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在握与进退维谷

2017年的英国电影«儿童法案»的观看过程一直让人揪心。

影片开头时女法官菲奥娜接到一个紧急案子:一个少年因白血病生命垂危急需输血,但这个孩子的父母不许医院给孩子输,因他们所属的基督教派认为,不应该让他人的血液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上帝不允许的,如果这样会导致死亡也是上帝的意志,于是医院把这对父母告上法庭。菲奥娜在判决前非常罕见地亲自前往医院探视少年,开始时他说情愿不输血而死,因他们一家信仰的教派认为这是正确做法,但在与女法官聊起他心爱的吉他和听女法官唱起他喜欢的歌时,他表现出了生之眷恋,女法官回去后判医院可以立刻为少年输血治疗,孩子得救了。

就在观众松了一口气时,影片的中间部分又出现麻烦的难题了:少年表现出对女法官菲奥娜的依恋甚至爱恋,人肉她的行踪、跟踪她、想一切办法接近她,甚至提出到她家跟她一起生活,这对菲奥娜造成了实际的“骚扰”,她不得不硬起心肠“赶走”他,少年失望至极,女法官也内心纠结。

影片最后部分,观众在少年放弃接近菲奥娜后刚有稍许松弛,最重的一击来了:不到一年,他旧病复发,奄奄一息,却自主而坚定地不接受治疗,他这时已经成年,医院不得不尊重他的选择。女法官闻讯去医院看他时,他拼着最后一点力气说他自愿放弃生命,她知道他这次不是因为信仰,是生无可恋,绝望而亡。


这部电影有完整故事,看似比较封闭,但其实它很开放,提出了好几个极其难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对这个少年来说,因坚信极端观念而亡和因觉得没有被崇拜的人关爱而亡哪个更可悲呢?他第一次生命垂危时还笑着去想象为信仰殒命,而第二次真正只求速死时是完全的绝望状态。而女法官菲奥娜判案前是基于对这个少年的极大同情和爱护去看望他、关心他,她难道做错了吗?如果错了,错在哪里?如果没错,悲剧的结果又怎么评价?

问题二:女法官在少年第一次想放弃生命时,尽最大努力劝他珍惜生命,这时的障碍是少年的极端观念;而少年第二次放弃生命的绝望,是因为他对女法官的过分依恋得不到她的响应。也就是说,如果菲奥娜像母亲甚至情人一样接纳了他,他也许就从此快乐幸福,旧病复发也会积极治疗,但这位女法官真的应该在工作之外,只为了这少年的快乐就让自己的私人生活被扰乱吗?对工作的负责就应该连私人生活和工作的界限都不分吗?


可以说电影并没有明确回答这些问题,把它们留给观众去琢磨,但也不能说就一点倾向性都没有,有些看法,虽然模糊,还是表达了。

比如电影除了跟少年有关的主要情节外,还有一枝次要情节:女法官的丈夫,那个当教授的老夫子对妻子特别有意见,因她整天忙于工作而对他忽略至极,他愤懑之下公然宣布要去搞婚外恋,而妻子竟然说爱搞就搞去吧!当然,她并不是真的不在乎,甚至立刻就不跟他同居一室,但对于之前忽略丈夫的问题却没有想解决的意思,只是拿工作太忙的理由搪塞。我觉得电影在这里实际是以此来含蓄批评了女法官,工作出色漂亮是对的,对家人不关心则不妥。以此出发点,对少年的依恋过于简单的处理也是可以商榷的吧?

电影结尾,女法官从一个隆重的仪式上跑到医院,在少年死去后,身着晚礼服的她,淋着大雨失魂落魄地走回家。她是法官,极优秀的法官,法庭上似乎永远正义在握,但在这个少年这里却似乎进退维谷。一切都不那么简单,但一切又都应该严肃思考,菲奥娜是这样,我们也是这样。

你可能感兴趣的:(正义在握与进退维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