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时期虽然兵制较为繁杂,其中最为主要的三种便是征兵制、世兵制和募兵制,三种兵制各有特点,其中征兵制是兵农合一、战时征发,世兵制是世代从军、军民分离,募兵制则是招募从军、完全脱产。虽然历代王朝皆采用多种兵制并存的方式,以确保军队数量和战斗力,但侧重点却各有不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古代兵役制度的发展过程。
先秦时期:战国初期募兵制出现,但相对数量较少
先秦时期普遍实行征兵制,不同之处在于,西周春秋时期,军队主要由贵族和国人组成,而春秋以后随着战争频率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征兵的对象开始扩大到编户齐民。而到了战国时期,为了应对频繁激烈的兼并战争,确保能够在战争中取胜,各国开始尝试采用募兵制。
最早的募兵制,应当源于战国初期魏国吴起的“魏武卒”。由于魏国地处中原四战之地,时常与周边各国发生战争,为了确保军队的战斗力,时任河西守将的吴起遂对传统的征兵制进行了改革,即通过严苛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入伍之后便由吴起发给他们工资,从而使其成为脱产军人,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战时应征、战毕务农。
魏武卒的挑选极为严格,《荀子·议兵篇》提到,“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从而确保了魏武卒兵源的优质。再加上魏武卒长期脱产训练,又装备精良,因而战斗力十分惊人。
正是凭借魏武卒的强悍战斗力,使得魏国很快便确立了战国初期的霸主地位,而吴起则率领着这支军队成为了常胜将军,历经大小六十四战,夺取秦国河西土地,更是在“阴晋之战”中以五万魏军,战败了十倍于己的秦军。
自此以后,各大诸侯国相继建立常备军队,例如秦国的“锐士”。不过,由于当时列国国力有限,根本无力养活数量庞大的常备军,因此各国的常备军数量极为有限,大规模战争仍以征兵制为主。
秦汉时期:兵役制度演变较为明显,东汉后以募兵制为主
根据《云梦秦简》和《汉仪注》等史料记载,秦朝和西汉早期,仍然以征兵制为主,当时的男子普遍要履行兵役,除了拥有军功、自立、爵位或捐献粮食、钱币达标者之外,大部分男子从20岁或23岁起役,一直到56岁或60岁才能免役,从而确保成年男子能够全部接受军事训练,战时应征入伍。
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与匈奴之间长年累月的战争,旧有的征兵制度已经很难满足战争需要,于是开始在征兵制的基础上兼行募兵制,即从农民、流民、特赦罪犯、放免奴隶中,选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以充实朝廷的常备军。
此后,一直到西汉末年,朝廷普遍实行以征兵制为主,募兵制为辅的兵役制度,其中征兵制主要用于朝廷驻守各地,而募兵制则成为了朝廷对外征伐的主要力量。
在新朝末年,光武帝刘秀起兵时便开始采取募兵制,而在建立东汉以后,随着流行实行罢兵政策,秦朝和西汉以来的征兵制逐渐被取消,代之以募兵制的盛行。无论是朝廷的中央军,还是地方临时组建的军队和屯兵,大多采用募兵的形式招募士卒,例如象林营、长安营、雍营、渔阳营等。
不过,东汉的募兵制与西汉有着很大区别,西汉时期招募的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精兵,因而战斗力十分强悍,而东汉为了满足庞大的兵力需求,对于应募对象的要求开始普遍降低,结果导致士兵的组成极为复杂,除了普通百姓之外,其中还夹杂有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无业游民,甚至死刑囚徒,结果不但加重了朝廷负担,而且军队战斗力还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到了汉灵帝时期,由于中央朝廷无力平定“黄巾之乱”,不得不下令加大地方官员权力,于是募兵权力开始从中央下放到地方,结果导致各地刺史、州牧开始划地自治,并在地方豪强的支持下募兵增强实力,进而全面掌握辖区的军政财大权,造成了东汉末年以来军阀割据的局面。
三国两晋南北朝:世兵制开始出现,乱世之中兵制相对混乱
东汉末年以来由于战乱频发,为了应对战争的需要,各割据势力不得不在募兵制的基础上,想办法扩大兵力来源,于是一种新的兵役制度开始出现,即世兵制,所谓世兵制,便是指世代为兵。
当时,为了便于对士兵的管理,同时为了防止士卒叛变,从建安后期开始将士兵家属集中到一起居住,并将“兵”与“民”的户籍分别管理,进而出现了兵户,兵户出身的男丁便成为了征兵的主要对象,这便是世兵制。
三国鼎立时期,世兵制已经成为魏、吴的主要兵役制度,东吴甚至配套的出现了世系领兵制,刘备入蜀时带领的部队虽是募集而来,但入蜀之后也不可避免的转变为了世兵制。三国归晋后,晋朝同样继承了这种制度。
世兵制,显然带有一定征兵制的色彩,只不过是将征集对象从所有百姓变成了军户而已,例如晋武帝伐吴时,便规定凡军户之家有17岁以上男丁者,“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取三人”。
到东晋十六国时期,北方十六国虽然承袭曹魏、西晋制度,但同样具有少数民族的特点,在承袭了世兵制的同时,各国大多将本族的部族兵作为基本兵力,即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
东晋方面则不同,由于皇权式微,以世兵制为主的宿卫军、营多有名无实,而统率外军的都督、刺史却通过募兵制不断扩充势力,例如著名的北府军,便是谢玄在广陵一带招募而来。
到了南北朝时期,南北方面的兵制有着显著区别,其中南朝军队基本沿袭东晋,由于世兵制的衰弱,主要实行募兵制。北朝则大多承袭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直到拓跋氏入主中原以后,才又在世兵制的基础上创立了府兵制(后面详细介绍)。
隋唐时期:带有征兵制特点的府兵制,唐中期后再度推行募兵制
北魏在六镇起义后分裂为东西魏,双方相互攻击不止,西魏宇文泰在“邙山之战”战败之后,为了补充和扩大军队,不断收编关陇汉人豪族的乡兵,选任当地豪强为乡率,进而建立了起了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的府兵系统。
虽然府兵制自西魏诞生,一直延续到了唐朝初期,但其本身制度却是在不断发生改变的。早期的府兵一定程度上带有世兵制色彩,士卒本身仍为军户,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再隶属州县。
到了隋朝时期,制度再度发生变化,隋文帝于开皇十年(590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此后,军户被编入户贯成为民户,在军役期间属军府管辖,平时则归州县管辖,同时军人可按照均田法令获得一块田地,再度成为了兵农合一的形势。不同之处在于,军户授田后不用交租赋。
隋朝灭亡后,府兵制随之崩溃,原有府兵被各地军阀所掌握,成为私兵部曲,直到唐朝建立以后,府兵制才重新得以恢复,并在经过重新整理后,再一次走上了正轨,进入全盛时期。
唐朝的府兵制以均田制的农户为基础,于天下各道、州、县设军府六百三十四所,称折冲府,兵役以一年五番轮流执役,从而确保常年有三分之一的士兵在役。
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其实可以说是对世兵制的完善,具有着兵农合一的特点,除了服役时接受军事训练,驻守地方或外出征伐,其余时间全部都在务农,而且外出征战或者番上宿卫,须自备一定武器、资粮。
唐高宗以后,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均田制走向崩溃,再加上番休期限被打破,导致各地百姓避役、兵士逃亡现象十分严重,到唐玄宗时,府兵制彻底走向崩溃。
此后,唐朝开始推行募兵制,唐玄宗先是于开元十一年(723年)募取京兆、蒲、同、歧、华等州府兵及白丁为长从宿卫。到了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唐玄宗又下诏,命令各藩镇节度使按照防务需求,在诸色征行人和客户中召募自愿长住镇戍的健儿,“便令常住”。至此,唐朝正式开始以募兵制取代府兵制。
不过,募兵制也给唐朝带来了致命的危机,由于边镇的士兵大多由节度使自己招募而来,而这些节度使又掌握有地方的财权和治权,结果导致这些士兵只认节度使而不识皇帝,进而酿成了“安史之乱”,并造成了唐朝中后期藩镇割据的局面。
两宋时期:募兵制仍是主要兵役制度,因兵源复杂战斗力较低
从五代到宋朝,募兵制仍然是主要兵役制度。宋太祖早年间,甚至专门挑选强壮的军士选充为“兵样”,分送各地用来作为招募士兵的标兵。后来又改置“等长杖”,按身长尺寸招兵,此外还要检查士卒的跑跳动作和视力。
宋朝时期,军队主要分为禁军、厢军和乡兵,其中军队主力便是禁军,而禁军又分为殿前军和侍卫亲军。为了防止唐朝五代以来藩镇割据局面的上演,宋朝在兵力配置上遵循“强干弱枝、内外相维”的原则,以最为精锐的殿前禁军驻守京城,侍卫亲军则分驻各地。
此外,宋朝还会定期对各级军士进行拣选,壮健骁勇的军士可由厢兵升禁兵,禁兵中的下、中、上等兵直至皇帝近卫班直亦可依次升迁,而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老弱残疾的军士,可充当“小分”或“剩员”,领取一半军俸,担任军中各种杂役,也可削除军籍,回乡务农,或任便居止。
根据钱穆的《国史大纲》记载,宋朝开国之初,禁军其实只有二十万左右,此后则愈增愈多,到北宋中期时禁军增至八十余万,然而由于招刺太滥,拣选不实,训练颇差,再加上为了防止百姓造反,在灾荒时期招募灾民为兵,导致宋朝虽然花费巨资维持着庞大的军队数量,但军队战斗力却在持续下滑。
南宋初期,虽然宗泽、岳飞等人精心挑选而来的士兵战斗力较为强悍,但随着南宋自废武功,军队战力再次下滑,甚至比北宋还要更为不堪。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弛的时期了。
元明时期:带有征兵色彩的军户制,辅以少量的征兵制
元朝时期,早期具有典型的部族军特点,各部落皆按千户、百户统编,成年男子皆有出军义务,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
在入主中原后,则再度出现了军户制,被划为出军当役的人户统统纳入军户,父子相继,世代相袭,不准脱籍,以确保征战时拥有充足的兵源。元朝初期也曾采取募兵制,即招募勇士组成答剌罕军,但后来该军便被解散了。
到了元朝末期,由于军队战斗力实在低下,尤其是养尊处优的蒙古人、色目人,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悍勇,因此元朝也不得不采用募兵制,于各地招募军士用来平叛,然而由于当时汉人反抗元朝统治情绪高昂,此举收效甚微。
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一定程度上沿用了元朝军制,在全国各军事要地设立卫所,被称为卫所制。卫所大部分军队都在各地屯田耕种,称为屯军,少部分驻守操练,称为旗军,定期轮换。
明朝的军户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明朝的军户同样是世系,且管理极为严格,想要脱籍极为困难,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特免。尽管如此,日久军户仍日渐减少,因此后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入军籍之方法,被称作恩军或长生军。
明朝中期以后,由于军屯的破坏,卫所制也逐渐走向了崩溃,最终逐渐被募兵制所取代。例如戚继光的戚家军、俞大猷的俞家军。
清朝时期:世兵制再度予以启用,末期以募兵制组建新军
清朝早期采用的也是像元朝的部族兵制,入关之后为了补充八旗兵力的不足,于顺治年间在明代旧军的基础上对汉人军队予以改编,这便是绿营兵。而八旗兵和绿营兵便是清朝的主要军队组成部分。
实际上,不论是八旗兵,还是绿营兵,实际上都是世兵制,世代为兵,不同之处在于不用军屯,军士当兵吃粮,全家都要靠俸饷度日。不过,由于饷额有限,难于维持生计,由于清朝不允许旗人从事其他职业,导致其生存极为艰难,于是清朝只得扩大兵额,甚至将老人、儿童都纳入了兵籍。
由于兵备荒废,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八旗兵,还是绿营兵,都开始荒废不已,到乾隆、嘉庆年间时,八旗兵、绿林兵皆已不堪重用,于是募兵制又不可避免的出现在了历史舞台,这便是清朝的勇营制度。
“太平天国”爆发以后,清朝为了平定叛乱,在八旗、绿营皆不堪重用的情况下,只得派大臣在各地招募乡勇,组建军队平定叛乱,于是便出现了曾国藩的湘军、曾国藩的淮军等。
之后,清朝又采用湘军的编制建立“练军”,即分别从京师旗营、各地驻防旗营、京师绿营和各省绿营中挑选精壮编练,但效果极不理想。不得已,清廷只得从湘军、淮军中挑选部分兵力,编入了直隶、山东、奉天各地留防,称为“留防勇营”,并成为了清军一支主要武装力量。
清朝末期,尤其是甲午战争以后,就连“留防勇营”也不堪重用了,清廷不得不再度进行军制改革,另行组建新军。在新军组建方面,即不同于八旗、绿营的世兵制,也不同于勇营的募兵制,而是一种义务兵和募兵相结合的制度,而这种新军制的出现,也标志着中国传统封建军制的彻底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