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延毕硕士猝死,谁之过?

11月23日10时许,35岁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生谢某倒在了学校的自习室内,被送往医院后不久宣告不治。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关于心源性猝死,有以下三点特征:

- 外表健康的人由心脏原因所致的突然死亡

- 多无征兆,少数存在胸痛史、猝死家族史

- 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或可挽救患者生命。

很可惜,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仅仅30分钟,期间没有合适的人来做心肺复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笔者对此表示沉重地哀悼,愿死者安息,生者节哀。

最近几年,硕士生、博士生自杀或者猝死的消息接连不断,从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的陶崇园坠楼,到2017年12月西安交通大学的杨宝德坠江,再到2020年10月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研三学生在实验室自缢,无数个鲜活生命的逝去给人以无限的惋惜,事情出现之后我们不免深思,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的体制机制需要做出何种改变,我们的学生应该培养何种能力与思维,来最大限度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笔者撰写此文借谢某事件加以分析,并阐发自己对悲剧发生原因的思考。

一、 读书工作轨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谢某出生于1987年,为山东滨州人(从滨州市人民政府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约780km,开车要9个小时),2010年从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本科毕业,并参加工作。他曾先后在两家公司担任助理工程师,也许是工作的环境比较辛苦,也许是获得的薪酬并不满意,于是萌生了考研深造的想法,并付诸行动。终于,谢某考上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研究生,并于2018年9月入学,和笔者为同一届,研究方向为岩土工程,学制三年。

笔者大概查阅了一下,湖北工业大学近几年全国排名约230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全国排名约150名,虽然两个学校都是双非类本科院校,但后者比前者在排名上更为靠前。

对于在31岁的年龄重新开始攻读硕士,谢某想必承受了不小的非议。同班同学基本上为95年、96年出生的,谢某自然而然的会成为一些年龄话题的谈论焦点。在此十分佩服他从头再来的勇气。

谢某的导师董某文,1970年生人,教授,高级工程师,硕导。200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同年开始在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工作。曾担任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现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教授。其研究方向为“地基基础的极限分析理论与工程应用研究,软弱土地基加固与深基坑支护的理论与工程应用研究”。

一位主业搞行政的教授,其学术水平应该还是有的,但至于有多么的高深我想不太见得,不然为什么混到了50岁还没能成为博士生导师呢?如果仅仅是学术水平不高,似乎并不太可怕,只要心地善良、人品过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悲剧的发生。因为学术水平不高仅仅代表着在科研工作上给予不了学生太多的指导,但人品过关却可以保证其不对学生有过多地干扰与“奴役”。

读研的人很喜欢在私底下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这是因为研究生的工资由国家补助和导师补助构成,国家补助每月600元,发放10个月,导师补助根据导师个人情况发放,慷慨的导师发的多一些,吝啬的导师不发甚至还会克扣国家给研究生的补助。拿着老师给发的工资就必须给导师干活,由于导师具备研究生能否参与开题、中期、毕业答辩的一票否决权,所以这种雇佣关系注定是不平等的,钱给的多少并不影响该干的活的多少。

但是不可否认,大部分导师还是好的,能够严格地恪守师德,知道求学阶段的不易,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学生考虑,并不会出现克扣学生工资、把学生当成奴隶来使用的现象。当然也不排除,在一些阴暗的角落存在着一些得道小人,他们挥舞着得之不易的权柄,肆意驱使座下的学生,但却不给他们应得的报酬,甚至还动不动以延毕作为要挟,实现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奴役。

二、延毕原因分析

如果按照正常的毕业时间,今年的6,7月份谢某就应该可以毕业离开校园了,但是却延期了半年,预计今年12月份参加毕业答辩。根据其与友人的聊天记录可以发现很多吐槽导师的语句,比如“导师不放人,想让我再干半年”、“后面紧接着一个混凝土的项目,9月还有锚杆现场实验,半年”、“老董不让我走的真正原因”这些。所以根据谢某的自述,他已经达到了学校的毕业要求,因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申请学位成果规定(修订)》中介绍,只要受理一篇发明专利即满足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要求,而谢某已经参与撰写了两篇论文,并参与一项发明专利。

按照一般流程,只要学术成果达到学校要求,并且撰写完毕业论文,且得到导师的同意,就可以参加论文盲审,盲审通过之后便可参与毕业答辩,答辩通过则会授予学位。

谢某的家人给记者透露,谢某在今年春节期间就已经知道自己要延期半年毕业,那么很有可能是导师要求谢某延期半年,等干完项目之后再走。

三、老实人如何避免被压榨

现在已经是2021年了,各个研究生培养部门现如今都愈发地注重维护研究生们的权益。所以,当你遭遇不公,或者承受极大压力的时候,一定不要默默承受。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来维护个人权益,积极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寻求帮助。要敢于说不。与其痛苦地苟着,不如勇敢抵抗。

拿北航为例,当学生提出换导师申请,如果自己的导师超时未在系统中同意,则会自动生效。学院相关领导和辅导员都会及时进行干预协助。都是成年人了,他只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师而已,不要怕,勇敢起来!

华东理工大学的“耳机事件”最近十分火爆,对于学校的不公正处理结果,学生们敢于通过合法渠道向徐汇区纪委监委理性反映问题(虽然校党委书记这种厅局级领导应该不归咱们徐汇区纪委监委管),但我想这也是一种维权意识的觉醒。与其逆来顺受,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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