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年,一个阴雨天,接到了兰蔻电话,她要结婚了,邀请我去参加婚礼。
我从所工作的城市赶最早的飞机,换火车赶了半天,才准点赶到她的婚礼举行地——一个海边城市。邀请的宾客很多,包括她的表哥,还有一帮热闹的亲戚朋友。
沙滩很美,蓝天白云,金黄沙滩布设的场景华丽浪漫,衣着靓丽的男士女士神态优雅,举止从容,是最为默契的一群人。部分人是我熟悉的朋友,感觉到我仍然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份子,从没有离开。
兰蔻穿着白色婚纱,化着淡淡妆容,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宙斯的女儿。
她生命中的真正男主角,盛装的新郎,一个彬彬有礼、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身材高挑,笑容可掬,服饰衣着很得体,握手看着我的时候,带着一丝复杂的眼神。
他和兰蔻的表哥相似,说话的表情,看人飘忽的眼神,居然也会说没格调,我差点笑出声来。应酬还是必要的,如果说没有一丝妒忌、怨恨,那是假的,但总体上能够认真的品味香槟,安静看着海天一色。
婚纱上有一个圆形的纹饰,是一条青色的莲花。在人群外看着他们热闹的婚礼,看着兰蔻旖旎甜美的笑容,心很痛。安排都很完美,细节考虑非常周到,食品、饮品、音乐、着装,打碎了玻璃杯,落地后就会立刻消失,餐巾上有了红唇印,马上会恢复雪白。无微不至的细节之中,我想到木心的诗歌,那是《夜宿伯莱特公爵府邸有感》:
那年春天
我在公爵家宾房的床上清早苏醒,
仆人悄步趋近,
——请问阁下,要喝茶,还是咖啡
茶
——哈布萨,阿萨姆
阿萨姆
——加牛奶,奶油,果汁
牛奶
——要查尔森种,哈萨种,还是新西兰查尔森种的
不,哈萨吧
我记得那年春天在公爵家,
早上喝了一杯不称心的茶,
那杯子精致得未免粗俗。
婚礼总是雷同,曲调优雅,人群流动,每个人配合着幸福,做出惊讶开心样子。
新娘把花扔到身后,一个高个子男士跳起来主动抢到手,一阵喧哗。
兰蔻回头看我,眼神中有一点失望,她曾经如此吸引我,成为我魂牵梦萦的回忆,可是最后还是牵着别人的手,无论她当初说的多么爱我。她和我永远只能保持遥远的距离了。
应酬一圈后,她走到我的身边,有点幽怨的说:“希望接到花的是你,无论有多少人,我总能看出,你还是很孤单”。
我说:“孤单适合我。裙子上的莲花,多就会显得繁杂,不够仙气。”
她耳语一般轻轻地说:“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名字叫阎摩。”
我笑着说,“报业大王的儿子,我熟悉。我的记忆中,你会始终闪亮如一,这辈子我都会祝福你,即使这样说,感觉到很没有出息。”
兰蔻莞尔一笑。
第二天,我按照预先的计划在酒店预定租车返回。
这是我个人习惯,相比飞机和火车,独自开车会让我放松下来。
早上八点左右,旅馆里电话告诉我,预定出租车坏了,那个颜色和品牌的车系已经没有了,但有人替我租好了另一辆车,问我愿不愿意。
询问提供租车的人名,告诉是兰蔻。
我想了一下,告诉服务人员,不用车了。
清晨整理完毕,走出宾馆,一辆蓝色的奥迪Q5出现在面前,侍者将钥匙交到我的手上。那把被擦拭晶晶亮的钥匙上,配饰是一朵绒线的莲花。
我没有再拒绝,不想让她困窘。
开车从海边返回,车的性能很不错,熟悉操作需要时间,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太费劲的事情。
用蓝牙语音拨通了她的电话,声音有些慵懒疲倦,婚礼让她感到很累。
她询问我的位置,埋怨我为什么不告而别,回礼还没有交付给我。
这辆车不是她预定的?
这是一辆很好驾驶的车,轻松就提速到120迈。提速后,突然发现车刹不再受控。
我反复几次踩下刹车,它成为了摆设,想是自动巡航问题,调整开关,没有任何变化,只能保持现在的速度前行。
我告诉兰蔻:“保存在你那里吧,我在开车,晚些联系。”
挂断电话,试着拨打报警110,连续三次,线路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