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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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起了个大早,太阳的第一束光芒还没划破天际,他就已经洗漱完毕。自打来到冰原镇,他的饮食习惯已经与本地人无异了,他也适应了本地人的饮食口味。路平早餐吃得不多,他认为早餐吃得太饱是一种负担。他给自己冲泡了一杯奶茶,无非是在茶水里加上两块奶酪,他很喜欢喝这种当地特有的鹿奶茶。当然,这要托哈库的福,哈库没少给他送吃喝穿戴。哈库并非对谁都这样,这一点,路平心里清楚。哈库是看重他,把他当作兄弟,所以才这么做。在路平心里,哈库早就是亲兄弟了。

路平来这里有些年头了,他第一次到冰原镇,是跟着一个建筑队来的。那时他还是个毛头小伙子。那时的冰原镇还只是一片蛮荒的山谷。荆棘、松柏、白桦树才是这里最原始的居民。他们来到这里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片山谷清理干净。包工头是路平的叔叔,他带领着一班房工,受政府委托来这里施工援建。他叔叔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当时年纪也不大,只三十多点儿,却早早混到了包工头的位置。他不仅很会为人,在图纸设计上,也有一套独到的见解。他根据当地独特的地理、气候、风俗习惯等,设计出了既保留浓浓民俗气息又符合当地人日常生活习惯的建筑样式。鉴于当地气候严寒,他在每户的墙壁上都设计了壁炉,在卧室里则加了十分温暖的炕床。他的哥哥,也就是路平的父亲,委托他照顾路平,他没有别的门路,人脉都集中在建筑业。刚巧他接到一个项目,就是这个冰原镇的建设,他就把路平带上了,想借机让他历练历练。

路平那时候已经毕业两年了,整天无所事事,没钱了就四处找人借,有钱了就去逍遥快活,晚上还会倚在床头读几首舒婷的诗。他无一技之长,虽然写诗,但一篇也没能发表,更别提靠写诗养活自己了。路平的叔叔觉得路平缺乏生活磨炼,对残酷的现实没有清醒的认知,在路平加入他率领的建筑队后,他并没有立即给路平安排一份很轻松的活计,而是让他像大多数人一样,先从基础干起,做一名普普通通的铲泥递砖的房工。他原以为路平会嫌脏嫌累耍脾气,没想到路平却干得很起劲,没有一句怨言。他本以为路平只是做做样子,过不了几天就会原形毕露,撂挑子,让他意外的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路平却依然干得很卖力。

路平的这种改变出乎他的意料,他怎么也想不到路平有踏实肯干的一面。在他的旧有印象中,路平就是好吃懒做最典型的代表。路平勤勉地做着又苦又累的活计,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他心中疑惑,有一天就问了出来。路平的回答简单至极,他说:“我就是喜欢这个地方。”

叔叔又问:“没有别的原因了吗?”

路平说:“没有了。”

这个回答听起来很令人诧异。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竟然出于对一个地方的喜爱而改头换面了?但确实如此,路平就是出于对这里的喜爱才如此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外人包括路平的叔叔看来,这里,这个地方,并没有值得称道之处。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璀璨的灯火,没有香车美女,也没有美食佳酿,有的只是数不尽的山岭,数不尽的飞禽走兽,数不尽的荆棘,还有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的寒带林木,以及由它们构成的森林,除此,再也没有什么了。

为八十户游牧人家修建的冰原镇落成后,路平的叔叔带着工友们离开了。而路平却留了下来,他为自己在镇子一角建了一间简单的房子。材料钱是他几个月以来的工资,他分文不剩,全用来买砖瓦和泥沙了。叔叔对此举大为不解,离开前,把他叫到屋里长谈,希望打消他执意留下来的心思。

“你留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吗?”

路平的回答依然很让他摸不着头脑,路平说:“你看过梭罗的《瓦尔登湖》吗?”

“没看过,应该是本名著吧,但和这有关系吗?”

“有。”路平说,“大有关系。”

“你说说,有什么关系?”

“叔叔,你走出来看看。”

路平让叔叔走出屋子。两人肩并肩站在屋外的空地上。

此时已是黄昏,夕阳即将没入山林,大片的晚霞把天空渲染得瑰丽多姿。周围山岭上的植物自打入秋,纷纷披上了秋天的外衣,浅黄色、深黄色、米黄色、褐色、玫瑰色、淡红色,色彩斑斓。

路平向四野放眼望去,眼光中闪着别样的神采,他有板有眼、一本正经地说:“在我看来,这个地方要比瓦尔登湖出色太多了。你看看这周围,这些秋天的美景吧。用什么样的诗句来形容都不会觉得过分,再华丽再优美的诗句也无法形容出它的全部美丽来。叔叔,我想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生活,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这个地方!我从没想到世间还有这么美丽的地方,说实话,真没想到,做梦都想不到。我要感谢你,叔叔,我要感谢你带我来这里。这一趟,我真是来值了,真算开了眼了。这才是我该生活居住的地方啊!来到这里,我才明白我为何在此之前一直过得浑浑噩噩,那是因为我厌倦那里的一切,那里俗不可耐的人和物,让我厌倦,让我提不起兴致来。但这里不同,这里的一切都是纯净而美好的,溪流清澈见底,野果香甜可口,鸟儿翩跹,两公里外那泊湛蓝的大湖,更是令我神魂颠倒。中午你们午休的时候,我曾去过那里几次,那景致简直让我醉心不已。湖水清澈透明,浅水区可以清晰地看到成群结队的冷水鱼,湖面上有成群的水鸟,微风一吹,波光粼粼,镜子一样宁静的湖面顿时碎裂成千万块,太壮观了,不知道要比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要美上多少倍!叔叔,我本想带你一起去湖边走走,可是看你对工作以外的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这念头就打消了,叔叔,如果明天你们不急着走,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吧。”

叔叔微微皱眉,他转过身,看着路平,边摇头边说:“景色再美,能当饭吃吗?”

“虽然不能当饭吃,但能让人的心情开朗啊,这在我看来比什么都重要。”

“太年轻,你还是太年轻了点儿。”他拍了拍路平的肩膀。

“不年轻,我就要十八岁了。”

“你只是一时兴起。”

“我不是一时兴起。”

“这么说,你打算住下来了?”

“是的,叔叔。我打算留下来。”

“打算住多久?”

“不一定,我想,如果我一直不厌倦这里的话,我会一直住下去。”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是我把你带来的,你留在这儿,你父亲那边我怎么交差?”

路平沉默一下,随后说道:“谁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不是吗?我父亲何尝不是,当初撇下我和母亲去追求更年轻漂亮的女人,他做得对吗?两人离婚后,母亲受了很大的打击,一直郁郁寡欢,后来她得心脏病去世,难道和我父亲没有间接关系吗?母亲一直好端端的,从来没病过,为什么两人离婚不久她就有了这种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吗?现在母亲已经不在了,我已经无牵无挂。父亲怎么样,我管不着,也不想管。我只知道,我就去做我想做的事情,并不想要做给谁看,更不会考虑这么做要为谁负责。我只为我自己,这样可以吗?叔叔,我留下或不留下,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差,在这件事情上,你也一样。”

路平这番话说得他叔叔哑口无言。他突然觉得,侄儿长大了,眼前的路平已不再是从前的路平了。他现在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一套处世逻辑,基于此,很难再去说服他,驳斥他。他有自己的路,是啊,不管好坏,他有自己认定的方向。“谁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这句话有错吗?不管怎么样,路是他自己选的,在他刚踏上路途之时,谁能说他选得对还是错呢?

“那么,路平,你真的决定留下来了吗?”

“是的,叔叔。”路平说,“我选择留下。”

“可你知道,即将入住这里的是一支游牧民族,是从山林里走出来的。你确定你可以接受他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传统吗?”

“我想应该没问题,我会和他们和谐相处,融入他们的生活。如果是真心喜爱一个地方,当然也会喜欢上这个地方土生土长的人。有个词语叫爱屋及乌。我一直不能理解,现在我终于能够试着理解了。虽然还没和这个部落接触过,但我想我会喜欢上他们的,就像喜欢上这里的风景一样。他们也属于这片土地的一部分,我也理所应当喜欢上他们。不是吗?”

“如果你想好了,已经有了决定,我没意见,年轻人嘛,当然可以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你父亲那边我会处理好,你不用担心。另外,我想说的是,你叔叔我现如今也算小有成就了,你哪天在这里待腻了,想换个地方生活,可以随时来找我。至于是否真要留下来,先不急着给我答案,你今天晚上睡觉之前再仔细考虑考虑,明天给我回复。”

第二天,路平给他叔叔的回复依然没有改变,他留了下来。这一留就是十来年。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路平依然在冰原镇上生活,从没离开过,不,准确说,他离开过一次,去看望父亲。那次,父亲给他来信,信中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他四十岁再次喜得贵子。父亲要他届时务必参加那个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满月酒席。他应邀去了,毕竟几年没见父亲了,也想借此见上一面。但他很后悔那次出行,他再也不想离开冰原镇,再也不想回到父亲的生活中。在酒席上,他看到父亲乐得眉开眼笑,陪来客饮酒,喝得烂醉。他失落地坐在一角,心中充满对父亲这种行为的厌恶。再看到那个与大家谈笑的女人——父亲现在的妻子,他顿时一片恍惚,继之而来的就是难以驱散的愤恨与悲伤,那个位置应该是母亲的。他想,这辈子,很难再原谅父亲了。当天他中途离开酒席时,谁也没留意。他回到冰原镇不久,收到一封父亲的来信,指责他不辞而别,不懂事体。他没回复,把信丢在炉火里烧掉了。随后几年,父亲照样来信,不过他一封也没回,后来干脆一封也不拆了,把信带着未拆封的信封一股脑丢到炉火里,熊熊火苗瞬间把文字、感情、谴责、埋怨吞噬得一干二净。火焰代表着新生,看着那些纸张一页页化作灰烬,他感到自己也在一次次地蜕化着,直至成为一个崭新的自己,和父亲再也没有丝毫联系。父亲后来不再来信了,或许是绝望死心了。父亲没再来信后,有一段时间路平反倒有点儿不适,虽然很不想看到父亲的来信,不想与父亲有任何的纠葛,但他还是隐隐有所期盼。这种感觉没持续太久,他把关于父亲的一切都抛诸脑后,从此父子俩不再有丝毫往来。

自此冰原镇成了路平的故乡,也成了他今生今世的落脚点,他再也没有离开这里的念头了,哪怕是只是离开一天一分钟。他成了冰原镇的一分子,在此安居乐业,和镇上男人们一起饮酒一起开怀大笑,一起结伴去林场上工。他一直没有结婚,有一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觉得这句话十分贴切,起码对他来说,是十分贴切的。他渴望爱情,但不渴望婚姻,他认为婚姻会破坏爱情的美好,他不希望如此。他只想要纯粹的爱情,而不是靠孩子为纽带维系的婚姻,再说,难道有了孩子的婚姻就牢不可破吗?他的父母不就是一个例子吗?!他的身体虽在冰原镇安顿下来了,爱情的种子却长在一个无处可栖的流浪诗人身上,眼前的现实是,冰原镇的姑娘没有人会不以结婚为目的地谈恋爱。不过,他已经做好了独自白头的准备,他人生的伴侣可以不是女人,但不可以没有诗歌,他把心思完全投注在诗歌上头了,诗歌是他心灵深处唯一的慰藉。

他决定毫不手软地修正创作的诗歌,对于那些再怎么修改都没有起色的诗,他准备放弃。以往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诗作的不足之处,现在意识到了,那就是辞藻华丽,内容空泛,缺少直击人心的力量。不晚,他想,现在认识到这一点还不算晚。还有时间,毕竟他还算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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