐朝社会对女性友好,千古第一女帝武则天就是唐朝的,其实宋朝女子地位也不低,宋朝女子在继承家产、受教育、经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权利。

宋代尚未出嫁的女子被称为“在室女”。北宋法律规定:

“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其未娶妻者,别与縛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

可见,家庭财产的分配中,未嫁女可以继承一部分财产作为嫁妆。

女子出嫁后,所带的嫁妆,不属于夫家的家族财产,这说明宋朝时妻子在家庭中,对自己的嫁妆也享有一定的支配权,甚至有不少妇女带着嫁妆改嫁的现象出现。

妇女再嫁在宋代也并不少见,宋朝法律不限制妇女改嫁,只是规定妇女不得在服丧期内改嫁。

宋朝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妇女改嫁的例子不胜枚举。

宋真宗的皇后刘氏“始嫁蜀人袭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其时帝为襄王,对左右言:‘蜀夫人多才慧,吾欲求之。’刘氏遂入宫,初封美人,后册为后”。宋真宗的皇后,原来是个小妾,真宗还是襄王时,看上了刘氏。后来真宗死后,刘氏垂帘听政近十二年之久。

宋代涌现出一大批文化修养高的女性,缘于女子教育环境的相对宽松。宋高宗曾说:

“朕以谓书不惟男子不可不读,惟妇女亦不可不读,读书则知自古兴衰,亦有所鉴戒。”

宋人重视女性的教育,司马光的《书仪》里记载:

“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诵《孝经》、《论语》,里女子亦立诵之。……九岁,男子诵《春秋》及诸史,始为之讲解,使晓义理;女子亦为之讲解《孝经》、《论语》及《列女传》、《女戒》之类,略晓大意。”

表明女子也有一定受教育权。

宋朝古代女性嫁妆有多丰厚?

苏轼的弟弟苏辙的女儿出嫁,苏辙在日记里写”破家嫁女“,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苏辙特地卖了他在河南新乡购置的一块好地,从中拿出“九千四百缗”来,让女儿带进了婆家。“九千四百缗”就是9400贯,虽说这时候已经是北宋后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但是一贯的购买力也相当于现在300块钱。那么9400贯相当于现在多少?282万元!

范仲淹是北宋名臣,做过大官,积攒了不少钱,他发家以后,一个人把叔叔大爷堂叔堂伯哥哥兄弟堂兄堂弟总之整个家族全养了起来,家族里不管谁家办红白喜事,都是范仲淹出钱资助。

为了做到不偏不向,范仲淹定了个规矩:凡是族里男孩娶亲,彩礼都要按20贯的标准去送;凡是族里女孩出嫁,嫁妆都要按30贯的标准去置。很明显,给女孩办嫁妆要比给男孩送彩礼负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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